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代理許可 » 采礦許可證年限

采礦許可證年限

發布時間: 2021-02-05 18:00:46

㈠ 采礦證有效期的延續是延續一次不能超過規定的上限,還是累計延續時間不能超過規定上限。

采礦證有效期的延續是累計延續時間不能超過規定上限。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參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

(1)采礦許可證年限擴展閱讀

采礦證申請延期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2、相關證照(有效期內的采礦許可證原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剩餘保有資源儲量證明材料(審查合格的礦山儲量年報或近三年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的備案證明及評審意見)及採掘工程平面圖或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4、采礦權人履行法定義務情況證明材料(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完繳證明或是否完成采礦權有償處置的情況說明等);

5、縣(市、區)礦管局審查意見。

以上資料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審查合格的礦山儲量年報或儲量核實報告的備案證明及評審意見、繳費票據提交復印件外,其他資料提交原件。

㈡ 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年限一般都是多長。

探礦權一般三年,到期前可以申請延續;采礦權的年限:小型的最長10年,中型的20年,大型的30年,同樣是采礦權到期前仍有可采資源的可以申請延續,延續年限以查明保有資源除以年開采規模確定,但最長也不能超過小型、中型、大型礦山對應的最長年限。

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在收到申請人報送的申請資料後, 應組織對申請的礦區范圍內是否存在礦業權交叉重復情況以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方案等進行審查。

下一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應協助登記管理機關對上述情況進行調查,並出具書面調查意見。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開採的,劃定礦區范圍並下發審批意見;不同意開採的,說明理由,將申請資料退回。

(2)采礦許可證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礦種的不同, 探礦權轉采礦權的法定程序繁簡不一。根據法律法規礦區總體規劃,工業發展規劃

礦區范圍的申請與審批

采礦權申請人在提出采礦權申請前,應當根據經批準的地質勘查儲量報告,向登記管理機關(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申請劃定礦區范圍。需要申請立項,設立礦山企業的,應當根據劃定的礦區范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1、劃定礦區范圍應提交的申請資料

(1)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①辦礦理由及簡要論證; ②地質工作概況; 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內容:擬申請開采礦產資源范圍、礦種、 位置; 擬申請開采礦產資源儲量、質量及其可靠程度; 擬建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方案;當申請范圍為整體礦床中的一部分時,應說明與整體礦床的關系以及與礦區總體開發的銜接; 並附申請開採的礦區范圍圖(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以國家直角坐標標定);

礦山建設投資安排及資金來源;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2)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報告

礦山企業應提交有資格的地勘單位編制的地質報告。 開采零星分散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磚瓦砂石、粘土的,應提交相應的地質資料。

(3)探礦權人申請辦礦的,應出具該區域的勘查許可證影印件;探礦權經轉讓取得的,還應出具轉讓審批的有關文件。

㈢ 礦山開采權一般有效期是多少年最少多少年

按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礦山是30年,中型的20年,小型的10年。

國務院《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

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3)采礦許可證年限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規范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頒發采礦許可證期限過短問題,保障采礦權人合法權益,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1號令),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應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確定的礦山服務年限相適應。當礦山服務年限長於《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1號令)第七條規定的上限時,應按法定有效期的上限辦理采礦登記;當礦山服務年限不足法規規定的上限時,應按礦山實際可生產年限辦理采礦登記。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規定的有效期限辦理采礦登記的,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可根據工作需要酌情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於一年,並且應在采礦許可證副本上註明原因。

三、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采礦權人監督管理,切實做好采礦權年檢工作,嚴格對采礦權人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年檢不合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並予以處罰,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登記發證管理機關應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四、各地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㈣ 請問探礦權最長保留期限是多少年

國務院《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勘查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年,但石油、天然氣勘查許可證的最長期限為7年。需要延長勘查時間的,應當在勘查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但每次延續時間不得超過2年。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勘查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年;但是,石油、天然氣勘查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7年。需要延長勘查工作時間的,探礦權人應當在勘查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每次延續時間不得超過2年。

探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勘查許可證自行廢止。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5年;但是,探明儲量的區塊,應當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4)采礦許可證年限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相關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的管理,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礦產資源勘查秩序,促進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勘查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的區塊登記管理制度。礦產資源勘查工作區范圍以經緯度1′×1′劃分的區塊為基本單位區塊。每個勘查項目允許登記的最大范圍:

(一)礦泉水為10個基本單位區塊;

(二)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放射性礦產為40個基本單位區塊;

(三)地熱、煤、水氣礦產為200個基本單位區塊;

(四)石油、天然氣礦產為2500個基本單位區塊。

第四條勘查下列礦產資源,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審批登記,頒發勘查許可證:

(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礦產資源;

(二)領海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礦產資源;

(三)外商投資勘查的礦產資源;

(四)本辦法附錄所列的礦產資源。

㈤ 關於進一步規范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的通知(國土資發[]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的部署,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為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頒發采礦許可證期限過短問題,保障采礦權人合法權益,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應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確定的礦山服務年限相適應。當礦山服務年限長於《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規定的上限時,應按法定有效期的上限辦理采礦登記;當礦山服務年限不足法規規定的上限時,應按礦山實際可生產年限辦理采礦登記。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規定的有效期限辦理采礦登記的,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可根據工作需要酌情確定,但原則上不應低於一年,並且應在采礦許可證副本上註明原因。

三、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采礦權人監督管理,切實做好采礦權年檢工作,嚴格對采礦權人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年檢不合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並予以處罰,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登記發證管理機關應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四、各地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國土資源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㈥ 采礦許可證期限最短是多少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第七條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回設規模確定:大型以答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㈦ 采礦許可證年檢的時間一般是什麼時候

采礦許可證年檢

一、辦理范圍及條件
年檢范圍:指在我縣范圍內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的法人或自然人(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
二、承諾時限
20個工作日(不包含申請人自身耽誤時間和法定節假日)。
三、必備報件材料( 一式二份)
1、首先,采礦權人申領、填報《采礦權人年度報告及檢查表》,並提交采礦許可證副本,以及上一年度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交款票據復印件和繳費減免證明;
2、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受理審查年度報告材料,審查其真實性,決定是否受理;
3、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礦山企業進行實地檢查,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並可在采礦許可證副本上簽署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見;
4、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將年檢結論書面告知采礦權人,對年檢合格的,可以在采礦許可證副本上簽署合格意見,辦理注冊手續,加蓋專用章。對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整改合格的仍可視為通過年檢,辦理注冊手續。采礦權人對年檢結論不服的可以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異議,要求重新年檢。
四、收費項目、依據和標准
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
列印采礦證

服務對象

辦理采礦登記頒發《采礦許可證》流程圖

導簽


辦公室蓋章

預申請批復
材料等

地礦股審查、處理
采礦權申請人
(含采礦權買受人)
窗口
受理
窗口繳納(采礦權使用費)

7日 審批後
環保、安監等相關部門材料

簽署初審意見
轉報市局

在窗口登記報送時間
受理單反饋給窗口

窗口
(即辦)


窗口
(2日)
地礦股
(總18日)

主辦股室流程及期限:

一、辦理范圍及條件
依法取得采礦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承諾時限
20個工作日,屬市級以上發證的,轉報市局,屬縣級發證的20個工作日(不包括申請人材料報送市局審批時間及法定節假日)
三、必備報件材料:(一式三份)
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原件)及報盤;
2、以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范圍圖,(以國家直角坐標標定拐點坐標)(原件);
3、營業執照或企業預留名稱文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4、資金證明文件(原件);
5、礦產資源預申請(劃定礦區范圍)的批准文件(原件);
6、佔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表(原件);
7、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其審查意見(原件);
8、安全生產方案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原件);
9、環境保護方案及環保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原件);
10、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11、礦山用地的證明文件;
12、勘查許可證復印件(由探礦權轉為采礦權的);
13、采礦權評估、確認、處置文件及價款繳納證明文件(申請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采礦權的)(驗原件,交復印件);
14、中標、競拍或競買通知書、合同書及繳款證明(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采礦權的)(驗原件,交復印件);
15、采礦登記機關要求的其它資料。

辦理采礦權預申請流程圖
簽署初審意見轉報市局

預申請人
(已有探礦權轉采礦權、協議出讓的采礦權等提交預申請資料)
窗口(受理)
擬草批文
領導簽批
辦公室蓋章
服務對象
窗口受理

7日 審批後

地礦股審查、處理

2日

3日

窗口
(即辦)

窗口
(2日)
地礦股
(總18日)

主辦股室流程及期限:

一、辦理范圍及條件
申請人已有探礦權轉采礦權的,通過市場方式取得采礦權的,不需要辦理預申請。
二、承諾時限:
屬市級以上審批的,20個工作日轉報,屬縣級審批的,20個工作日(不包含申請人自身耽誤時間及法寶休息日)。
三、必備報件材料
1、預申請報告一式三份,預申請報告的內容:(1)擬申請開采礦產資源的范圍、礦種、位置、佔有的礦產資源儲量和開采規模;(2)申請的礦產資源儲量范圍為整體礦床中的部分時,應說明其與整體礦床的關系以及與礦區總體開發的銜接和影響;(3)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2、經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評審並辦理了評審結果備案手續折地質勘查報告(一式一份);
3、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結果及其備案的文件(一式一份);
4、地質勘查資料匯交的證明材料(一式二份);
5、探礦權人申請開采其勘查區內礦產資源儲量的,應當提交際花該區域有效的勘查許可證;探礦權經轉讓的,還應提交轉讓的批准文件(各一式二份);
6、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具的擬申請的礦區范圍內無礦權重置問題以及符合當地產業經濟政策和礦產資源規劃的書面意見(一式二份);
7、以國家直角坐標標定的以地形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范圍圖一式三份(比例尺為1:100—1:5000均可)。
四、收費項目、依據和標准:
此項申請不收費。

采礦權延續登記流程圖

愈期不辦理的,其采礦權自行廢止
未提出申請的
書面告知采礦權人

提出意見
地礦股受騙上當理(繳納礦業權價款,簽訂出讓合同)

儲量審查
窗口受理
領導簽批
列印采礦證
辦公室蓋章
服務對象

采礦權人(在證有效期滿30日內)
地礦股
審查、處理

2日

3日

審批後 7日

提出初審意見轉報市局

在窗口登記報送時間

受理單反饋給窗口

窗口
(2日)
地礦股
(總18日)
窗口
(即辦)

主辦股室流程及期限:

一、辦理范圍及條件:
全縣所有持證礦山,有效期滿30日內來我局辦理。
二、承諾時限:
屬市局以上發的,20個工作日內轉報,屬縣級發的20個工作日(不包含申請人材料報送市局審批時間及法定節假日)
三、必備報件材料:(一式三份)
1、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原件);
2、采礦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營業執照(驗原件,交復印件);
4、資金證明文件(原件);
5、延續采礦登記申請報告(內容含:申請延續生產的理由、礦山生產和儲量利用情況,保有儲量和現有生產能力,申請延續生產年限和依據及其需要說明的情況)(原件);
6、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結果及匯交資料的證明文件(儲量變動較大的)(驗原件,交復印件);
7、佔用礦產資源儲量申請登記表表(原件);
8、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驗原件,交復印件)或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生產證明文件(原件);
9、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繳納的證明文件(原件);
10、采礦權評估、確認、處置文件及價款繳納證明文件(申請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產地采礦權的)(驗原件,交復印件);
11、采礦權的礦產地為是申請人自己出資勘查形成的證明文件,如發票、合同、委託書、勘查報告、勘查許可證、地勘單位證明文件(申請自己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的采礦權的)(驗原件,交復印件);
12、采礦權登記機關要求的其它資料。
四、收費項目、依據和標准

㈧ 采礦證使用年限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條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

(8)采礦許可證年限擴展閱讀: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八條 登記管理機關在頒發采礦許可證後,應當通知礦區范圍所在地的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內,對礦區范圍予以公告。

國家實行采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采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范圍的面積逐年繳納,標准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價款,由具有礦業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十條 申請國家出資勘查並已經探明礦產地的采礦權的,采礦權申請人除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外,還應當繳納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價款。

㈨ 採石場的采礦許可證是否有時間期限

採石場的采礦許可證是有期限的,可在到期前前一個月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延續所需材料,進行采礦權延續,辦理新的采礦許可證!如不辦理延續手續,到期後就不能開采了;若繼續開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經發現,將會追究違法開采責任!

㈩ 礦業開采證(鐵礦)有效期幾年。

dfmc_market 說的比較明白,這個得看礦山的建設規模和儲量情況,有的小型礦山發證還有2-3年的,甚至更短的都有……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