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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許可證廚房要求

發布時間: 2021-02-05 07:48:41

『壹』 開快餐店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對廚房的裝修有什麼要求嗎

1、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在對廚房的裝修上需要簡潔、明亮,干凈,根據相關要求,內廚房的面積最小容不能低於8平米,內部的設施至少應該有上下水,至少3個洗涮池,要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櫥,要有餐具消毒設施,牆壁和頂棚及地面應該用防水防滑材料裝飾。並且有防蠅防塵等設施。

『貳』 開粥鋪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對廚房的要求有什麼

需要廚房有了良好的通風和消防,面積要符合要求

『叄』 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有什麼要求

辦理的條件:
1、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的程序:
申請 : 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葯監窗口」提交申請。
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申請的材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 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有關申請單位的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代辦的,需補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簽章確認的《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 餐飲服務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無法提交有效產權證明的場所,經營者可憑各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學校等單位或部門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使用證明》。
5.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示意圖應註明申請人名稱,詳細標明烹調、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面點製作、燒鹵粗加工、燒鹵腌制、燒鹵風干、燒鹵製作、生食海產品加工、冷盤製作、熟食銷售、裱花操作、食品庫房、食品冷卻、食品包裝、配送食品、更衣室、檢驗室、就餐等場所的面積尺寸和爐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庫、消毒櫃、空調、貨櫃、層架等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倉儲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提供關鍵環節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檢查計劃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8.申請甜品站還須提交餐飲主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和餐飲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甜品站環境及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9.申請涼茶店還須提交涼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和葯品作為涼茶原料的申明。通過集中采購現場分裝銷售的涼茶店,應提供加工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
10.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以下單位須配備高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特大型餐館(經營場所面積3000㎡以上)、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的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集體食堂以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單位。以下單位須配備中級或高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大型餐館、供餐人數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其他餐飲服務單位應至少配備初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
1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的情況說明和有效的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及復印件;
12.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或市食品葯品監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肆』 辦理熱食類餐飲服務許可證廚房要求有哪些

要求要包括:

第四章 餐飲服務的許可審查要求:


第二十二條 申請熱食類食品制售的,應當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節通用要求。


第二十三條 申請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的,除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節通用要求外,還應當符合本章第二節至第四節的相應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申請內設中央廚房、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除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到四節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符合第五、六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制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第二十六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2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並持有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證明。


第二十七條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當選擇有給排水條件的地點,應當設置相應的粗加工、切配、烹調、主食製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條件,以及食品庫房、更衣室、清潔工具存放場所等。場所內禁止設立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的區域。


第二十八條 食品處理區應當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加工製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並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第二十九條 食品處理區內應當設置相應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設施和用品,
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當有洗手消毒方法標識。食品處理區應當設存放廢棄
物或垃圾的帶蓋容器。


第三十條 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當無毒、無異味、易於清洗、防滑,並有給排水系統。牆壁應當採用無毒、無異味、不易積垢、易清洗的材料製成。門、窗應當採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製作,並能有效通風、防塵、防蠅、防鼠和防蟲。天花板應當採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表面光潔、耐腐蝕、耐溫的材料塗覆或裝修。

『伍』 辦衛生許可證對廚房及店面有什麼要求

辦理衛生許可證,在對廚房的要求上,裝修需要簡潔、明亮,干凈,根據相關要求,廚房的面積最小不能低於8平米,內部的設施至少應該有上下水,至少3個洗涮池。

要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櫥,要有餐具消毒設施,牆壁和頂棚及地面應該用防水防滑材料裝飾。並且有防蠅防塵等設施,對店面無具體要求。

(5)餐飲許可證廚房要求擴展閱讀:

辦衛生許可證的程序:

1、申請 : 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葯監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3、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4、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陸』 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廚房和餐廳的面積比例是多少

可參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第文件。不同規模大小的要求不同
(一)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是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製作,並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

『柒』 我是做外賣的,辦理餐飲許可證和廚房面積大小有關系嗎一般要多大

您好,餐飲服務許可證 的快餐類  沒有詳細規定面積,但是餐飲服務許可證里有區別類別
餐飲服務許可按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業態和規模實施分類管理。分類方式如下:
(一)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庄等):是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是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為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點心、小吃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是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為主的單位。
(五)食堂:是指設於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工地等地點(場所),供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根據集體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廚房: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製作,並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提供者。
申請條件:
1、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 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有關申請單位的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代辦的,需補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簽章確認的《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 餐飲服務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無法提交有效產權證明的場所,經營者可憑各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學校等單位或部門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的《場所使用證明》。
5.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示意圖應註明申請人名稱,詳細標明烹調、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面點製作、燒鹵粗加工、燒鹵腌制、燒鹵風干、燒鹵製作、生食海產品加工、冷盤製作、熟食銷售、裱花操作、食品庫房、食品冷卻、食品包裝、配送食品、更衣室、檢驗室、就餐等場所的面積尺寸和爐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庫、消毒櫃、空調、貨櫃、層架等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倉儲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提供關鍵環節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檢查計劃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8.申請甜品站還須提交餐飲主店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和餐飲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甜品站環境及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9.申請涼茶店還須提交涼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和葯品作為涼茶原料的申明。通過集中采購現場分裝銷售的涼茶店,應提供加工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
10.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以下單位須配備高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特大型餐館(經營場所面積3000㎡以上)、連鎖經營餐飲服務單位的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供

『捌』 辦理餐飲食品許可對廚房設備擺放位置有要求嗎

依據《食品經營抄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玖』 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要求有哪些

1、餐飲業是通過即時加工製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於一體,向消費者專門提供各種酒水、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食品生產經營行業。按歐美《標准行業分類法》的定義,餐飲業是指以商業贏利為目的的餐飲服務機構。在我國,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的定義,餐飲業是指在一定場所,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調制,並出售給顧客主要供現場消費的服務活動。
2、2015.10.1日,《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後,餐飲行業要求必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前提是在當地工商部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否則屬於無證經營,違法《食品安全法》第122條。
3、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辦理程序及流程如下: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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