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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權人的法律責任

發布時間: 2021-02-04 20:39:47

A. 被授權人與受權人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但其行政職權並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於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在中國行政法學上,被授權人和行政機關一起被稱為行政主體。而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人。

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簡單的說就是被授權人的權利是授權人授予的,授權人可以收回被授權人的權利。

(1)被授權人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管理的最終目標在於提高經營績效,許多管理思想的發展,均針對效率的提高而 來,近一百多年的管理研究與實踐,可歸納出管理的兩大原則:專門化與人性化。

在現今管理績效的追求必須同時兼故此兩種原則,企業除了應奉行專門化的原則外,還要設法注入人性論的技巧,才可使經營效率達於滿意狀態。授權管理者在進行種種決策,運用資源及協調工作上,最重要的是要有授權與目標管理的觀念,有授權的觀念才可達到專門化與人性論的兩大原則。

在目標管理中,授權的必要性具體表現如下:

1、授權是完成目標責任的基礎。權力隨著責任者,用權是盡責的需要,權責對應或權責統一,才能保證責任者有效地實現目標。

2、授權是調動部屬積極性的需要。目標管理對人的激勵,是通過激發人員的 動機,將人們的行為引向目標來是實現的。目標是激發這種動機的誘因,而權力是條件。

3、授權是提高部屬能力的途徑。目標管理是一種能力開發體制,這主要是通過目標管理過程中的自我控制、自主管理實現的。

實行自我控制與自我管理,目標責任者必須有一定的自主權。在運用許可權自主的決定問題和控制中,將促使目標責任者對全盤工作進行總體規劃,改變靠上級指令行事的局面,有利於能力發揮並不斷提高。

4、授權是增強應變能力的條件。現代管理環境情況多變,要求管理組織系統要有很強的適應性,很強的應變能力 。而實現這一點的重要條件就是各級管理者手中要有自主權。

參考資料:授權-網路

B. 關於授權方面的法律解答

1) 甲公司無需擔心, 你授權給某人(代理人)時, 肯定雙方有簽署一些文件,協議...表明代理人是賣什麼產品....
2) 代理人違法/犯罪/冒充(passing off) 是他個人的法律責任!
3) 甲公司只需要出示文件,協議證明代理人越權/違反協議.
4) 甲公司也可以起訴代理人違反協議, 損害甲公司信譽等.先下手(發律師函/起訴)為強!
5) 授權書有沒有規定代理人賣什麼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公司的貨物?

C. 被授權人與授權人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

  1. 被授權人是指擁有行政職權,但其行政職權並不因組織的成立而形成,而來自於單行法授權的主體,也被稱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被授權組織」。

  2. 在中國行政法學上,被授權人和行政機關一起被稱為行政主體。

3.授權人是領導者通過為員工和下屬提供更多的自主權,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我們把這種領導稱為授權常。

4.授權是領導者智慧和能力的擴展和延伸,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和原則,授權過程是科學化和藝術化的過程.

拓展資料:

區分授權委託人和被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和「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D. 認定合同詐騙被授權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一、需承擔: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內和其他直接責容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承擔的輕重要根據其在此案件中起的作用,是否知曉詐騙事實等角度予以確定。
三、一般實踐中,只要被公安拘捕,一般都會判有罪,當然,根據金額不同和被授權人本身在詐騙過程中的作用不同,最終可能是個緩刑,那就不用坐牢了。

E. 我被授權代理人去招投標,之後如果有問題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如果是在合法的情況下,之後如果有問題,代理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代理人明知是違法行為,仍然進行代理或者不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為代理人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為代理人時,其代理行為應符合法人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所為的符合代理行為要件的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因此,在合法的情況下,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

(5)被授權人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F. 關於授權委託人的責任

你是授權的委託人,只要在他給你授權的范圍內做的事情,你不要承擔任何責任的,有委託人陳丹相關責任。

G. 在授權書上使用「全權負責」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籠統的全權負責,而未註明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等明確事項的,屬於委託書授權不明,對此,法律規定: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7)被授權人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H. 授權書的法律責任

你公司有權取消授權,該授權書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合同約定里。

只要是雙方具有簽訂委託書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委託事項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委託書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託書,需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後,才具有效力。

(8)被授權人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委託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受託人

包括:

1.辦理委託事務的義務。受託人對委託事務原則上應親自辦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託人的同意,或因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可以轉托他人;

2.遵守委託指示的義務;

3.報告的義務。受託人應將委託事務情況向委託人報告;

4.轉移利益的義務。受託人應將辦理委託事務取得的各種利益及時轉移給委託人;

5.轉移權利的義務。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事務取得的權利,應將權利轉移給委託人。

委託人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託合同是否有償,委託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託事務的必要費用;

2.付酬義務。對於有償委託合同,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約定的報酬;

3.賠償責任。

I. 法律委託人要負什麼責任

1、「委託人要負什麼責任」:
(1)受託人只要是在委託許可權范圍內、以委託人回的名義實施的行答為,應由委託人承擔一切責任、享有一切權利。你作為受託人,不承擔什麼責任。
(2)只有受託人有實施委託行為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委託人才可以向受託人追究責任。

2、「請問我成為他的書面委託人之後,如果官司敗訴,法院找不到我朋友執行,我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你不需要承擔因官司而產生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不管官司是勝是贏,後果都由你朋友承擔。也就是說,官司勝了,你得不到好處;官司敗訴,你也不會承擔什麼責任。
(2)但是,由於你是受託人,法院在執行的時候,有可能會要求你提供你朋友的聯系方式等信息。

3、提示:授權委託書中寫「全權處理」的,並不代表你可以處理「一切事務」,在法律上,這樣授權不明的「全權處理」,視為一般許可權的委託,你只有權代為起訴、出庭、參加庭審和質證等,但涉及到承認對方訴訟請求、放棄已方訴請、上訴等處分權時,你還是應請示你朋友、由他決定。

J. 別人授權簽了份供應合同,授權人都承認的情況下還要承擔責任嗎中國的法律是怎麼回事

以誰的名義簽的?
1、以自己名義簽的,為職務行為的,公司負責。為個人行為的回,自己負責。
2、以授答權人名義簽的,視為代理。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未超越代理許可權的,或事後被追認的,由授權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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