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瑕疵
① 授權委託書只蓋授權人手印不簽字,有法律效用嗎
首先,由於是授來權書自而非合同,因此不好絕對判斷並簡單下一個結論。其實對於授權委託書的接受程度,還是看合同另一方如何看待,但是,畢竟是一個風險點所在。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如果甲用手印在一張紙上測試一個新買的印泥,然後這個印泥被乙利用列印了授權委託書,是否一定就可以認定這個授權委託書可以約束甲呢?恐怕仍然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去判斷。因此,對於合同相對方來說,對於授權委託書的真實性存疑的,完全可以要求對方補齊或者完善。
其次,授權委託書本身在應用的時候,就算有簽名,其實委託方在安排委託的時候,你也根本無法查實究竟是否就是這個委託人簽字的,甚至可以說就算有手印和簽字,也都無法絕對判斷就是委託人簽字和摁手印的。因此對於重大合同,原則上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公證授權委託文書。
② 什麼是「瑕疵行為」
你的理解是對的,因為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不時絕對的,有時有非常特別的例外,所以一般這個詞有分寸有伸縮性,體現了語言的嚴謹,瑕疵行為是有問題的行為。
③ 今天獵頭叫我簽署一份授權書給他,當時有點憂郁把身份證號故意寫錯,授權書是否還有效
身份證就想一個人唯一的標識,身份證錯誤合同是無效的。
真是的合同是必須甲乙雙方共同簽署,在理性的情況下,甲方需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也一樣
④ 蘋果授權商買的蘋果用了兩天發有瑕疵。回去問同意給退貨,說先郵回蘋果總部 總部同意就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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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轉移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無轉讓權人擅自轉讓專利五種情形,轉讓合同主體資格有瑕疵,可能有法律風險。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法律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等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專利轉讓合同的當事人。作為專利出讓人,應是合法擁有專利技術的權利人,也包括其他有權對外轉讓技術的人。
實踐中,可能出現下述無轉讓權人擅自轉讓專利的情形:
(1)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的科研組織擅自以自身名義簽訂專利轉讓合同;
(2)法人或其它組織內部設立的從事技術研發的部門擅自以自己名義將法人或其它組織的專利轉讓給他人;
(3)法人或其它組織的個人擅自轉讓職務發明創造;
(4)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約定不享有專利權的一方,擅自轉讓合作開發技術;
(5)委託開發技術合同約定不享有專利權的一方,擅自轉讓委託開發技術。
在法律上,如果專利轉讓合同的主體資格存在瑕疵,可能導致合同效力不確定的法律風險。比如,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的課題組、工作室等科研組織所訂立的合同,如果經過所在單位授權或追認,則視為法人或其他組織訂立的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合同有效;如果未經授權或事後未得到追認,則由該科研組織成員共同承擔責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該合同受益的,應當在其受益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由於對不同類型的技術開發合同中有關專利權屬約定不清晰,也是造成專利轉讓合同主體資格瑕疵的原因之一。
因此,專利受讓人應嚴格審查轉讓人的主體資格,專利轉讓人與專利權屬證書的權利人應一致或取得合法的授權轉讓證明文件
⑥ 在蘋果授權購買蘋果6s發現有瑕疵7天內可以退貨嗎
理論上可以。實際上不可以!
⑦ 簽證單存在未蓋章等瑕疵問題,法院對其效力如何認定
對此問題,相關法律以及最高院司法解釋並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 對於如何判斷當事人工作人員在簽證文件上簽字確認的效力,各地法院已根據其司法實踐經驗,總結出認定方法,以下是各地法院的理解與處理方法,可供參考:
一、北京高院:
1、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權對工程量和價款洽商變更等材料進行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明確約定的,依照其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該簽證人員有代理權的除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工作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是其職務行為的,對該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該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簽證人員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2、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簽字確認的簽證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質量等事實的,原則上對發包人具有約束力,涉及工程價款洽商變更等經濟決策的,原則上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對監理人員的授權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福建高院
雙方當事人對有權進行工程量和價款等予以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約定的,除該具體人員及法定代表人外,他人對工程量和價款等所作的簽證、確認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沒有約定的,發包人應對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但發包人有證據證明承包人明知該工作人員無相應許可權的,該工作人員簽證的內容對發包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浙江高院
要嚴格把握工程施工過程中相關材料的簽證和確認。除法定代表人和約定明確授權的人員外,其他人員對工程量和價款等所作的簽證、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沒有約定明確授權的,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的簽證、確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員的簽證、確認,對發包人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承包人舉證證明該人員確有相應許可權。
四、山東高院
根據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指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建築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按照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一1999—02011)第1.5款的規定,項目經理是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根據上述規定,在法律層面上,項目經理是建設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全權代理人,項目經理部是承包人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肢解責任部門,不屬於承包人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也無需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建設工程施工中,項目經理的行為視為承包人的行為,項目經理在建設工程施工中與發包人、分包人或者實際施工人發生的爭議,應當由承包人作為訴訟主體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杭州中院
項目部是施工承包企業具體實施施工行為的組織體,項目經理指受企業委託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企業在工程項目上的代表人。從當前的建築工程承包現狀來看,承包人的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以承包人名義訂立合同,債權人要求承包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般應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項目部或者項目經理沒有代理許可權的除外。但應當注意的是,對於除項目經理以外的所謂現場負責人或材料員、采購員等,因其自身並無法律、法規或行業規范所賦予的項目部管理權力,故對此類人員的簽證是否具有表見代理的效力,則應當由主張該表見代理行為成立的一方當事人舉證。同理,對於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的效力,也同樣如此。
⑧ 為什麼實況足球的歐洲版總是在球衣或隊名上有瑕疵,說是沒得到授權,可為什麼國際版的原版就沒問題呢
應該說沒有得到完整授權,因為FIFA在這方面有優勢,現在實況足球已經在逐步完善。
⑨ 關於委託書的瑕疵
產權歸屬問題,開發建設問題,
⑩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與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的問題
您好,
關於第4點里的問題我不知道,因為真是沒遇到過證明書在授權書之後簽的。
關於5、6點問題如果招標文件有這個實質性響應要求那麼小於投標有效期是會被廢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