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苗生產許可
『壹』 如何辦理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
《種子法》第二十一條對申請領取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的條件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1)具有繁殖種子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2)具有無檢疫性病蟲害的種子生產地點;
(3)具有與種子生產相適應的資金和生產、檢驗設施;
(4)具有相應的專業種子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領取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應當徵得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根據《種子法》的原則規定,農業部頒布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做了進一步細化,作出了具體的要求:
(1)申請雜交稻、雜交玉米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注冊資本不少於3000萬元;申請其他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
(2)生產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還應當徵得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3)具有完好的凈度分析台、電子秤、置床設備、電泳儀、電泳槽、樣品粉碎機、烘箱、生物顯微鏡、電冰箱各1台(套)以上,電子天平(感量1%、0.1%和0.01%)1套以上,扦樣器、分樣器、發芽箱各2台(套)以上;申請雜交稻、雜交玉米種子生產許可證的,還應當配備PCR擴增儀、酸度計、高壓滅菌鍋、磁力攪拌器、恆溫水浴鍋、高速冷凍離心機、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
(4)檢驗室100米2以上;申請雜交稻、雜交玉米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檢驗室150米2以上;
(5)有倉庫500米2以上,曬場1000米2以上或者相應的種子乾燥設施設備;
(6)有專職的種子生產技術人員、貯藏技術人員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涵蓋田間檢驗、扦樣和室內檢驗,下同)各3名以上;其中,生產雜交稻、雜交玉米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的,種子生產技術人員和種子檢驗人員各5名以上;
(7)生產地點無檢疫性有害生物;
(8)符合種子生產規程要求的隔離和生產條件;
(9)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生產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的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並通過品種審定。
(2)在指定的區域種植。
(3)有相應的安全管理、防範措施。
(4)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貳』 長春市新辦--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生產經營類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新辦 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 生產經營類」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代辦的,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法人證明原件如不便攜帶,需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2.一般情況需提供:加工、檢驗、貯藏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從事籽粒、果實等有性繁殖材料生產的,必須具有種子烘乾、風選、精選機等生產設備和恆溫培養箱、光照培養箱、乾燥箱、扦樣器、天平、電冰箱等種子檢驗儀器設備。從事根、莖、苗、芽、葉、花生產的提供現有的加工和貯藏設施。自有設施提供購買發票或現有照片,租用機構的提供雙方使用協議。) 3.一般情況需提供: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提供租賃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的房產證,無房產證的需村(街道)辦事處出具有效證明。且經營場所不在政府通告拆遷范圍內。) 4.一般情況需提供:苗木種子申請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要素填寫齊全。) 5.一般情況需提供:企業提供工商主體證明 單位提供法人證書和章程(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企業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提供工商核名通知書。) 6.一般情況需提供: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提供雙方勞動合同,技術人員需提供林木種子相關專業中專以上畢業證書、身份證、林業或園林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種子檢驗員證書。) 7.一般情況需提供:生產地點無檢疫性有害生物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到當地森林檢疫部門取得,長春市城區0431 81962786;雙陽區0431 84223605。從事籽粒、果實等有性繁殖材料生產的,還應當提供具有安全隔離條件的說明材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確定的采種林分證明以及照片。) 8.一般情況需提供:生產用地權屬證明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需提供出租方土地使用權證明,未取得證件的需提供村(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且辦理區域不在政府通告拆遷范圍內。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荒山荒地(含坡耕地)不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從事籽粒、果實等有性繁殖材料生產的,必須具有曬場、種子庫等生產用地用途證明材料。)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凈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6666號 網點電話:0431-8521353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1149號 網點電話:0431-85090718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二道區惠工路與廣德街交匯處惠工路799號 網點電話:0431-8917796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家苑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側 網點電話:0431-896827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富城路228號 網點電話:0431-89991639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蓮花山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區泉眼鎮霧九路一號 網點電話:0431-81336520 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汽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汽開區東風大街7766號汽開區管委會 網點電話:0431-8150123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665號 網點電話:0431-89625000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叄』 什麼是種子的生產許可制度
種子來是一種重要的農自業生產資料,為保證種子質量,國家禁止一般單位和個人進行主要農作物種子的生產。只有從事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的當事人具備規定的條件,經過申請獲得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發放《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後才能進行種子生產。這就是種子生產的許可制度。
另外,為了轉基因生物的安全,不管是否是主要農作物品種,只要是轉基因農作物品種種子的生產都要辦理種子生產許可證後才能進行生產。
『肆』 從事種子生產都應該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主要農來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源產實行許可制度。主要農作物(小麥、玉米、稻、棉花、大豆,馬鈴薯、油菜、西瓜)雜交種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主要林木良種(林木良種是指通過審定的林木種子,在一定區域內,其產量、適應性、抗性等方面明顯優於當前主栽材料的繁殖材料和種植材料)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用種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不用辦理生產許可證。
『伍』 如何申領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
根據《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從事主要林木商品種子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申請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
提交材料:
1、注有生產者基本情況、生產品種、技術人員、設施和設備情況等內容的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生產用地使用證明和資金證明材料、采種林分證明及生產地點檢疫證明;
3、林木種子檢驗、生產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4、林木種子生產、加工、檢驗、貯藏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5、從事苗木生產的,其育苗面積在50畝以上;
6、申請領取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或者國家林業局品種權轉讓公告、強制許可決定;
7、申請領取林木良種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國家林業局或者省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頒發的林木良種證書復印件。
准予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繁殖種子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2、具有無檢疫病蟲害的種子生產地點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采種林;
3、具有與種子生產相適應的資金和生產、檢驗設施;
4、具有相應的專業種子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6、申請領取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陸』 怎麼辦理 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 和 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 辦一個苗圃交易市場需要在林業局辦什麼證件
到林業局辦理,需要自己有固定場地證明、技術人員資格證明、管理人員資質資料等,還要有經營資格(工商營業執照,個人、法人都行)。到林業局咨詢,他們會告訴你的。我的這兩證半年前剛辦的,對了,在縣級林業管理機構就可以辦了。
滿意請採納
『柒』 怎樣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從事林木種子經營和主要林木種子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一、 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單位還應當提供章程。
(三)經營場所、生產用地權屬證明材料以及生產用地的用途證明材料。
(四)林木種子生產、加工、檢驗、儲藏等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說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種子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
二、申請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經營林木種子的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資金;
2、具有與經營林木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
3、具有必要的經營設施;
4、具有經省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資格證書的林木種子加工、檢驗、貯藏、保管技術人員。
(7)種苗生產許可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林木良種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國家林業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頒發的林木良種證書復印件。
申請領取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應當提供自有品種的證明或者選育目的品種情況介紹。
申請領取林木種子進出口業務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具有林木種子進出口貿易許可的證明。
主要林木良種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其他林木種子(包括苗木)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注冊資本金達到2000萬元的種子公司和從事林木種子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國家林業局核發。
『捌』 種苗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怎麼寫
種苗生產證林業局都有專門的格式,只按照要求簽寫就可以料
『玖』 申請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主要農作物是指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各自分別確定的其他1至2種農作物。除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須申請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之外,其他農作物不用辦理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法》規定申請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繁殖種子的隔離和培育條件;
(二)具有無檢疫性病蟲害的種子生產地點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采種林;
(三)具有與種子生產相適應的資金和生產、檢驗設施;
(四)具有相應的專業種子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從事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在資金、設施和技術力量等方面應達到的條件,農業部將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另行規定。
申請領取具有植物新品種權(植物品種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並有適當命名,被授予品種權的)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應當徵得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種子生產許可證是對種子生產資格的確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是具備以上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與種子市場的公平競爭。
『拾』 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可以申請辦理,受書面委託生產、代銷其種子的不需要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1、根據《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從事林木種子經營和主要林木種子生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2、生產經營者在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以書面委託生產、代銷其種子的,不需要辦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3、根據《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條: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從事籽粒、果實等有性繁殖材料生產的,必須具有曬場、種子庫。
(二)具有與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的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等。從事籽粒、果實等有性繁殖材料生產的,必須具有種子烘乾、風選、精選機等生產設備和恆溫培養箱、光照培養箱、乾燥箱、扦樣器、天平、電冰箱等種子檢驗儀器設備。
(三)具有林木種子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技術職稱或者同等技術水平的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
(10)種苗生產許可擴展閱讀:
申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單位還應當提供章程。
(三)經營場所、生產用地權屬證明材料以及生產用地的用途證明材料。
(四)林木種子生產、加工、檢驗、儲藏等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說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種子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