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壹』 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經營利用許可證,可以異地使用嗎
下面是廣東省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網上還有各個省的管理制度回,由此可見是不可異地使用的答!
廣東省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行政
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審批:
(一) 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按國家的規定辦理;
(二)屬於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由省林業局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地級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三)屬於「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四)屬於外來物種的,報省林業局審批,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五)建立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報省林業局審批,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貳』 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有什麼不一樣
可能是一樣的吧,一般都說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沒聽說過經營加工許可證
河南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二條
經營利用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和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縣級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
『叄』 辦理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怎麼辦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一、實施機關
林業局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2條
三、條件
(一)申請條件
經營利用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經營場所、經營種類、來源、年經營數量、年銷售額等。
2.《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原、復印件或提交所經營野生動物的合法來源證明材料;
3.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復印件和1寸照片6張;
4.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4.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上報省林業廳、國家林業局審批。
五、數量
有數量限制。在資源允許利用的范圍內。
六、期限
20日(行政許可法42條)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收費標准
1.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成交額6%。
2.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成交額4%。
3.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在國外表演、展覽:純收入50%。
4.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2%。
5.省重點保護和國家一般保護動物:(1)動物及其產品:成交額4%;(2)、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3)、科學研究的:成交額2%。
(二)收費依據
1. 林業部 財政部 國家物價局林護字[1992]72號;
2.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費[1997]2500號;
3.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肆』 如何辦理陸生野生動物 馴養繁殖許可證 和 經營利用核准證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一、實施機關
林業局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條
三、條件
(一)申請條件
經營利用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經營場所、經營種類、來源、年經營數量、年銷售額等。
2.《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原、復印件或提交所經營野生動物的合法來源證明材料;
3.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復印件和1寸照片6張;
4.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4.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上報省林業廳、國家林業局審批。
五、數量
有數量限制。在資源允許利用的范圍內。
六、期限
20日(行政許可法42條)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收費標准
1.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成交額6%。
2.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成交額4%。
3.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在國外表演、展覽:純收入50%。
4.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2%。
5.省重點保護和國家一般保護動物:(1)動物及其產品:成交額4%;(2)、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3)、科學研究的:成交額2%。
(二)收費依據
1. 林業部 財政部 國家物價局林護字[1992]72號;
2.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費[1997]2500號;
3.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七、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一)依據
河南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縣(市、區)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馴養繁殖許可證」
(二)條件
(1)申請條件
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2)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1.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馴養繁殖固定場所使用權證明;資金儲備總額證明;飼養人員技術能力等證明文件;
3、馴養繁殖的固定場所、籠舍、隔離牆、隔離網等面積、規格及安全性說明。
4、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料
5、54種名錄以外的物種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
6、增加馴養繁殖的,提交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復印件,原有馴養繁殖的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說明材料。
(三)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四)數量
無數量限制
(五)期限
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伍』 辦理特種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 ,需要什麼條件,謝謝了,
辦理條件:
1 、申請人須具備相應的野生動物養殖經驗或聘請養殖技術人員;
2 、有養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
3 、野生動物種源來源渠道合法;
4 、野生動物的喂養食物有保障;
5 、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書面申請書(一式兩份);
2、獸醫技術證明(獸醫身份證、技術證書影印件)
3、可行性報告(包括技術、種源、場地、飼料等)
4、區林業局現場勘驗審核,省內一般保護野生動物報市林業局批准,其它報省林業局批准,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報國家林業局批准。
(5)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擴展閱讀:
一、辦理程序:
1、受理
(1)崗位責任人:縣林業局森保站
2、審查
(1)初審理
崗位責任人:森保站工作人員
時限: 5 個工作日。
(2)復審
崗位責任人:市局野保站負責人。
時限: 5 個工作日。
3、決定
崗位責任人:局主管領導
時限: 3 個工作日。
4、送達與公告
崗位責任人:縣森保站工作人員
時限: 3 個工作日。
二、申請材料:
1 、個人申請書、可行性報告(鄉鎮林業站簽署意見、蓋章);
2 、場地證明材料;
3 、資金證明( 20萬元以上的現金或 50萬元以上的技術設施)。野生動物養殖場地證明材料、養殖技術畢(結)業證書、養殖殖資金證明材料;
4 、技術證明(二名技術人員)
5 、身份證復印件、 1寸彩色照片 3張。
『陸』 請問如果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經營利用許可證,國家有沒有具體規定需要多少資金
【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辦理程序】 1、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向當地區版縣林業局提交書面權申請報告; 2、區縣林業局根據申報的經營利用內容發給《經營利用申請表》; 3、區縣林業局核實經營的內容和規模、供貨渠道和方式; 4、區縣林業局報請市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原則上不考慮經營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業局審核後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按許可權批准核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柒』 辦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 一、實施機關 林業局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2條 三、條件 (一)申請條件 經營利用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經營場所、經營種類、來源、年經營數量、年銷售額等。 2.《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原、復印件或提交所經營野生動物的合法來源證明材料; 3.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復印件和1寸照片6張; 4.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程序 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 2.現場查驗; 3.簽證。 4.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上報省林業廳、國家林業局審批。 五、數量 有數量限制。在資源允許利用的范圍內。 六、期限 20日(行政許可法42條)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一)收費標准 1.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成交額6%。 2.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成交額4%。 3.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在國外表演、展覽:純收入50%。 4.利用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2%。 5.省重點保護和國家一般保護動物:(1)動物及其產品:成交額4%;(2)、生產中成葯、保健品的:銷售額1%;(3)、科學研究的:成交額2%。 (二)收費依據 1. 林業部 財政部 國家物價局林護字[1992]72號; 2.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費[1997]2500號; 3.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
『捌』 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在江西南昌的哪裡辦
【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辦理程序】
1、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向當地區縣林業局提交內書面申請報告;
2、區容縣林業局根據申報的經營利用內容發給《經營利用申請表》;
3、區縣林業局核實經營的內容和規模、供貨渠道和方式;
4、區縣林業局報請市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原則上不考慮經營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業局審核後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按許可權批准核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玖』 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的申請辦理程序及資質
【野生動物經營利來用許可自證辦理程序】
1、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向當地區縣林業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2、區縣林業局根據申報的經營利用內容發給《經營利用申請表》;
3、區縣林業局核實經營的內容和規模、供貨渠道和方式;
4、區縣林業局報請市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原則上不考慮經營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業局審核後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按許可權批准核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