飼料生產許可條件
① 家庭作坊可以申請飼料生產許可證嗎
《飼來料和飼料添加劑管源理條例》第九條
受理條件: 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明細: 申報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
② 辦理《飼料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過程(概括)
設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受理條件: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明細:申報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設立依據: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 受理條件: 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明細: 申報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
③ 飼料添加劑的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單一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證由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核發。
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可以委託下級飼料管理部門承擔單一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請的受理工作。
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符合飼料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和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人員、設施和質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的生產環境;
(五)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農業部制定的飼料、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規定的其他條件。
(3)飼料生產許可條件擴展閱讀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處罰:
(一)超出許可范圍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的;
(二)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續展繼續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的。
第二十三條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采購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葯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未查驗相關許可證明文件的,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處罰。
第二十四條 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④ 辦理「飼料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手續
設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受理條件: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明細:申報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 辦事流程: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設立依據: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
受理條件: 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材料明細: 申報資料: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
⑤ 給飼料公司辦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比較多,共13條。比如化驗室設備,工廠基礎設施,基本人員要求等。具體你參考下農業部的網站(各個地方飼料處網站也有)的一個文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條件》
⑥ 飼料生產企業的准入條件
2012年10月22日,中華來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源告第1849號公布 《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該《許可條件》分總則,機構與人員,廠區、布局與設施,工藝與設備,質量檢驗和質量管理制度,附則6章24條,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⑦ 你好,想問你一下怎麼辦理飼料生產許可證,
如果是首次辦理飼料生產許可證,建議先參考《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第六條和第七條。具體建議咨詢當地飼料主管部門(一般是農業主管部門)。
第六條 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符合飼料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和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人員、設施和質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的生產環境;
(五)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農業部制定的飼料、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申請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申請人應當向生產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農業部規定的申請材料。
申請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查和現場審核,並將相關資料和審查、審核意見上報農業部。農業部收到資料和審查、審核意見後,交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專家審核委員會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生產許可證的決定,並將決定抄送省級飼料管理部門。
申請設立單一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生產企業,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合格的,組織進行現場審核,並根據審核結果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生產許可證的決定。
生產許可證式樣由農業部統一規定。
⑧ 如何辦理飼料原料生產許可證
辦理飼料原料生產許可證
材料明細:
申報資料:
1、飼料生產企業登記許可申請表
;2、廠區布局圖,按比例繪制的平面圖,不是示意圖;
3、生產工藝流程圖,按相關行業圖形符號標准繪制,不是方框圖;
4、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經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企業標准。
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書面審核→現場查勘→批准→發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九條
受理條件: 第九條設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處,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工藝及倉儲設施;
(二)有與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
(三)有必要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人員和檢驗設施;
(四)生產環境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
⑨ 申請飼料廠的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
申請飼料廠的生產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一、生產許可證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生產許可證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生產許可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生產許可證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生產許可證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⑩ 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的法規簡介
中華人民共來和國農業部公自告
第1849號
《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許可條件》已經2012年10月9日農業部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農業部
2012年10月22日
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