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款授權
① 我是今年高考生,通知書裡面有一張銀行卡,有一個什麼個人劃款授權書,我弄丟了,是工商銀行的授權書,我
這個不行的哦,是你學校那邊的銀行的,你到學校時另外拿一份好了~
② 授權劃款繳稅款協議書是什麼意思,可以不簽嗎
就是與銀行簽訂一份繳納稅款的協議 你報完稅了 可以從銀行直接劃稅款的 簽吧
③ 委託匯款授權證明書格式是怎麼樣寫的
單位內部供應部門或其他業務部門因業務需要使用銀行匯票時,應填寫銀行匯票請領單,具體說明領用銀行匯票的部門、經辦人、匯款用途、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賬號等,由請領人簽章,並經單位領導審批同意後,由財務部門具體辦理銀行匯票手續。銀行匯票請領單的基本格式如表4-4所示。
表4-4 銀行匯票請領單
請領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匯款用途
匯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
部門負責人意見 單位領導審批意見 請領人簽章
凡是要求使用銀行匯票辦理結算業務的單位,財務部門均應按規定向簽發銀行提交「銀行匯票委託書」,在「銀行匯票委託書」上逐項寫明匯款人名稱和賬號、收款人名稱和賬號、兌付地點、匯款金額、匯款用途(軍工產品可免填)等內容,並在「匯款委託書」上加蓋匯款人預留銀行的印鑒,由銀行審查後簽發銀行匯票。如匯款人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則可以交存現金辦理匯票。
匯款人辦理銀行匯票,能確定收款人的,須詳細填明單位、個體經濟戶名稱或個人姓名。確定不了的,應填寫匯款人指定人員的姓名。
交存現金辦理的匯票,需要在匯入銀行支取現金的,應在匯票委託書上的「匯款金額」大寫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後填寫匯款金額。這樣,銀行可簽發現金匯票,以便匯款人在兌付銀行支取現金。企事業單位辦理的匯票,如需要在兌付銀行支取現金的,由兌付銀行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審查支付現金。
「銀行匯票委託書」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是存根,由匯款人留存作為記賬傳票;第二聯是支款憑證,是簽發行辦理匯票的傳出傳票;第三聯為收入憑證,由簽發行作匯出匯款收入傳票。如果申請人用現金辦理銀行匯票,可以注銷第二聯。「銀行匯票委託書」的樣式見表4-5.
表4-5 中國××銀行匯票委託書(存根) 1
收款人 匯款人
賬 號或住址 賬 號或住址
兌付地點 省 市縣 匯款用途
匯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備注 科 目 對方科目 財務主管 復核 經辦
下面為贈送部分: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結 算 辦 法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六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人民銀行是全國各部門經濟活動的結算中心。人民銀行的結算工作要堅持黨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 貫徹執行「發展經濟, 保障供給」的財經工作總方針,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和財經紀律,防止和打擊資本主義活動,准確及時地辦理結算,加速資金周轉,積極促進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高速度地發展。
第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各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照現金管理辦法規定,可以使用現金的以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凡在銀行(包括建設銀行、信用社。下同)辦理結算的單位,必須按照銀行的規定,在銀行開有帳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以保證支付。
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使用銀行統一規定的結算憑證。結算憑證是辦理資金結算的依據,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做到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憑證上的單位和銀行應寫明全稱,並冠有省(市、自治區)、縣名稱。
第三條 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遵守結算紀律。不準相互拖欠;不準賒銷商品;不準套取銀行信用;不準出租出借在銀行開立的帳戶;未經國家批准,不準預收、預付貨款。
各級銀行對違反結算紀律的單位,要嚴格地按照規定,實行必要的制裁,情節嚴重的報告黨委或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 銀行辦理結算和在銀行辦理結算的單位,都必須以階級斗爭為綱,遵守下列結算原則:
一、 錢貨兩清;
二、 維護收、付雙方的正當權益;
三、 銀行不予墊款。
第五條 為了保障單位資金的所有權,除按國務院關於《國營企業銷貨收入扣款順序的暫行規定》(集體所有制企業比照辦理),和縣以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單位的罰沒款,可憑其通知扣款外,銀行不代任何單位扣款。
第六條 結算管理體制,採取集中統一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異地(包括省、市、自治區內縣與縣之間)的結算辦法,由總行統一制訂。同城和縣內結算辦法,由各分行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結算原則結合具體情況制訂,並報總行備案。
各級行處(包括建設銀行、信用社。下同)對總行制訂的結算辦法,結算原則以及規定的結算紀律,必須嚴格執行,非經批准,不得自行變更。
第二章 異 地 結 算
第七條 根據各單位異地經濟往來結算的需要,異地結算方式有:異地托收承付、信用證和匯兌結算三種。
第八條 異地托收承付
一、 異地托收承付,是收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發貨後,委託銀行向外地的付款單位收取款項,付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使用范圍如下:
1. 國營企業、事業、機關、部隊(團以上)、團體、學校、供銷合作社等單位之間商品交易,以及由於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應隨同貨款辦理托收)的款項結算。
對於與商品有關的費用,如加工、修理、檢驗、租賃、資料費、電費等,可以單獨辦理托收。
國營運輸企業和辦理中轉運輸單位墊付的運雜費,可以單獨辦理托收。集體所有制運輸單位的運雜費,經主管部門批准,經開戶銀行同意,可以辦理托收。
2. 集體所有制企業,由縣(城市區)以上主管部門統負盈虧的,視同國營企業,可以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其他集體所有制企業,如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社隊辦企業和家屬「五七」工廠等企業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原材料和產品納入縣(城市區)主管部門計劃;確需外地采購材料和銷售產品,交易正當;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經營管理較好,有支付能力的,由企業申請,開戶銀行同意,報經縣(城市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同級銀行批準的,可以辦理托收承付結算,未經批准擅自辦理的,開戶銀行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加以制裁。
在信用社開戶的單位,辦理托收時,由信用社直接發出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並在托收憑證的備注欄加蓋「款項請劃收人民銀行××(行號)行轉劃我社」戳記,以便付款單位開戶行向指定的轉化行填發報單。
二、 經濟合同(包括視同合同的上級調撥單、上級命令、訂貨會議的協議。下同),是收、付雙方進行交易的依據,也是銀行進行監督和維護收、付雙方權益的依據。單位必須根據合同辦事,沒有合同的不能辦理托收承付結算。
三、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的金額起點,每筆為三十元。起點以下的交易應匯總辦理托收,於每月二十五日至月底辦理。對新華書店、中國唱片發行公司,由於小額比重大,銷售范圍廣,可不受金額起點的限制。
四、 托收承付結算款項劃回,分郵寄劃回和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單位選用。
五、 托收
1. 收款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辦妥發貨手續後,應及時填制托收憑證,寫明合同號碼,向銀行提供貨物確已發運的證件(包括:鐵路、航運、公路等承運部門簽發的運單、運單副本、郵局包裹回執等),以及交易單證辦理托收。中轉運輸的,可憑起運部門簽發的發運證件辦理托收。
銀行查驗後,收款單位如需取回發運證件的,銀行應在托收憑證商品發運欄加蓋「已驗發運證件」戳記。
由於下列特殊情況,沒有發運證件,亦可辦理托收。
① 對商業部門一、二、三級采購供應站之間批發與零售(包括基層供銷社)之間的物資調撥,可憑付款單位確已收到商品的證明辦理托收。
② 收款單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鍋爐和大型機器等,生產周期長,收付雙方在合同內訂明按工程進度分次結算貨款的,憑工程進度完工證明書辦理托收。
③ 付款單位購進的商品,在收款單位所在地就地轉廠加工、配套,收款單位可憑付款單位和承擔加工、配套單位的書面證明辦理托收。
④ 收、付雙方在合同內訂明由收款單位暫代保管商品的,收款單位可憑寄存證向銀行辦理托收。同時向銀行交驗付款單位委託保管商品的證明。
⑤ 利用「鐵路集裝箱」,或將零擔湊整車發運商品的,由於鐵路只簽發一張發運證件,收款單位可憑持有發運證件單位出具的證明,辦理托收。
⑥ 對外貿易部門進口的商品, 憑國外發來的帳單和進口公司開出的結算帳單,
辦理托收。
⑦ 新華書店發運圖書,如交驗發運證件確有團難時,可由發貨店或儲運部門在托收憑證或調撥單上註明發運日期及運單號碼;如採用平件印刷品郵寄,不能取得發運證件的,可由發貨店在托收憑證或調撥單上註明「×月×日交郵局寄遞,沒有發運證件」字樣,憑以辦理托收。
2. 收款單位提交銀行貨物確已發運的證件和交易單證的張數,應由收款單位在托收憑證上註明。如發運證件和交易單證的張數較多,應由收款單位裝訂成冊,在封面上寫明總金額和托收憑證的號碼。
3. 對於軍品托收,可憑付款單位駐廠軍代表在銀行預留印鑒簽章的結算通知單辦理托收。交易單證和發運證件應由收款單位自行寄給付款單位,如與托收憑證一並交銀行寄遞的,由單位封妥後,交開戶銀行裝入聯行專用信封一並郵寄。沒有駐廠軍代表的,按一般托收處理。
4.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對托收憑證要認真審查,審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天。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受理托收後,對逾期未劃回的托收款項,應主動及時地向付款單位開戶銀行進行查詢。
六、 承付
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接到托收憑證後,應及時通知付款單位,安排資金,及時付款。
付款單位接到開戶銀行的承付通知和附件後,應在承付期內進行審查核對。
承付採取驗單付款和驗貨付款兩種。
1. 驗單付款
驗單付款期限為三天,從付款單位開戶銀行發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內例假日均順延。指星期天及法定假日。下同)。
付款單位在承付期內,未向銀行表示拒絕付款,銀行即視同承付,並在承付期滿的次日上午(例假日順延)將款項主動從付款單位帳戶內付出,按收款單位指定的劃款方法,劃給收款單位。付款單位在承付期內提前向銀行表示承付,可在承付書上簽注意見送交開戶銀行,銀行應於接到通知後,立即辦理劃款。
付款單位不得在承付貨款中,扣抵其他款項或以前托收的貨款。
付款單位如因價格或數量、金額的變動,需要多承付款項時,應在承付期內向銀行提出書面通知,銀行可隨同當次托收款劃給收款單位(此段規定也適用於驗貨付款)。2. 驗貨付款
收款單位必須在托收憑證上加蓋明顯的「驗貨付款」戳記。對托收憑證上未註明驗貨付款,付款單位提出合同證明是驗貨付款的,銀行可以按驗貨付款辦理。
驗貨承付期限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凡收、付雙方在合同里訂明驗貨期限縮短或延長的,應在托收憑證上註明,銀行從其規定。
付款單位收到提貨通知後,應即通知銀行並交驗提貨通知。付款單位收到提貨通知,如未及時通知銀行,銀行仍按運輸部門向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算起,在承付期滿的次日劃款。超過規定期限劃款的,銀行應代收款單位按規定扣收延付賠償金。七、 延期付款
1. 付款單位在承付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之前如無足夠資金支付貨款時,其不足部分,即作延期付款處理,並立即通知付款單位,付款單位應付賠償金一天。在承付期滿的次日銀行營業終了之前,仍無足夠資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應付賠償金二天。余類推。不論任何單位,均按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計付賠償金。俟付款單位帳戶有款時,銀行按國務院關於國營企業銷貨收入扣款順序(即從企業銷貨收入中預留工資、 大修理基金後, 按稅款、貸款、貨款、利潤順序)陸續扣款,連同賠償金一並劃給收款單位。
銀行審查拒付期間,不作付款單位延付處理。
2. 收款單位及其開戶銀行,對長期拖欠貨款的單位,應停止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改用信用證或匯兌結算方式。
3. 由於銀行本身工作差錯,造成結算延誤,而使企業資金運用受到影響的,由銀行按照存(貸)款利率計付賠償。對有貸款的單位按貸款利率計算;對無貸款的單位,按存款利率計算。
八、 拒絕付款
付款單位在承付期滿前,對下列情況可向銀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絕付款。
1. 驗單付款的托收款項,經查驗單證發現商品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的規定不符;
2. 雖系驗單付款的托收款項,但在承付期內貨物已到,經查驗貨物與合同的規定或與發貨清單不符;
3. 驗貨付款的托收款項,經查驗貨物合同規定或與發貨清單不符;
4. 款項已經付過或計算有錯誤。
拒付時應由付款單位填拒付理由書,引證合同上有關條款。屬於商品質量問題,須提出商品檢驗的證明;屬於商品數量的問題,須提出付款單位的證明,一並送交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必須認真審查拒付理由,查驗合同。付款單位不得無理拒付,不得將部分拒付提出全部拒付。對於無理拒付貨款,經說服無效的,必須強制扣款。屬於無理拒付,增加銀行審查時間的,應自承付期滿次日算起,計收延付賠償金。銀行同意部分或全部拒付的,應在拒付理由書上簽注意見。如系部分拒付,應將拒付商品清單,隨同拒付理由書轉收款單位開戶銀行, 採用電報劃回托收款項的, 除拒付理由書,拒付商品清單仍需郵寄外,應在劃款電報內註明「部拒」;如系全部拒付,應將拒付理由書連同全部交易單證托收憑證等,一並退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指定用電報劃回的托收款項,不再另發電報。
付款單位延付和拒付貨款時,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應立即通知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轉知收款單位。
付款單位對拒絕付款的商品,必須負責妥善保管,不準動用。如果發現動用,由銀行代收款單位扣收全部貨款,並從承付期滿的次日算起,代收款單位扣收延付賠償金。但是對鮮、活、易腐的商品,付款單位應積極負責處理。
訂貨部門對外貿部門發出托收的貨款應按時承付。如在承付期間內發現商品質量、規格、數量與進口商品合同、發票不符或錯發、錯運等情況,不能拒付,應另行向外貿部門提出索賠。
九、 交易糾紛
由於收、付雙方合同沒有明確規定付款條件或銀行無法判明是非的,付款單位提出拒付而引起的交易糾紛,由收、付雙方協商處理。
收、付雙方簽訂的經濟合同或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涉及貨款結算的,應符合結算辦法的規定,發生矛盾時,銀行按結算辦法的規定執行。
十、 三方交易、直達結算
批發單位、銷貨單位、購貨單位都不在一地,批發單位委託銷貨單位將其所購商品直接發給它的購貨單位的,應分別訂立合同。銷貨單位對批發單位的購貨單位發貨後,由銷貨單位填制兩套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憑證, 分別附交易單證, 同時提交其開戶銀行辦理托收,一份用售貨單位名義向批發單位托收,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入銷貨單位帳戶;另一份用批發單位名義,向購貨單位托收,貨款直接劃回批發單位開戶銀行,收入批發單位帳戶。
購貨單位對批發單位或批發單位對銷貨單位拒付時,應按各自的經濟合同分別處理。
十一、 代辦發貨和代理收貨托收
1. 銷貨單位與代理發貨單位不在一地。銷貨單位應與代辦發貨單位訂立代辦發貨托收合同。發貨單位代銷貨單位發貨後, 以銷貨單位名義, 填制托收憑證(加蓋發貨單位印章),送交發貨單位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托收。貨款劃回銷貨單位開戶銀行,收入銷貨單位帳戶。購貨單位拒付時,按一般拒付規定辦理。
2. 購貨單位與代理收貨單位不在一地 , 購貨單位應事先將代理收貨單位通知銷貨單位。銷貨單位向代理收貨單位發貨後,可委託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托收。但應在憑證上註明「代理收貨托收」字樣。購貨單位拒付時,按一般拒付規定辦理。
第九條 信用證
一、 信用證是付款單位把款項預先交存銀行,委託銀行開出信用證,通知異地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轉知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發貨或付款單位將商品自提自運以後,銀行代付款單位付給貨款的結算方式。
各單位之間商品交易,勞務供應等,均可使用這種結算方式。使用信用證結算的,雙方必須訂立合同。
二、 開出信用證的金額起點,每份為一百元。每次結付款項的金額起點為三十元。
三、 付款單位委託銀行開出的每份信用證,只准對一個收款單位進行結算,付款單位不得中途要求變更收款單位;
信用證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天。
四、 付款單位委託銀行開出信用證時,應向開戶銀行提交信用證委託書,銀行開出信用證的款項,從付款單位存款帳戶付出,開立信用證存款專戶後,再開出信用證。
信用證存款專戶不計利息。
五、 信用證委託書分郵寄、電寄兩種,由單位選擇使用。
付款單位在信用證委託書上填寫的付款條件,應當符合合同的規定。由於付款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發生的問題,由收、付雙方自行解決。
六、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接到開立信用證通知時,應及時進行審核,並通知收款單位。七、 收款單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付款條件,向付款單位發貨後,應填制信用證結算憑證,連同交易單證和發運證件或付款單位確已提取貨物的證明,提交開戶銀行結算貨款。
八、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必須認真審查信用證結算憑證和所附交易單證。對符合信用證付款條件的應予付款;對不符合信用證規定的,不予付款。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結算貨款後,應將結算憑證寄付款單位開戶行,轉付款單位。
信用證的結算只能轉帳,不能提取現金。
九、 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對下列情況,應辦理信用證結束手續,並將未用的款項數額通知付款單位開戶銀行。
1. 信用證有效期滿;
2. 收款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發貨完畢,已通知銀行不再向付款單位發貨;
3. 信用證未用的款項,低於規定的每次結算金額起點。
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接到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結束信用證的通知時,應將未用完的款項,立即收入付款單位帳戶,並通知付款單位。
第十條 匯兌
一、 匯兌是付款單位委託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收款單位或個人的結算方式。
各單位資金調撥、清理交易舊欠、 往來帳款和自提自運的商品交易, 以及采購資金等,可通過銀行辦理匯兌。
職工贍家匯款,不得由單位通過銀行匯款,一律由郵局辦理。
二、 匯兌分信匯和電匯兩種。由單位選擇使用。
匯款單位派人到匯入銀行領取匯款的,可在匯款委託書上註明「留行待取」字樣。
銀行辦理匯款,只代單位附寄與匯款有關的單證。
三、 少數單位如有急需,將款項匯往交通不便,無電訊設備地區,可向開戶銀行申請自帶信匯。銀行對信匯自帶應從嚴掌握,經審查同意的,可將信匯委託書連同銀行內部憑證一並密封後,交匯款單位帶交匯入銀行。匯款單位信匯自帶必須遵守以下條件:1. 必須保證密封完整、按開戶銀行在信封上指定的「限×月×日到達」日期帶交匯入銀行,不得自已拆封;
2. 必須妥善攜帶,發生遺失、被盜、冒領事故,概由匯款單位自已負責;
3. 不得將原信帶回匯出銀行。
四、 單位辦理匯款,必須註明匯款用途。銀行對匯款用途應負責審查,必要時可向單位索取有關匯款用途的證明資料。軍隊單位辦理匯款時,用途欄可以免填。
付款單位自提、自運的商品,向收款單位匯出貨款時,必須向銀行提供合同。經銀行查驗後,應在匯款委託書上批註:「已驗合同,可入收款單位帳戶。」
五、 匯入銀行解付匯款時,對單位資金調撥、清理舊欠、往來帳款和匯出行在匯款委託書上批註已驗合同的,均可直接收入收款單位帳戶。
六、 采購單位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出銀行必須審查,經有關部門准予外出采購的證明,並在匯款委託書上加蓋「采購資金」字樣。匯入銀行對匯入的采購資金,必須憑當地有關部門同意采購的證明,以匯出單位名義開立采購帳戶,由銀行按當地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監督支付。
采購資金存款不計利息。除采購員旅差費可支取少量現金外,一律轉帳。
采購資金需要轉匯的,必須由匯出單位在原匯款委託書上事先註明,或函、電要求轉匯的銀行可予辦理,不能由采購員要求轉匯。
七、 匯款單位對匯出款項,要求退匯時,應備正式函件,攜帶原匯款回單向匯出行申請退匯。由匯出行通知匯入行,匯入行對匯款如尚未支付,方可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收款單位拒絕接受的匯款應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發出通知,經過兩個月的時間,查找後仍無法交付的匯款,可主動辦理退匯。
第三章 同城結算和縣內結算
第十一條 同城結算
一、 各省、市、自治區分行制訂同城結算方式,要力求適用, 簡便易行, 種類不宜過多。
二、 結算要有金額起點;托收無承付結算,不得用於商品交易的貨款結算;票據交換必須堅持先付後收,收妥抵用的原則。
三、 採用支票結算,任何單位都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出借支票或轉讓給別的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給銷貨單位代為簽發。違反規定的,應按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反映有關部門處理,直至停止使用支票結算。對簽發空頭支票的單位,按票面金額處以百分之一罰金。
第十二條 縣內結算
一、 各省、市、自治區分行制訂縣內結算辦法,要有利於限制資本主義,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有利於及時購貨,不誤農時,發展生產;有利於方便社、隊,節省勞力;有利於防止預付貨款,節省社、隊資金。制度要簡便易行,資金結算準確無誤。
二、 結算要有金額起點。
三、 農村限額結算必須提存保證金。單位在營業所開戶,就提存在營業所,在信用社開戶,就提存在信用社。未提保證金的,不得簽發限額憑證。
四、 對農村人民公社的生產大隊、生產隊向國家交售農副產品,以及社隊企業銷貨收入的轉帳結算,銀行必須保證誰的錢進誰的帳,誰的錢由誰支配。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銀行為各單位辦理結算,必須按規定分別收取費用。
一、 異地托收承付、信用證、匯兌結算的劃款方式, 分郵、電兩種, 收費標准規定如下:
1. 收郵費的范圍和標准,存款計息的單位辦理異地結算,不論金額大小,每筆收郵費二角。存款不計息的單位和農村生產隊,一律免收郵費。
2. 收電報費的范圍和標准,除財政金庫外,不論存款計息或不計息的單位,每筆收電報費七角。
不論郵費或電報費,一律向托辦單位收取。但對延期付款而增加劃款次數的郵電費,向付款單位收取。
二、 各單位辦理結算,除財政金庫外,凡向銀行領取各種結算憑證,應一律按規定價格付給工本費。
第十四條 異地結算憑證的格式、聯次、大小、顏色、使用辦法,由總行統一規定,各級銀行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過去有關結算的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准。 (中央法規)
④ 財政直接支付程序和授權支付程序有什麼不同
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簽發支付令,代理銀行根據財政部門的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財政直接支付類型包括工資支出、政府采購和其他支出。流程:1、一級預算單位匯總、填制《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上報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
2、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審核確認後,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分別送人民銀行、預算外專戶的開戶行和代理銀行。
3、代理銀行根據《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及時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然後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送一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
4、一級預算單位及基層預算單位根據《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作為收到和付出款項的憑證。
5、代理銀行依據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將當日實際支付的資金,按一級預算單位、預算科目匯總,分資金性質填制劃款申請憑證並附實際支付清單,分別與國庫單一賬戶、預算外專戶進行清算。
6、人民銀行和預算外專戶開戶行在《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確定的數額內,根據代理銀行每日按實際發生的財政性資金支付金額填制的劃款申請與代理銀行進行資金清算。
財政授權支付是國庫集中支付的另一種方式,是指預算單位按照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確定資金用途,根據財政部門授權,自行開具支付令送代理銀行,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單位零餘額賬戶或特設專戶,將財政性資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 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范圍是指除財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流程:(一)運作流程
1.申請和下達用款額度
預算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編報分月用款計劃,申請財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財政部門批准後,分別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總行簽發〈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書〉。前者用以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據以辦理匯總清算業務;後者通知代理銀行總行逐級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代理銀行總行要在1個工作日內將額度通知有關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預算單位。預算單位收到代理銀行分支機構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即可辦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
2.預算單位辦理支付業務
預算單位憑據〈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確定的額度,自行簽發財政授權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銀行辦理資金支付業務。2006年財政授權支付指令的載體,是新版銀行票據和結算憑證。財政授權支付指令的內容,主要是包括預算管理類型、預算科目和支出類型信息的8位連續代碼。2007年財政授權支付指令內容將有所調整。
3.代理銀行辦理支付
代理銀行收到預算單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後,審核支付指令的金額是否在財政部下達的相應預算科目財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范圍內,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齊全完整。審核無誤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支付或轉賬、信匯、電匯等資金支付和匯劃業務。
4.預算單位賬務處理
預算單位賬務處理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後,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財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財政授權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銀行付款後,根據代理銀行加蓋轉訖章的〈進賬單〉(第三聯)及其他憑證,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5.代理銀行清算資金
代理銀行根據已辦理支付的資金,在營業日終了前的規定時間內,填寫〈財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清算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審核無誤後,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里將資金劃往代理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准備金賬戶。對於預算單位退回的資金,代理銀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退款憑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按規定辦理向國庫單一賬戶的資金清算工作。
6.中國人民銀行辦理清算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收到代理銀行提交的〈財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後,審核憑證基本要素是否齊全、准確、規范,以及申請劃款金額是否超出〈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的累計額度和國庫單一賬戶庫存余額。審核無誤後,通知營業管理部辦理資金清算業務。
(二)財政授權支付指令
財政授權支付指令就是預算單位在辦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時,在支票的"附加信息"欄或者在匯兌憑證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欄中填寫一組數碼的授權支付信息,作為支付指令。
代理銀行根據這組數碼的授權支付信息,通過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辦理資金支付。對預算單位不填財政授權支付指令,或超出財政授權支付額度簽發的支票和匯兌憑證,銀行可不予受理。
⑤ 銀行未經我允許和授權,從我的賬戶上劃款支付他人消費款項
《儲蓄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儲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儲蓄情況負專有保密責任。
儲蓄機屬構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或者劃撥儲蓄存款,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九條 為維護儲戶的利益,凡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存款者必須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查詢、凍結和扣劃儲戶的存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部門等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儲蓄機構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須
向儲蓄機構提出縣級或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等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儲蓄機構名稱、存款日期等情況;儲蓄機構不能提供原始帳冊,只能提供復印件。對儲蓄機構提供的存款情況,查詢單位應保守秘密。
⑥ 財政授權支付包括哪些
財政授權支付基本業務
1.提取現金
預算單位可以通過財政授權支付方式支用現金。支用的現金數量,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支用現金,必須在填寫現金支票時填明預算科目等信息。為加強現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預算科目,實際操作中,可採取設立現金輔助賬的辦法,對已提取的現金進行管理。'
2.轉賬
預算單位辦理轉賬業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簽發支票時能夠明確收款人名稱、銀行賬號等相關信息的,須將所有信息填寫齊全後送交代理銀行,代理銀行'將資金匯劃到收款人賬戶;另一種是簽發支票時不能確定收款人的名稱、賬號、支付金額等相關信息的,如采購人員要外出采購一批貨物,供貨商和價格等暫時無法明確等,此時財務人員可簽發未填寫收款人名稱、賬號、付款金額等信息的轉賬支票,交由采購人員使用,但同時必須在支票附加信息欄填明規定數碼的支付指令。
3.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
預算單位需要通過零餘額賬戶辦理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可與代理銀行簽訂協議,授權代理銀行在接到約定收款人轉來的收款通知單後,即從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辦理資金劃轉手續,並相應扣減預算單位約定科目的用款額度。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後,每個獨立核算的基層預算單位要單獨與代理銀行簽訂委託收款協議,原則上不允許再採取多個單位通過其中一個單位銀行賬戶辦理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再由其他單位向該單位劃轉資金的做法。
4.日常資金退回處理
日常差旅等退回現金,在不超過規定的庫存現金余額情況下,可暫由單位財務部門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過規定的庫存現金余額,要按支用時的預算科目,填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註明原支付指令代碼等信息,在更正欄填寫"退回",與需要退回的現金一起送交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恢復預算單位相應科目用款額度。采購等的支票退回,預算單位要按照支付時填寫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連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銀行,由代理銀行恢復相應科目的用款額度;若是收款單位或收款銀行主動退款的,預算單位根據銀行通知,補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由代理銀行恢復用款額度。
5.跨年度資金退回處理
跨年度退回的差旅費、醫葯費等經常性支出,不大於當年對應的預算科目實際支出的,視同當年退回的資金,由預算單位填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連同退回的現金或銀行票據送交代理銀行;收款單位或收款銀行主動退款的,由預算單位及時補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送交代理銀行。跨年度退回資金的數額大於當年對應預算科目實際支出或當年沒有對應預算科目的,通過一級預算單位函告財政部,由財政部指定資金退回的預算科目並通知代理銀行。
6.差錯處理
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銀行發現財政授權支付憑證填寫錯誤的,由代理銀行退回預算單位重新填寫;如果代理銀行已經支付到確定的收款人,但因技術性差錯等原因,預算科目用錯的,預算單位要按照支付時的預算科目填寫〈財政授權支付更正(退回)通知書〉,在調整事項欄填寫"更正",在信息代碼欄分別填寫原支付票證的支付指令信息和需要調整的信息,通知代理銀行調整科目。代理銀行據此調減相應預算科目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恢復誤支用預算科目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同時按規定與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資金清算。
運作流程
1.申請和下達用款額度
預算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編報分月用款計劃,申請財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財政部門批准後,分別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總行簽發〈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書〉。前者用以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據以辦理匯總清算業務;後者通知代理銀行總行逐級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代理銀行總行要在1個工作日內將額度通知有關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預算單位。預算單位收到代理銀行分支機構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即可辦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
2.預算單位辦理支付業務
預算單位憑據〈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確定的額度,自行簽發財政授權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銀行辦理資金支付業務。2006年財政授權支付指令的載體,是新版銀行票據和結算憑證。財政授權支付指令的內容,主要是包括預算管理類型、預算科目和支出類型信息的8位連續代碼。2007年財政授權支付指令內容將有所調整。
3.代理銀行辦理支付
代理銀行收到預算單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後,審核支付指令的金額是否在財政部下達的相應預算科目財政授權支付用款額度范圍內,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齊全完整。審核無誤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支付或轉賬、信匯、電匯等資金支付和匯劃業務。
4.預算單位賬務處理
預算單位賬務處理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後,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財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財政授權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銀行付款後,根據代理銀行加蓋轉訖章的〈進賬單〉(第三聯)及其他憑證,借記相關支出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5.代理銀行清算資金
代理銀行根據已辦理支付的資金,在營業日終了前的規定時間內,填寫〈財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清算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審核無誤後,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里將資金劃往代理銀行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准備金賬戶。對於預算單位退回的資金,代理銀行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退款憑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按規定辦理向國庫單一賬戶的資金清算工作。
6.中國人民銀行辦理清算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收到代理銀行提交的〈財政授權支付申請劃款憑證〉後,審核憑證基本要素是否齊全、准確、規范,以及申請劃款金額是否超出〈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的累計額度和國庫單一賬戶庫存余額。審核無誤後,通知營業管理部辦理資金清算業務。
⑦ 網銀劃款成功後,提示:交易錄入成功,此次交易還需要 1個1級授權員授權 這是什麼意思 還要做什麼
一般企業網銀有2個操作員
1個U盾是管理員
另一個是操作員
就像企業里的會記和出納的關系。
你這個情況,需要你用管理員這個角色的U盾登入企業網上銀行,並在點擊「審核」這一欄,審核「同意」
就可以成功了!
⑧ 什麼是委託銀行實行轉賬授權書
客戶存在銀行里的錢向外支付必須獲得客戶授權,所以,支票、取款憑等條就是客戶同意銀行從自己賬戶中支付款項的授權。特殊情況不,銀行也可以根據客戶要求,定期從客戶賬戶中劃款,前提是取得客戶的轉賬授權書
⑨ 附身份證和和劃款委託是什麼
範本: 委託書 本人XXX,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00000,因有事不親自領取身份證,現委託XXX,身份證號:000000000000000000代為領取本人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