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律師代理合同
1、委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合同,為了保障委託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對於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條款的約定。
2、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准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
沒有經委託人指示,受託人不得擅自改變委託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3、在委託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託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務。如果受託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4、委託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委託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5、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於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後,委託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託人。同時,委託人還應支付給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託事務因受託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託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1)委託律師代理合同擴展閱讀:
在訂立合同,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託事項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盡可能保障作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託合同與代理關系委託合同與代理關系有密切的聯系,但兩者又有明顯的不同:
1、適用范圍不同。就代理關系而言,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種類型,而委託合同僅僅是產生委託代理關系的基礎,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無關。同時,委託合同還適用於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
2、效力范圍不同。代理關系是存在於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法律效力涉及這三方面的當事人,代理人必須有代理權,基於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關系的建立、變更或消滅則對被代理人與第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而委託合同則與此不同,其法律約束力僅及於委託人和受託人,即使在委託代理中,委託合同也只是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貳』 委託律師代理合同怎麼寫
如果說委託律師代理合同的話,那他那邊律師事務所會給你發一份,你照著填就可以了。
『叄』 委託律師合同範本
在確定了你需要的律師之後,按照法律的規定,你應該與該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內所簽訂一份聘請合同,容也就是委託代理協議,這份協議將確定你與律師事務所以及某位律師之間的代理關系,並規定你們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律師事務所一般都會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你需要做的只是審定其中的內容,並將你的具體情況填寫在協議的空白部分就行了。當然,這件事絕不是說上去那麼簡單,律師事務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會忽略一些對你來說非常重要的問題,而糟糕的是,在簽訂合同時,你可能也會忽略它們。
一份正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條款,而以下一些實質性內容,你可以參考一下:
除此之外,任何你認為重要的問題你都可以提出來,並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把它寫進合同中去。
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應該已經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內容,這時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條款的表述是否准確、具體和完整。
首先,
在實質問題上,任何含糊的措詞都可能最終導致你的損失,因此,諸如「原則上」、「盡可能」之類的語言是應當避免的,除非你真的並不看重它們所涉及到的某項具體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