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需要預售許可證
① 有預售許可證是不是就代表五證齊全了
你好,通常我們要先了解預售許可證及「五證」的概念。《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但我們在買房時,也需要看開發商的其他證件。
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個人認為,我們購房者在買房時還是不要過於信任開發商,謹慎為好。
② 無房屋預售許可證可賣房嗎
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之前應取得《預售許可證》,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或預售商品房的,屬於違法行為,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銷售或預售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六條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2)賣房需要預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③ 無房屋預售許可證可賣房嗎什麼條件才可以轉賣
五證齊全可以賣,其他的免談
土地證、土地規劃許可、施工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預售許可證
④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可以賣房嗎
根據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回預售實行許可制度的規答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賣房需要預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購買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產,可能承擔更大風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無預售許可的項目尚未納入預售款監管系統,購房人所交資金極易被挪用,或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造成項目爛尾等現象,致使合法權益無法維護。
(3)無預售證的房屋脫離監管,房屋性質不確定因素較多,如果出現與承諾不符的情況,極易產生糾紛。
⑤ 開發商賣房子需要有什麼證書或手續啊
房地產開發商都需要具備這些證件才可以賣房,如下:
五證兩書
1、《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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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建設用地辦理程序:通過劃撥方式取得非政府儲備用地的辦理程序。
1、項目立項。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和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
實行核准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申請報告核准手續。
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備案手續。
2、規劃選址。
實行審批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向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的同時,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實行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直接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
⑥ 為什麼賣房要取得預售許可證有什麼好處
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版制度。開發企業進行權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⑦ 是現房,在賣房時還需要預售許可證嗎
注意弄清「現房抄」的概襲念。可以住人的房子,不一定就是「現房」。有的小區,人家住了三年了,還是「期房」呢。
只有該樓盤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開發商就此拿到了產權證時,這樓盤才能稱作為「現房」了。到那時,與購房人訂立的房屋出售合同里,不再提及預售證了,而是開發商的房產證編號,作為可依法出售的依據。
⑧ 開發商有預售許可證是不是必須賣房
是的! 三部門《通知》要求,加大房地產交易環節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具體包括:加強內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容。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當在10日內開始銷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認購、收取預定款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非法預售或變相預售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從嚴查處,直至取消開發企業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