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許可證
⑴ 項目竣工備案什麼意思
項目竣工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00年4月4日建設部令第78號發布,根據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的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竣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程序: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實體進行到位質量監督檢查)。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①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② 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檔案資料;
③ 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④ 對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總體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督機構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項目竣工備案成果:
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後,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⑵ 工程竣工驗收是以施工許可證為單位嗎
工程的竣工驗收以單位工程為單位,不是以施工許可證為單位,謝謝
⑶ 沒有辦工程建築許可證可以竣工驗收嗎
帶著國有土地證先到規劃局(有的地方是建設局規劃科)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專出後再屬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帶著2證及施工單位的材料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造完之後進行竣工驗收、規劃驗收、土地符合驗收,帶著上述合格證及繳納規費的憑證辦理房產證。 不過你已經建設了,可能要走些關系才能辦出上述的證了。
⑷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 是什麼 是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嗎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是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證書,和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是一樣的。
一、工程的竣工驗收證書指建設項目竣工正式驗收時,在通過聽取匯報、檢查現場和審閱竣工資料等調查研究後,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建設內容、工程質量要求、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由工程驗收委員會或小組全體成員簽署的證書。
竣工驗收證書內容包括: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項目批准單位、建設單位、主要設計單位、主要施工單位、建設規模、工程內容,總投資、設備材料數量、建設進度等);
(2)驗收委員會對建設項目的評價和意見;
(3)工程未完事宜的處理意見;
(4)全體成員簽名。
竣工驗收證書要隨同全部竣工驗收資料存入工程技術檔案,並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4)竣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主要程序
1.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並且符合《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2.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並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3.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組成的專家組實施驗收。
4.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備案機關)備案。
6.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資料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預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8.備案機關在驗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後,在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驗收備案意見並簽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⑸ 工程竣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還能繼續使用嗎
通過引入一個運行的建設項目發放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開工建設之前,必須去領取回施工許可證,相應答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計劃地投資於固定資產的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取得了日本主要選址意見書,施工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 (三),以滿足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的建設的需要; (四)土地徵用手續已辦理完畢; (五)招標已完成,施工單位已確定; (六)建設單位已委託施工監理和施工單位施工人員有資格的管理機構的批准,建設單位在項目回項目經理已確定; (七)所需的資金,物資,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已落實; (八)根據已經統計部門的統計登記的規定; (九)其他條件應已付諸實施。回報
⑹ 施工許可證中竣工超期是否需要延期
不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關於施工許可證有效期限及延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6)竣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依據:建築法)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第十五條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第十七條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築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
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
第十八條建築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⑺ 現在房子取消了竣工許可證嗎
我國從2000年開始就是啟用竣工驗收備制度,國家只負責對房產公司自行組織竣內工質量審核小組出具的容質量評估報告(一般為合格)及該工程工程相關資料做備案,付備案責任.出具<竣工驗收備案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個表就是國家出的合格證,但是不國家不負監督責任,只負備案責任.那麼誰出合格證?建築工程竣工合格證有,三方各 出!設計合格證明,施工總包合格證明,監理單位合格證明三張.(房產公司\檔案館\質檢站各備案原件),出產證時是不看這三張紙頭的.諷刺的是,這三張證明的出具方都是拿房產公司錢的.可想而知起作用了.
⑻ 到底什麼時候可以辦竣工驗收備案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
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均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8)竣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參考資料: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網路
⑼ 一個建築工程從剛開始到竣工所需辦理的所有證件都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流程按時間順序排列
1 、立項批復 (發改委)
2、 選址意見書 (管委會)
3 、土地證 (國土局)
4、 地名申報 (民政局)
5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規劃局)
6、 環評報告 (環保局,委託環評公司辦理)
7、水保方案設計所需資料 (稅務局)
8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規劃局)
9、 消防審核申報表 (消防支隊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表 (人防辦公室)
11、規劃審查必須報送文件 (城鄉規劃委員會 )
12、 規劃設計方案申報 (規劃局)
13、 施工圖審查要件 (審圖機構)
14 、建築設計方案申報 (規劃局)
15、 監理招投標及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6 、施工招投標及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7、 設計合同審查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備案手續材料 (建設局)
19 、委託質量監督所需材料 (質量技術監督局)
20、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局)
21、 施工用水申請 (自來水公司)
22、 施工用電申請 (電力公司)
23 、辦理臨時佔道、開口 (城管局)
24 、物價審批所需材料 (建設局)
25、 物業管理備案 (建設局)
26、 初始登記 (建設局)
27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建設局)
(9)竣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選擇、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工作次序。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工程建設過程客觀規律的反映,是工程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
世界上各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在工程項目建設程序上可能存在著某些差異,但是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發展的內在規律,投資建設一個工程項目都要經過投資決策和建設實施兩個發展時期。這兩個發展時期又可分為若干個階段,它們之間存在著嚴格的先後次序,可以進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顛倒次序
以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為例,其建設周期包括項目選定、項目准備、項目評估、項目談判、項目實施和項目總結評價六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工作深度,決定著項目在下一階段的發展,彼此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在項目選定階段,要根據借款申請國所提出的項目清單,進行鑒別選擇,一般根據項目性質選擇符合世界銀行貸款原則,有助於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急需項目。
被選定的項目經過1~2年的准備,提出詳細可行性研究報告,由世界銀行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估之後,與申請國貸款銀行談判、簽訂協議,然後進入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生產准備和試運轉等實施階段,在項目貸款發放完成後一年左右進行項目的總結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