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葯大許可
A. 中國葯大與沈陽葯大哪個實力與地位更雄厚
沈陽葯大實力與地位更雄厚
南有南京葯大
北有沈陽葯大
這2個葯科大學在全國數一數二
B. 中國葯科大學是公辦還是民辦
中國葯科大學當然是公辦
中國葯科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葯學為特色的全國重點大學版,
國家「211工程權」、「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
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你若喜歡,
便是晴天。
C. 中國葯大史志祥是什麼級別
副處級。
2017年11月至今擔任中國葯科大學外語系(學院)副主任;
2010年至今,擔任國家級規劃教材回《葯答學英語》(第四、五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1、2016)主編;
2009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國葯科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副處長、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同時兼任葯學英語教研室主任;
D. 中國葯科大學獲得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士資格是那一年
中國葯科大學現在有2個校區,一個在江寧,一個在玄武湖.導師的實驗室在哪,一般你的宿舍就在那專個校區.如果屬在江寧的話,就很好,有室內衛生間和淋浴,如果在玄武湖的話,就不是很好,就是公共衛生間那種.希望可以幫到你.
E. 誰知道中國葯科大學的學歷證書有人知道嗎
網友你好,網路知道畢竟是個開放性的地方,你這個問題建議去該校的論壇問問看吧,或者在校內網上找下該校的學生問問看,會有熱心人士給你幫助的,祝你好運。
F. 在中國開辦葯廠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章葯品生產企業管理
第三條開辦葯品生產企業,申辦人應當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葯品管理法》第八條規定的開辦條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發給《葯品生產許可證》。
第四條葯品生產企業變更《葯品生產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變更許可事項。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第五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實施辦法和實施步驟,組織對葯品生產企業的認證工作;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發給認證證書。
其中,生產注射劑、放射性葯品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生物製品的葯品生產企業的認證工作,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格式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第六條新開辦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生產企業新建葯品生產車間或者新增生產劑型的,應當自取得葯品生產證明文件或者經批准正式生產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向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
受理申請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認證;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第七條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設立《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檢查員庫。《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檢查員必須符合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
進行《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從《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檢查員庫中隨機抽取認證檢查員組成認證檢查組進行認證檢查。
第八條《葯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葯品的,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申請換發《葯品生產許可證》。
葯品生產企業終止生產葯品或者關閉的,《葯品生產許可證》由原發證部門繳銷。
第九條葯品生產企業生產葯品所使用的原料葯,必須具有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葯品批准文號或者進口葯品注冊證書、醫葯產品注冊證書;但是,未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葯材、中葯飲片除外。
第十條依據《葯品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接受委託生產葯品的,受託方必須是持有與其受託生產的葯品相適應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葯品生產企業。
疫苗、血液製品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葯品,不得委託生產。
(6)中國葯大許可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開辦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生產企業新建葯品生產車間、新增生產劑型,在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未通過《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仍進行葯品生產的;
(二)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在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未通過《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仍進行葯品經營的。
第五十九條違反《葯品管理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擅自委託或者接受委託生產葯品的,對委託方和受託方均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條未經批准,擅自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銷售葯品或者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銷售的葯品超出批准經營的葯品范圍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一條未經批准,醫療機構擅自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製的制劑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二條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的葯品超出規定的范圍和品種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三條醫療機構使用假葯、劣葯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四條違反《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擅自進行臨床試驗的,對承擔葯物臨床試驗的機構,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五條葯品申報者在申報臨床試驗時,報送虛假研製方法、質量標准、葯理及毒理試驗結果等有關資料和樣品的,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該申報葯品的臨床試驗不予批准,對葯品申報者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受理該葯品申報者申報該品種的臨床試驗申請。
第六十六條生產沒有國家葯品標準的中葯飲片,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的;醫療機構不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標准配製制劑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七條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泄露生產者、銷售者為獲得生產、銷售含有新型化學成份葯品許可而提交的未披露試驗數據或者其他數據,造成申請人損失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並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八條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生產、經營的葯品及醫療機構配製的制劑,其包裝、標簽、說明書違反《葯品管理法》及本條例規定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九條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變更葯品生產經營許可事項,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而未辦理的,由原發證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補辦變更登記手續;
逾期不補辦的,宣布其《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無效;仍從事葯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十條篡改經批準的葯品廣告內容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廣告主立即停止該葯品廣告的發布,並由原審批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葯品管理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葯品廣告批准文號後,應當自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七十一條發布葯品廣告的企業在葯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或者進口葯品代理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葯品廣告,未按照規定向發布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由發布地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停止該葯品品種在發布地的廣告發布活動。
第七十二條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擅自發布葯品廣告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後,應當通知廣告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七十三條違反《葯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葯品管理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處罰幅度內從重處罰:
(一)以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冒充其他葯品,或者以其他葯品冒充上述葯品的;
(二)生產、銷售以孕產婦、嬰幼兒及兒童為主要使用對象的假葯、劣葯的;
(三)生產、銷售的生物製品、血液製品屬於假葯、劣葯的;
(四)生產、銷售、使用假葯、劣葯,造成人員傷害後果的;
(五)生產、銷售、使用假葯、劣葯,經處理後重犯的;
(六)拒絕、逃避監督檢查,或者偽造、銷毀、隱匿有關證據材料的,或者擅自動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第七十四條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的派出機構,有權作出《葯品管理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第七十五條葯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葯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或者使用的葯品是假葯、劣葯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葯、劣葯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第七十六條依照《葯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沒收的物品,由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監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