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獨占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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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獨占復許可也制就是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享有獨占使用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人使用費。這種合同要求專利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但不能許可第三者使用該專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4專利分許可合同(又稱子許可合同或者轉售許可合同):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將其取得的使用權再許可給第三人使用,那麼被許可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許可合同相對原許可合同來說,就是分許可合同。應當指出,這必須在原簽訂的許可合同中已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被許可人才有權簽訂分許可合同,專利權人也有權從分許可中收取部分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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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知識產權許可方式有哪些
知識產權包含的領域比較廣,有關知識產權許可需要進行一定的分類,知識產權主要有三大板塊進行許可。有專利許可,商標許可以及版權許可,其中專利許可的通過發明專利申請的可以進行發明專利許可,實用新型與外觀專利也是一樣可以進行許可或者是轉讓,但是無論是許可還是轉讓都需做好備案。
知識產權許可,是指許可方將所涉知識產權授予被許可方按照約定使用的活動分為三類: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是指專利技術所有人或其授權人許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區、以一定方式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並向他人收取使用費用,分為製造許可、使用許可、銷售許可等。
知識產權的許可大致上能為知識產人帶來一定的好處,一般授權許可的都是有償的,通過許可在保護的同時實施許可可以發揮知識產權的最大作用,同時也是知識產權合理配置的重要方法;知識產權有相應的保護期限,因此過個十幾二十年到期就成為公共所有的產權了,這樣能讓知識產權人具備創新意識。
C.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有哪幾種許可方式 (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是指知識產權許可方與知識產權被許可方,依法簽定書面許可合同,由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按照約定使用知識產權的法律行為。主要方式有:
普通許可:是指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在合同中所約定的知識產權內容,同時保留在該地域范圍內許可人自已使用該項知識產權以及再與第三方就該項知識產權簽訂許可證合同的權利。
排他許可:是指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地域內獨家實施其知識產權,而不再許可第三方在該地域內實施其知識產權,但仍保留許可方自已實施其知識產權的權利。
獨占許可:是指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擁有獨占該項知識產權的使用權,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許可方自已在內,均無權使用該項知識產權。
D. 什麼叫獨占許可方式獲得知識產權啊
是指專利的許可吧,專利權人許可他人實施自己的專利,可以分為普通許可,獨占許可,拍他許可,交叉許可等
獨占許可就是許可給他人後,在規定的年限里,自己都不能實施
排他許可就是僅被許可人(僅一個)和權利人可以實施
普通許可就是可以許可超過一個被許可人,權利人自己仍可實施
交叉許可是兩個以上專利的權利人相互許可
還有問題可以『HI』里問。
E. 企業對知識產權擁有5年以上獨占許可權,是否可以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例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也是可以的。
F. 什麼是專利獨占許可專利獨占許可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什麼是專利獨占許可?專利獨占許可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許可的內容及技術服務的內容 在企業合作中,經常會說到專利許可。其中有一種許可類型就是專利獨占許可。今天八戒知識產權小編就跟大家解釋說明一下什麼是專利獨占許可,專利獨占許可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什麼是專利獨占許可什麼是專利獨占許可?專利獨占許可,簡單點說就是專利權人授權,並且僅授權另一人實施自己的專利,不得再授權給第三人。專利獨占許可協議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款,同時根據高企申報要求,需把握一些原則,具體如下:1、專利許可的方式不同的許可類型,對於被許可人來說,權利是不一樣的,其中獨占許可的被許可人擁有實施專利的權利,專利權人及其他人都無權實施。高企認定要求被許可的專利必須為獨占實施許可,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對許可方式的約定。2、合同的生效日及期限合同一般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特殊情況的需約定清楚。合同的期限需要遵守:高企認定辦法規定許可期限必須在五年以上,並且所簽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中起始時間必須在近三年內。同時,必須保證專利權有效期涵蓋合同的有效期,否則無法辦理專利實施合同備案。3、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號、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這些內容根據專利證書相應內容填寫即可;4、實施許可的范圍實施許可的范圍指地域范圍。專利權具有地域性,高企認定要求必須為全球范圍內;
G. 知識產權的許可制度是什麼
知識產權許可是指知識產權權利所有人(許可方)將所涉知識產權授予被授權人(被許可方)按照約定使用的活動。知識產權許可主要分為三類: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
1、獨占許可(exclusive license)。即被許可方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內,對受讓的技術享有獨占的使用權,許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規定的期限內都不得在該地域使用該種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獨占許可一般在商標與專利領域應用,因其苛刻的限制使用條件,為此受讓方要支付較高的使用費,同時享受技術、品牌優勢帶來的市場優勢。
2、排他許可(sole license)。指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允許引進方利用其技術;許可方不得再將此項技術轉讓給第三方,但許可方自己保留利用此項技術的權利。其限製程度比獨占許可低,比普通許可高。
3、普通許可(simple license)。指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允許被許可人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同時,本人仍然保留使用權,而且還保留了許可其他人使用的權利。這類許可費用較低,也容易導致某一地區惡性競爭局面的出現
知識產權許可制度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運用,提高知識產權收益能力,減少、降低在知識產權活動中的經濟與法律風險。知識產權許可為中小企業(作為許可人或被許可人)提供了在任何地方開展業務的各種發展機遇。例如知識產權的所有人就能夠將業務拓展到合作方的經營范圍並保證獲得穩定的額外收入。而被許可人則能夠製造、銷售、進口、出口、分銷和推銷各種商品和服務,同樣的知識產權可以形成一種雙贏的局面。
H. 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有4種 普通許可、完全獨占性許可、部分獨占性許可和分許可 能舉例說明下區別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權可以許可實施,專利權實施許可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獨占許可
在雙方約定的地域(一國或某地區)內,僅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其他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
2、排他許可
在雙方約定的地域(一國或某地區)內,只允許被許可方和專利權人實施該專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實施該專利。
3、普通許可
在雙方約定的地域(一國或某地區)內,可以允許多家實施該專利。
4、分許可
在雙方約定的地域(一國或某地區)內,在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的同時,也允許被稈可方允許他人實施該專利;這必須在合同中加以明確,否則被許可方人分許可權。
5、交叉許可
由雙方專利權人協商,雙方無條件或有條件地互用對方專利。
二、築牢保護城牆、侵權者無空可鑽,專利侵權案例
鶴山銀雨專利侵權系列案
原告鶴山銀雨燈飾有限公司是「一種新型彩色美耐燈」實用新型專利獨占實施許可的被許可人。
自2001年以來,原告發現被告東莞市某企業有限公司在沒有得到專利權人及原告的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以生產、銷售、出口等方式實施原告合法擁有的上述專利技術。
嚴重沖擊原告上述專利產品的國外市場,給原告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故依法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被告未能就其主張的本案專利技術是公知技術及缺乏專利性提交足夠證據,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
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銷毀侵權產品,賠償原告損失人民幣200000元。此案正在二審中。
此外,原告就「一種新型裝飾燈燈頭」實用新型專利及「一種五角星形裝飾燈燈頭」、「一種心形裝飾燈燈頭」、「裝飾燈燈頭(鑽石形)」外觀設計專利訴被告深圳某燈飾有限公司侵權案。
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銷毀生產侵權產品模具,四案共賠償原告損失人民幣602480元,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點評:銀雨公司對知識產權之重視及打擊侵權的決心和力度堪稱我市的典範,其不僅獲得了應得的經濟賠償,更重要的是為企業築起了一道知識產權保護的鋼鐵城牆,取得了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為什麼銀雨公司會有這種打擊侵權的信心,這來源於其對產品從結構到外觀制定了完善的專利保護方案,防止了一切侵權的漏洞,使侵權者無空可鑽。
I. 什麼是專利五年獨占許可
專利五年獨占許可
專利獨占許可,簡單點說就是專利權人授權,並且僅授權另一人實施自己的專利,不得再授權給第三人。
普通專利許可合同、排他性專利許可合同、獨占專利許可合同的區別:
1、
普通專利許可合同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一種,當事人雙方約訂轉讓方將專利技術許可受讓方在一定范圍內實施,同時保留在該范圍內對該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與轉讓權的合同,普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特徵是,技術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讓方後,轉讓方仍保有使用這一專利技術的權利,同時不排斥其繼續以同樣條件在同一區域轉讓給他人實施。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使用其專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權人使用費。該合同並不限制專利權人自己在同一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使用該專利,也不禁止專利權人在同一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將其專利許可給第三人使用。
2、
排他性專利許可合同
:排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仍保留在該范圍內的使用權,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該范圍內對同一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間和地域范圍內獨家享有使用該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權人使用費。但專利權人自己仍然保留在這一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使用其專利的權利。
3、
獨占專利許可合同
:獨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受讓人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讓與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享有獨占使用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人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專利人使用費。這種合同要求專利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不但不能許可第三者使用該專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4專利分許可合同(又稱子許可合同或者轉售許可合同):按照這一合同,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人將其取得的使用權再許可給第三人使用,那麼被許可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許可合同相對原許可合同來說,就是分許可合同。應當指出,這必須在原簽訂的許可合同中已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被許可人才有權簽訂分許可合同,專利權人也有權從分許可中收取部分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