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授權
A. 股東是否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股東可以授權他人行使股東本人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自然人股東的股權可由其本人親自行使,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行使時,可委託他人代理行使。
尤其在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加之股東地處分散、投資有限,實際上很少有股東有足夠的時間、金錢和興趣參加股東大會,委託代理人行使股權已經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程序的重要形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明確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1)行使授權擴展閱讀:
股東表決權可以授權其他股東行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B. 海關行使哪些權利需要授權
1,檢查權
調查走私案件時,超出海關管轄范圍的需海關關長內或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
但不能檢查公民容住處。
2,查詢權
在調查走私案件時,需海關關長或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可以調查案件涉嫌
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的存款,匯款。
C. 什麼是行政授權什麼是行政委託它們的概念
什麼是行政授權?
我國通常意義上的行政授權概念有其獨特的內涵,系指法律、法規將某項或某一方
面的行政職權的一部分或全部,通過法定方式授予某個組織的法律行為。
這一概念幾成
我國行政法學界的通說,相關研究大都以此為基礎展開。事實上,我國行政法上行政授
權概念的產生在某種意義上是以迎合行政訴訟被告的確定為目的的。由此,行政授權作
為我國行政主體理論中的一個重要部分被納入了學者的視野。我國行政授權的概念實際
上涵蓋了法律、法規對行政權的設定與分配,而非行政權的轉讓,這與行政授權的本意
不合。行政權的設定或可稱為授權行政,與行政授權有本質的不同,以此概念為藍本與
行政委託作比較,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將立法機關基於立法權而行使的立法行為
作為行政權轉讓的行政行為,而將真正的行政法意義上的行政授權視為行政委託,最終
忽視了行政授權的研究。作為行政行為的行政授權,必須依據法律中明確的可以授權的
規定,且應客觀擁有所授職權,並嚴格依照授權程序進行。以不同於我國傳統意義上的
行政授權概念審視曾經與其密切聯系的一系列問題,將有助於相關理論的檢討與重構。
什麼是行政委託?
參考資料:
http://define.cnki.net/define_result.aspx?searchword=%E8%A1%8C%E6%94%BF%E5%A7%94%E6%89%98
D. 怎麼辦授權
1,授權委託書是指委託人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如果是公司或單位委託給個人的話,需要有委託人(公司或單位)蓋公司公章;
如果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委託,需要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
E. 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如何區別
在一些法律案件裡面存在委託代理的情況,一般來說都是當事人委託自己的律師來處理一些事情,因為律師畢竟掌握了專業的法律知識,和法官溝通起來會更方便,但是這個授權或者說委託代理它是有程度上的區分的,可以簡單的分為一般授權代理和特殊授權代理。
大部分的委託代理都是一般代理,就算是你在委託的合同協議上面寫的,全權代理,法院一般也認為你仍然是一般代理,你要想真正做到特殊代理需要在協議中特別註明,而且有一些案件是不適用特殊代理的,比如說離婚案件,只能是雙方當事人代償,不能夠代替當事人來進行婚姻關系的變更,特殊也是不可以的。
F. 民事授權與行政授權的區別是什麼
所謂行政授權,是指法律、法規將某項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職權的一部分或全部,通過法定方式授予某個組織的法律行為。所謂行政委託,是指行政主體將其職權的一部分,依法委託給其他組織或個人來行使的法律行為。 行政授權和行政委託的區別主要有: (1)行政授權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規定為依據。 行政委託也必須依法進行。只要不違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實施委託。 (2)行政授權必須符合法定的方式。 行政委託的法定方式,都是行政主體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以較具體的委託決定來進行的,有關行政委託的事項范圍、職權內容、委託時間、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等,都將在委 托決定中予以明確。 (3)行政授權的法律後果,使被授權的組織取得了所授予行政職權的主體資格,成為該項行政職權的法定行政主體。 行...
G. 受權與授權的區別
受權與授權的區復別為制:指代不同、出處不同、側重點不同
一、指代不同
1、受權:接受國家或上級給予的權力(處理某事)。
2、授權:把權力委託給他人或機構代為執行。
二、辯證不同
1、受權:從語言學角度來講,即施事和受事的區別。「受權」,主語是受事,是你被別人交付了權力,是別人給你權力。
2、授權:「授權」,主語是施事,是你把權力交給別人,叫授權給某人。主管將處理用人、用錢、做事、交涉、協調等決策權移轉給部屬,只授予權力,不可託付完成該項工作的必要責任,這是授權的絕對原則性。
三、側重點不同
1、受權:側重於權力的納入。
2、授權:側重於權力的交出。
H. 授權人能行使被授權人的權力嗎
授權他人代為行使權力,並不影響本人也行使該項權力。授權並不是讓渡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