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許可
發布時間: 2021-02-08 09:51:56
❶ 轉戶口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內戶口簿》容、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❷ 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的
首先要了解落戶地方的政策,符合條件的,到派出所戶籍室領取准遷證
再到你的戶籍所在地,遷出你的戶口,到新戶籍地戶籍室辦理落戶手續
❸ 辦理戶口是否屬於行政許可
辦理戶口屬於行政許可,
辦戶口需材料
出生登記請您准備以下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開具的《辦證通知書》
3、父母《結婚證》
4、父母雙方的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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