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店許可證
A. 個人開葯店需要一些什麼條件,辦許可證容易嗎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
(三) 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二、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附:一、許可內容《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三)《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2名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1的葯學技術人員。(三)具有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范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准通知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B、任命通知(國有、集體、股份企業)。 4、葯學技術人員: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 B、執業資格、職稱證書;C、勞動合同、聘書;D、在職在崗不兼職證明材料。 5、經營、倉庫場地產權證及租賃協議,或自有產權證明。 6、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註:上述材料中的證件交復印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辦人。(二)驗收申請 (三)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一式二份): 1、驗收發證的申請; 2、《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申請表; 3、企業自查報告; 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葯品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個人簡歷 5、與經營相適應的在冊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待業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請書、勞動合同; 6、營業場所、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 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葯品質量管理制度); 8、經營場所葯品分類陳列平面示意圖。 9、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目錄。 10、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申請材料須申請單位蓋章或申請人簽名) 市葯監局接到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驗收。 六、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統一用A4紙列印或復印,標明目錄及頁碼並裝訂成冊。 七、申請表格下載
B. 如何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二、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
三、成都辦理機構:企業所在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2)葯店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四條 按照《葯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准: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參考資料: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C. 如何申請葯店的營業執照
申請流程:來
1、首先到你所在地自的工商部門進行名稱預先核准(給你的葯店起名稱並確定好企業類型)取得核准通知書並領取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相關表格;
2、到葯監局辦理「葯品零售許可證」『如果還經營預包裝食品還應到工商部門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
3、將填寫好的設立登記申請書等相關表格和「葯品零售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交回工商部門;
4、經審查合格領取營業執照;
5、到公安部門備案刻制公章;
6、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代碼證書」;
7、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8、到你自己方便的銀行開立賬戶。
D. 開葯店需要什麼證書
開辦葯店,首先要取得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其次是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對開辦葯店的人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比如房屋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企業法人(負責人)的學歷證明等資料。開辦葯品零售連鎖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執業葯師,且有一定葯品經營質量管理經驗;
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葯品委託葯品批發企業配送除外);
具有與各門店聯網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4)葯店許可證擴展閱讀:
一、葯品監督管理是指葯品監督管理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葯品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進行管理的過程。
二、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1年2月28日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首次明確了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
三、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葯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負責對葯品(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生物製品、診斷葯品、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葯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食品 、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國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起草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和葯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和監督管理;起草有關國 家標准,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准、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七)注冊葯品,擬訂、修訂和頒布國家葯品標准;擬訂保健品市場准入標准,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工作; 制定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負責葯品再評價、淘汰葯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的工作 。
(八)擬訂和修訂葯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定期發布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
(十一)擬訂和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指導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
(十三)開展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葯品監督管理
E. 經營葯店需要准備哪些證件
經營葯店需要准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葯品經回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答許可證》等。
1、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2、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
3、衛生許可證。是指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及餐飲店的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有注冊備案的許可證號。
4、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
5、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設立葯品經營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初審後,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審批。
F. 開葯店需要辦哪些手續
1.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葯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葯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新開的葯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
審批要看你送多少錢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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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GSP),衛生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駐點葯師,
如果想經營保健品,還需要有 食品葯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葯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申領到《葯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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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許可內容《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三)《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2名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1的葯學技術人員。(三)具有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范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准通知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B、任命通知(國有、集體、股份企業)。 4、葯學技術人員: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 B、執業資格、職稱證書;C、勞動合同、聘書;D、在職在崗不兼職證明材料。 5、經營、倉庫場地產權證及租賃協議,或自有產權證明。 6、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註:上述材料中的證件交復印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辦人。(二)驗收申請 (三)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一式二份): 1、驗收發證的申請; 2、《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申請表; 3、企業自查報告; 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葯品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個人簡歷 5、與經營相適應的在冊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待業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請書、勞動合同; 6、營業場所、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 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葯品質量管理制度); 8、經營場所葯品分類陳列平面示意圖。 9、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目錄。 10、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申請材料須申請單位蓋章或申請人簽名) 市葯監局接到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驗收。 六、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應真實、完整,統一用A4紙列印或復印,標明目錄及頁碼並裝訂成冊。 七、申請表格下載
G. 請問給葯店供貨需要什麼許可證
看你供給的是幾類醫療器械,需要擁有對應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如果想辦理找王九。保下證 速度快。
H. 開一個葯店需要什麼證
不管開什麼葯店,最基本的要有三證,葯品經營許可證,GSP和營業執照,許可證批下來,接著辦理營業執照,最後是GSP。(詳情可以咨詢下當地葯監局)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葯店時,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葯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辦程序指引
一、許可內容《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二、設定許可的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
(三)《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三、許可條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二)具有依法經過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其中,在城區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2名葯師職稱以上的葯 學技術人員,其中1人擔任質量負責人;在鎮、村設置零售葯店必須配有1的葯學技術人員。
註: 考一本<<醫用商品營業員資格證書>>,也就是醫葯從業人員上崗證
(三)具有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其中,城區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 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鎮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村的零售葯店營業場所面 積不得少於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五)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許可程序
(一)申請籌建 申請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籌建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並出具意見----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二)申請驗收 申請人籌建完畢,到受理窗口提交驗收申請材料----受理----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檢查-----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查----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申請材料
(一)籌建申請 申辦人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開辦企業申請報告。說明申辦人的基本情況,開辦原因,企業性質,經營地址、范圍,配備人員、設備、設施等情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新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核准通知書。
3、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B、任命通知(國有、集體、股份企業)。
4、葯學技術人員:A、身份證、暫住證或戶口簿; B、執業資格、職稱證書;C、勞動合同、聘書;D、在職在崗不兼職證明材料。
5、經營、倉庫場地產權證及租賃協議,或自有產權證明。
6、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註:上述材料中的證件交復印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辦人。
(二)驗收申請
(三)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一式二份):1、驗收發證的申請;
2、《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申請表;
3、企業自查報告;
4、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葯品有關法律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個人簡歷
5、與經營相適應的在冊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待業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葯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聘請書、勞動合同;
6、營業場所、倉庫的使用證明材料;
7、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特別是葯品質量管理制度);
8、經營場所葯品分類陳列平面示意圖。
9、與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目錄。
10、應提供的其他資料。 (註:申請材料須申請單位蓋章或申請人簽名) 市葯監局接到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