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沙許可證
❶ 個合法的沙場,需要必備哪些證件
一來個合法的沙場,須具備以自下證件:
1、工商局申請名稱
根據個人或者公司的情況而定,如果是個人開辦,需要攜帶身份證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可在指導人員的指導下協助辦理。如果是企業開辦,需要在工商局領取信息表,並且需要持有企業股東類人員的簽字。
2、國土資源局辦理開采證
礦石屬於國有資源,辦理開采證會規定砂石的可采范圍,因此向國家或者地方的國土資源局開辦理砂石開采證是非常必要的。
3、環境監管部門檢測
砂石場在生產前都會有環境監管局部門的測評環節,最近環保管的特別嚴,環境測評這一塊需要重視。
4、安全管理部門批准
制砂廠的生產安全很重要,各部門應根據生產環境,排查安全隱患。
5、工商辦理營業執照
工商部門核准名稱,公司提交名稱、地址、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經營方式、資金數額、負責人等相關的資料,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合法生產的證明,沒有營業執照的一律不許營業。
6、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有納稅的義務,公司注冊之後需辦理稅務報到,提供一名會計的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會計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❷ 開辦沙廠需要哪些證件
砂石來和金屬礦山一源樣屬於礦產資源,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屬於國家擁有。開辦砂石料廠是一個復雜過程,但並不是私人不能開采,需要走一定程序即可:
1、要有工商部門核名。作為砂石料廠、石子廠經營時必須有國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證明,這也是任何企業必須辦理證件。需要提交辦石子廠、碎石場項目名稱、經營期限、項目總投資、注冊資本、申請書等。
2、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礦石資源屬於國家資產,開辦砂石料廠需要向國家或者當地市土管局辦采礦權許可證,礦界批復、儲量核查審批報告、初步開采利用方案批復等,再由相應核查人員進行礦產資源核查,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危險性評估,在審核合格的情況下方可開始經營。
3、安全管理局審批及環保局測評。對於嚴重危害人生命安全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的石料廠,國土資源部門審核不合格,對於審核合格將劃定石料場、石子廠、碎石場等作業范圍,頒發許可證後方可作業,否則就是非法開采。
4、如果是個人開采,還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到工商局申請預先核准通知書。
❸ 怎麼辦理采砂證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申請書。
需符合以下條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
(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
(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拓展資料: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為防止在河道內濫采、亂挖砂石導致的毀灘塌岸、河勢惡化對河道防洪和航運安全造成影響,通過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規范河道采砂行為的管理工作。
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水利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國土資源部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交通運輸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由此可見,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賦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
管理內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開采砂石實行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對河道采砂實行管理。按照現行規定,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級水利部門與同級財政部門(因與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費有關)統一印製,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河道管理單位負責發放。
(2)河道采砂批准程序。在河道內采砂的單位或個人向河道主管部門提出河道采砂申請,說明采砂范圍和作業方式,經河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要交納河道采砂管理費,用於河道與堤防工程的維修養護、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費。
(3)河道采砂規劃。河道主管部門組織制定河道采砂規劃,河道采砂規劃要服從河道整治規劃。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時要通過實地勘察、測量,摸清河道砂石分布情況,確定砂石可采范圍(可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可采砂量,對采砂方式和棄料堆放處理方式等也要提出具體要求。還可根據河道防洪和航道通航要求等劃定河道采砂期和禁采期
參考鏈接:網路_河道采砂管理
❹ 辦采砂證需要什麼手續
手續:
1.河道采砂申請書(一式三份)
2.申請人為單位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 采砂作業機具照片、采砂區域位置圖等其他材料
審批范圍和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內采砂
2、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經河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方可采砂,並繳納河道采砂管理費。
(4)制沙許可證擴展閱讀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號,2011年1月8日修正)第五條:
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邊界河道以及國境邊界河道,
由國家授權的江河流域管理機構實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河道主管機關根據流域統一規劃實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市、縣的河道主管機關實施管理。
第二十五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鑽探、挖築魚塘;
(三)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
(四)在河道灘地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
❺ 合法采砂如何申請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申請書。
需符合以下條件:
(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
(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
(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
(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
(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拓展資料:
河道采砂管理是指為防止在河道內濫采、亂挖砂石導致的毀灘塌岸、河勢惡化對河道防洪和航運安全造成影響,通過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規范河道采砂行為的管理工作。
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範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或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2008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長江宜賓以下幹流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是:水利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國土資源部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交通運輸部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牽頭,會同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管理,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由此可見,河道采砂管理是法律賦予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
管理內容:
河道采砂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開采砂石實行河道采砂許可證制度,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對河道采砂實行管理。按照現行規定,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級水利部門與同級財政部門(因與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費有關)統一印製,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河道管理單位負責發放。
(2)河道采砂批准程序。在河道內采砂的單位或個人向河道主管部門提出河道采砂申請,說明采砂范圍和作業方式,經河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要交納河道采砂管理費,用於河道與堤防工程的維修養護、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費。
(3)河道采砂規劃。河道主管部門組織制定河道采砂規劃,河道采砂規劃要服從河道整治規劃。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時要通過實地勘察、測量,摸清河道砂石分布情況,確定砂石可采范圍(可采砂河段和禁采砂河段)和可采砂量,對采砂方式和棄料堆放處理方式等也要提出具體要求。還可根據河道防洪和航道通航要求等劃定河道采砂期和禁采期
參考鏈接:網路_河道采砂管理
❻ 辦個制沙廠要辦什麼手續嗎怎麼辦求告知
生產機制砂的前提是要建立合理的制砂廠,礦石生產屬於國有性質,想要開采礦石一般都有一定的手續,手續辦好之後要考慮機制砂的環評手續、制砂廠廠地的選址,以及制砂設備的選購。
一、機制砂合法手續
1、工商部門核名
2、國土資源局頒發采礦開采證
3、安全管理局審批
4、環保局測評
5、工商部門處理營業執照手續
6、去稅務部門頒發稅務登記證
礦石資源如果要開采,一定辦理相關手續。但是還有很多投資者如履薄冰,因為擔心環保測評不達標,環評通不過就會導致生產手續辦不全,許多人在辦理手續時都卡在了環保這一關了,因此,投資機制砂生產,通過環評手續是關鍵。
二、機制砂環評手續流程
1、立項:首先編制制砂項目文件,向當地經濟發展局備案。
2、環評:備案後去當地環保局辦理環境評估。
3、選定環評機構簽訂合約,費用視投資金額而定。
4、環保機構的到現場測評,環評內容包括材料、項目設備、材料輔料、周邊環境監測(空氣、雜訊、臭氣濃度等),一般環評檢測的頻次是每天4次,共7天,企業還需對周邊居民或單位實現入戶調查。
5、環評機構取回入戶調查表後會再到周邊的居民及單位實現入戶調查。
6、調查之後項目投產,申請環保驗收。
❼ 怎麼辦理「采砂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主席令74號 2002.8.29)第39條,辦理「采砂證」需滿足以下條件:
1、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
2、建設項目所依據的文件;。
3、建設項目涉及河道與防洪部分的方案。
4、建設項目佔用河道管理范圍內灘地情況及建設項目的防洪標准與防洪措施。
5、建設項目對河勢變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道水質的影響以及擬採取的措施。
6、對於重要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還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出具單位: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7)制沙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定
第五章,防汛與抗洪
第三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採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防汛抗洪工作。
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和人員,事後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規劃和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制定防禦洪水方案,確定防洪標准和措施。
全國主要江河的防禦洪水方案,由中央防汛指揮機構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或者制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
第四十一條,在防洪河道和滯洪區、蓄洪區內,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防洪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按照天然流勢或者防洪、排澇工程的設計標准或者經批準的運行方案下泄的洪水、澇水,下游地區不得設障阻水或者縮小河道的過水能力;上游地區不得擅自增大下泄流量。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