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施工許可證
A. 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 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般來說施工許可證辦理是比較麻煩的。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可能會對你有所幫助。下面小編跟大家介紹一下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以及辦理流程。
一、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
根據《建築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施工許可證辦理准備材料
符合《北京市建築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5)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2、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建設單位與原施工單位共同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退出施工現場的聲明;
(7)變更後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變更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監理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合同解除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備案表。
2、設計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解除協議;
(5)已變更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
(6)變更為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工程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已變更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築規模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4)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6)需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的,應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單;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資金證明,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50%;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二)注意事項: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的資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復印件、聯系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項目經理證及項目經理手冊、聯系電話;
15、圖紙審查批准書和審查合格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6、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提供進金登記備案表;
19、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復印件;
20、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築工程管理科辦理
(四)、建築工程管理科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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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施工許可證辦理的相關規定,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施工許可證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B. 建築企業異地施工需要到當地辦理哪些手續
需要到當地辦理《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
比如《廣東省建築安裝企業跨地區施工管理辦法(修正)》規定,企業跨地區施工的,應向主管工程項目的建委申請注冊,領取《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
申請注冊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進滬施工證明;
3、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核發的《資質等級證書》和《營業管理手冊》;
4、企業指定的在滬常駐責任人和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常駐負責人的有關證明材料;
5、企業在滬施工人員狀況的材料;
6、企業質量、安全等管理組織的有關材料;
7、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2)廣東施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廣東省建築安裝企業跨地區施工管理辦法(修正)》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跨地區施工」包括:
(一)省建築工程總公司直屬建築安裝企業、廣東工程承包公司和廣東建設承包公司出省承包建設工程;
(二)省廳(局)所屬的建築安裝企業和基地在本省的中央部屬建築安裝企業承包本系統以外的建設工程;
(三)市、縣屬建築安裝企業(包括鄉、鎮集體企業)承包本市以外的建設工程;
(四)外省和中央部屬二級以上(含二級,下同)的建築安裝企業進入本省承包建設工程。
第四條跨地區施工的企業經營活動,按工程項目隸屬關系由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建委)實行分級管理,並按省物價局粵價費字〔1991〕239號文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五條屬第三條(二)、(三)項的企業跨地區施工的,應向主管工程項目的建委申請注冊,領取《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
屬第三條(四)項的企業進入本省承包建設工程的,應向廣東省建委申領《廣東省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方可向主管工程項目的建委申請注冊。
其中進入廣州市和深圳、珠海、汕頭經濟特區承包市屬建設工程的,可直接向當地主管工程項目的建委申領《廣東省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並注冊。當地建委應按季度將情況綜合報省建委備案。
第六條申請注冊應按下列規定提交有關文件資料:
(一)屬第三條(二)、(三)項企業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介紹信、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副本);
(二)屬第三條(四)項企業的,應提交所屬省級建委(建設廳)或中央主管部門的介紹信、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副本)和銀行、財政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廣東省外來施工企業承包工程許可證》。
C. 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准備哪些東西,在哪個部門辦理
一、申請施工許可證材料: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地點:在建設所在地的建設局辦理。
三、提交施工許可申請後幾天可以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3)廣東施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1、提交施工許可申請後幾天可以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類型: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築。
(5)軍用房屋建築。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D. 建築項目不用辦理施工許可證省份有哪些
【導語】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進行了調整,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接下來就了解一下具體內容。
1、廣東:
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北京:
2019年12月9日起,社會投資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成都:
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廳將成都市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4、浙江:
2020年9月1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浙江省住建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5、寧夏:
2020年9月1日,住建部發布復函,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6、福建: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7、沈陽:
將需要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不同意見。
8、黑龍江: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9、江西:
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自2019年開始至今,廣東、北京、成都、浙江、寧夏、福建、沈陽等地陸續向住建部提出申請,提高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住建部均批復同意,希望各地建築企業能及時關注!
E. 廣州市哪個部門可以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在廣東南沙航道局服務窗口,苗先生高興地從窗口工作人員手裡接過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應該是在航道局辦理。
http://www.chinahighway.com/news/2007/216987.php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辦理有關水上作業施工許可證
項目部與航道局、海事局、水利局及地方政府部門及時取得聯系,並如實填報了水上水下作業施工申請書。目前,航道局已經正式下發《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其它有關部門已經同意進行水上水下施工,正式審批手續正在辦理中。
一、水上施工一般規定
1、項目部調度室應隨時與當地氣象、水文站等部門保持聯系,每日收聽氣象預報,並做好記錄,隨時了解和掌握天氣變化和水情動態,以便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2、項目部參與施工的各種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業的交通船、運輸船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必須持有各種有效證書,按規定配齊各類合格船員。船機、通訊、消防、救生、防污等各類設備必須安全有效,並通過當地海事局的安全檢查。
3、施工船舶要與調度室晝夜保持通訊暢通,並按規定顯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業信號。
4、施工作業前應向當地海事局申請辦妥《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水上施工應設專用救生船,並有專人值班,各施工作業點應配備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
5、嚴格執行船機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發生機損等重大意外情況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6、嚴格按核准噸位轉運貨物。載貨不得超高、超載,並須進行有效綁扎,防止因貨物移動發生意外事故。
7、嚴格執行船舶供、受油規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並做好記錄,嚴禁向江中排放和傾倒,並配備配齊消防器材。
8、嚴格執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及水上航運安全管理規定,謹慎操作,確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開,留下三分防意外」。發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9、所有船舶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設備,在艙面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人員上下通道應掛設安全網,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裝符合標準的欄桿和安全網。同時應做好防凍防滑工作。
10、認真落實施工作業區施工平台設施、橋樁、水底管線的安全警戒保護措施,不得擅自擴大水上施工安全作業區(施工水域)的范圍,確保作業區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實作業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確保與施工作業無關的船舶、排筏、設施不準進入施工水域內,防止本工程施工作業船舶與其他的施工船舶間發生有礙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業隊應選派有經驗、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水上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人員、船舶、作業區、和水域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的落實。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拋入水內,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加蓋的儲集容器里,並定期運至岸上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船舶、船員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進出港前必須辦理簽證手續。不經常進出港口的作業船舶應到海事主管機關辦理定期簽證。
4、施工船舶的適航區域要符合航區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起重船、駁船、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有效適航證書。
5、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6、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信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信號。
7、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燈標或採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8、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保持24小時VHF高頻電話收聽和對周圍情況的觀察了解。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設備,設有發電設備的船隻,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還有
F. 廣州市辦理施工許可證需哪些資料
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和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第八條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91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3、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招標(定標)備案書(附中標/定標通知書); 6、建設單位開戶銀行依法出具的資金證明(工期一年內為投資額的50%,工期一年以上為投資額的30%); 7、已備案的施工(監理)合同; 8、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安全報監表; 9、施工組織設計; 10、有拆遷的,提供拆遷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五、開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時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建設單位既不按時開工,又不申請延期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六、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於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並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G. 廣州施工資質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呢
建築施工資質應從最低等級三級開始辦理。辦資質前,需要先注冊好公司,需要注內冊資金在800萬以上容。
2
公司注冊好後,准備資質標准里所需的人員,包括:注冊建造師5 人。中級工程師6 人。八大員 15人。技工 30 人。
3
然後,需要准備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企業章程復印件;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企業主要人員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按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做成《人員冊》,《綜合冊》,《申請表》三本資料,並裝訂成冊。
4
資料做好後,向公司所在地的建設主管部門提交資料,申請資質。
注意事項
三級資質,省級直管縣可直接審批;一般縣需要報市裡批。
H. 廣東省市政基礎設施報建需要什麼手續
直接找人幫你報建不就可以了,我們公司也經常做公關關系的
I. 廣東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建築施工企業(中央管理的建築集團公司、總公司除外)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的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並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本省企業和中央管理企業在廣東省的分支企業,包括房屋建築、市政、鐵路、交通、水利、電力等有關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和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除外)
第三條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第四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建設部的指導和監督。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安全許可證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批准和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評審委員會由省建設廳分管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省紀委駐省建設廳工作組領導、省建設廳建築管理處、基建處、城鄉建設處、監察室等有關處室的負責同志及若干專家組成。安全生產許可證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築管理處),負責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申請材料的初審和有關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