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保護
1、乙方終止代理的約定,符合律師職業規范的相關規定,僅在終止代理的後果上,雙方可以協版商費用權退還問題。
2、第四條與第五條關於雙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約定不平等,解除前提約定也不平等,根據合同公平原則,建議可修改為「一方無故解除合同的,過錯方按照已支付代理費__%向非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金;非過錯方實際損失超過該約定的損害賠償金的,超出部分仍應由過錯方向非過錯方賠償。」
3、特別代理許可權的授予,視當事人的約定,但由於涉及當事人實體權利的處分,需要慎重,建議不要籠統約定,應具體到訴訟中實際需要的項。尤其應注意關於轉委託的約定,實際將代理人設定為不確定狀態,不利於保護被代理人的權益。
4、關於代理費具體包括的項目以及支付時間的約定,由雙方自行協商,參照各地行業習慣。
② 代理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將自己取得的代理權轉托他人。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法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不受這個限制。
③ 代理合同受法律保護嗎有哪些漏洞
有權代理等同於被代理人簽合同,受法律保護。
無權代理就另說了。
④ 委託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項
1.受託人應依照委託人的指示和要求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人委託的事務過程中,只有按委託人的指示和要求,從事委託活動,委託人才會承認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而產生的行為後果。因此,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非經委託人指示的,受託人不得擅自改變委託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為己有。
由此可見,委託合同是代理的一種根據,委託合同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適用關於代理的一般規范。但是委託合同與代理合同並不完全一致。委託合同所調整的只是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相互關系,而不是他們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
2.委託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為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於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託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為受託人辦理委託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託人來承擔,所以委託人在選擇受託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因此,委託合同強調當事人的嚴格的人身屬性。法律要求受託人必須親自處理委託事務,非經委託人事先授權或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不受損害的需要,受託人不得將委託事務擅自轉委託他人辦理。
3.委託合同的客體是受託人辦理委託事務的行為。
委託人和受託人訂立委託合同的目的,在於通過受託人辦理一定委託事務來實現委託人追求的結果。因此,委託合同系以受託人辦理受託事務的行為為客體。
受託事物的范圍,既包括法律事務,例如買賣、借貸、訴訟、登記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務,例如委託去醫院探視病人、在生日晚會上代讀生日賀詞、受託抄寫文稿、順路代為捎帶物品等。但是,所託事務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屬性的事務(如結婚登記、訂立遺囑、收養子女等)不得進行委託。
4.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自然人之間的委託合同有時是親友或熟人之間所建立的一種契約關系,由於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與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無償的,但是,在法人之間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託合同,一般都是有償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託合同的有償性時,應把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報酬與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辦理委託事務的必要費用相區別。後者並非合同中的對價關系,因此並不表現委託合同的有償性。
5.委託合同為雙務合同。
委託合同一經成立,無償有償與否,當事人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義務。例如,受託人主要有辦理委託事務的義務、報告的義務、轉移受託事項所得權益的義務等,而委託人則主要有進行指示、提供和補償委託事務必要的費用的義務、以及當委託合同為有償合同時支付報酬的義務。
6.委託合同為諾成不要式合同。
委託合同的訂立不僅要有委託人的委託意思表示,還應有受託人的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而願意為其辦理委託事務的承諾。如果受託人予以承諾的,則委託合同自該承諾生效之日起即成立,無須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種行為作為委託合同成立的條件,因此委託合同屬於諾成性合同。
⑤ 請問:代理合同應該怎麼簽訂應該怎麼用法律保護自己
為了保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應請律師,以便簽訂一份完善的合同。
⑥ 定了保險代理合同,受新勞動合同法保護嗎
代理合同也是合同,受國家保護,但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保護。
⑦ 保險公司代理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本來就是兩碼事。
還有,關於少發工資的事情(其實是傭金),這個只要有合同在,需要按照合同來的!具體哪家公司?
至於請假扣工資?
跟他們領導要《基本法》看看!
只要基本法上面有這一條,那就讓他門扣(100%保證沒有這一條!)
再不行,保監會!!!!!!!
要不就往上披露這家保險公司,現在保險公司都很顧忌面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