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道生產許可證
『壹』 生產壓力管道(無縫鋼管)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嗎
都要的,
『貳』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在什麼機構辦
申請條件
申請從事特種設備製造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當地政府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
(二)有與製造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三)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檢測手段;
(四)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並能有效運轉;
(五)有與製造范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
(六)能夠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具體條件見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
實施機關
(一) 下列特種設備製造單位資格許可的受理、審批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
1.鍋爐
(1)承壓蒸汽鍋爐(A、B、C級);
(2)承壓熱水鍋爐(A、B、C級);
(3)有機熱載體鍋爐。
2.壓力容器
(1)固定式壓力容器(A級);
(2)移動式壓力容器(C級);
(3)氣瓶(B級)。
3.壓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閥門、法蘭(A級);
(2)補償器(A級);
(3)密封元件(A級);
(5)特種元件(A級)。
4.電梯
(1)乘客電梯(A、B、C);
(2)液壓電梯(B級)。
5.起重機械
(1)橋式起重機(A級);
(2)門式起重機(A級);
(3)塔式起重機(A級);
(4)流動式起重機(A級);
(5)鐵路起重機(A級);
(6)門座式起重機(A級);
(7)升降機(A級);
(8)纜索起重機(A級);
(9)輕小型起重設備(A級);
(10)機械式停車設備(A級)。
5.客運索道
6.大型游樂設施
7.相關部件、安全裝置
(1)與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受理、審批級別的鍋爐配套的部件;
(2)鍋爐壓力容器中直徑大於或者等於1800mm的封頭;
(3)電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報警裝置、壓力控制報警裝置、溫度控制報警裝置、燃燒聯鎖保護裝置、液位計、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安全聯鎖裝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
(5)鍋爐壓力容器用鋼板、鋼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種設備製造單位資格許可的受理、審批,由國家質檢總局委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實施:
1.鍋爐
鍋爐(D級)。
2.壓力容器
固定式壓力容器(D級)。
3.壓力管道元件
(1)金屬管子、管件、閥門、法蘭(B級);
(2)補償器(B級);
(3)壓力管道支承件(B級).
4.電梯
(1)載貨電梯(B、C);
(2)液壓電梯(C級);
(3)雜物電梯(C級);
(4)自動扶梯(B、C級);
(5)自動人行道(B、C級)。
5.起重機械
(1)橋式起重機(B、C級);
(2)門式起重機(B、C級);
(3)塔式起重機B、C級);
(4)流動式起重機(B級);
(5)鐵路起重機(B級);
(6)門座式起重機(B級);
(7)升降機(B級);
(8)桅桿式起重機(B級);
(9)旋臂式起重機(C級);
(10)輕小型起重設備(B、C級)。
6.相關部件、安全裝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報警裝置、壓力控制報警裝置、溫度控制報警裝置、燃燒聯鎖保護裝置、液位計、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安全聯鎖裝置;
(2)鍋爐壓力容器中直徑小於1800mm的封頭;
許可程序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鑒定評審、審批、發證等程序:
(一)申請
申請製造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填寫申請書(申請書從相關網站下載,一式四份)向許可實施機關提出申請,並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復印件;
2.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許可實施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意見,返回申請單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受理通知書。
(三) 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
按照規定需要進行產品試制或者進行型式試驗的,申請單位應當在受理後,准備試制產品或者進行型式試驗。(型式試驗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承擔型式試驗的單位在完成型式試驗後,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四) 約請鑒定評審機構
申請單位應當攜帶批准受理申請資料和相關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約請鑒定評審機構進行現場實地鑒定評審(鑒定評審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在相關網站上公布)。
鑒定評審程序按照製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進行,鑒定評審機構在完成現場實地鑒定評審工作後,向許可實施機關出具鑒定評審報告。
(五) 審批、發證
許可實施機關經過審查,履行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國家質檢總局委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受理、審批的許可項目,以國家質檢總局名義頒發許可證。
國家質檢總局設立特種設備許可證辦公室(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在相關網站上公布),負責申請書的接受和許可證的發放等工作。
具體程序見相應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
期限
(一)許可實施機關接到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工作。
(二)鑒定評審機構在接到申請單位的約請,以及型式試驗機構在接到申請單位的型式試驗申請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安排,並在3個月內完成鑒定評審、型式試驗(大型、特殊設備、部件的型式試驗根據情況決定)工作,在完成鑒定評審、型式試驗工作後的30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評審報告、型式試驗報告。
(三)許可實施機關在接到鑒定評審報告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批准手續,在10個工作日內頒發許可證。
(四)申請書被批准受理後,申請單位應當在1年內約請鑒定評審機構完成鑒定評審工作(大型設備可以延長至2年),否則應當重新辦理申請受理手續。
七、增項
獲證單位在其有效期內需要增加許可項目、種類、類別、品種等的,按照重新申請辦理手續,但如果基本條件(包括質量管理體系)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履行鑒定評審程序。
八、復查換證
製造許可證的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6個月前,應當按照許可申請的程序和要求辦理復查換證。復查換證的具體要求見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九、變更與延續
(一)獲證單位因單位名稱、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填寫變更申請書(在相關網站上公布),出具變更的相關證明,由許可實施機關換發許可證。
(二)獲證單位在按照規定辦理復查申請後,由於單位地址變更、改制、災害、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續取得的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製造許可有效期滿前30日以前辦理延續手續,但延續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
你把這個看完,就知道了。
『叄』 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證怎樣申請
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對工作場所的要求請聯系長春信途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製造單位所需要的工作場所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與製造相應的廠房,生產環境滿足產品製造需要,生產工序及工裝設備布置合理,裝配、檢驗等區域要有足夠的面積;
(2)具有專用材料與零部件保管場地或者專用材料庫房及貨架,分區(待檢、合格、不合格)分批擺放,滿足材料防護要求;
(3)焊接材料的保管場地滿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溫度、濕度要求;
(4)成品存放場地滿足成品防護要求;
(5)耐壓試驗場地有安全防護措施;
(6)產品涉及射線檢測的,具有滿足防護要求和產品需要的射線檢測場地。
『肆』 如何申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
第三章 製造許可程序 第十三條 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程序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專制、型式試驗屬、鑒定評審、審批、發證。 第十四條 製造單位向負責受理的機關提出製造許可申請,並且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申請書(一式四份,並提交電子文本); (二)企業概況說明; (三)依法在當地政府注冊或登記的文件(復印件);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五)企業已獲得的認證或者其他資質證書(復印件); (六)壓力管道元件產品樣本或者產品簡介; (七)質量管理手冊; (八)其他需要補充的證明材料。 註:境外製造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採用中文政者英文,原始件為其他文種時,應當附中文譯本或者英文譯本。 第十五條 負責受理的機關對製造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在收到中請資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於以受理。
『伍』 想申請壓力管道資質怎麼辦
製造許可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第七條 製造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門合法注冊。
同一製造單位在同一城市(指設區的市,下同)有多處產品製造地址時,可以提出一份申請;同一製造單位的多處產品製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時,應當分別提出申請。
第八條 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相應標准製造產品。如果採用企業標准或者國外標准,標準的安全技術要求應當經相應的技術機構(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或者型式試驗機構)審查通過。 製造單位應當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有關壓力管道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首次取證和增項(升級)的製造單位,應當通過試制的產品證明其具備製造符合要求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的能力。對於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的產品,應當經型式試驗合格。
第九條 製造單位應當具備製造符合要求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的能力,其人員、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等資源條件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有適應製造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檢驗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許可製造產品製造需要的生產條件,包括廠房場地、原材料和產品存放保管場地、製造管理的辦公條件、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
(三)有適應產品製造需要,並且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檢測手段,包括檢測儀器、理化檢驗設備、無損檢測設備、計量器具,有與產品出廠檢驗項目相適應的試驗條件;
(四)具備產品的主要生產工序和完成最終檢驗工作的能力。具體資源條件見附件C。
第十條 製造單位分包或者采購的原料、零部件以及壓力管道元件、生產工序或者檢測工作,其工作質量及產品質量仍由製造單位對用戶負責。
製造單位采購的原料、零部件及壓力管道元件屬於本規則管轄范圍的,其製造單位應當具有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資格;無損檢測的分包機構,應當具有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無損檢測機構資格或者是取得承壓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的製造單位,並且有相應的無損檢測能力。
第十一條 製造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製造質量管理體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與許可產品製造相關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且形成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第十二條 獲得製造許可證的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壓力管道元件製造監督檢驗安全技術規
『陸』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A、B、C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壓力管道類別、級別應該是:GA(GA1、GA2)長輸管道、GB(GB1、GB2)公用管道、GC(GC1、GC2、GC3)工業管道、GD動力管道。
『柒』 我要辦理壓力管道生產許可證,要怎麼操作,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在哪裡辦
不知道你要復辦理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制具體名稱叫什麼?比如是閥門,還是管件,還是鋼管等等,產品不一樣,對企業的資源條件要求也不一樣,還有級別不一樣,要求的條件也不一樣,不同的產品和不同的級別,審核機構也不一樣,所以還需要你提供更詳細的說明,你可以在網上搜「義軒商務信息咨詢」,他們專業做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許可證咨詢,我們簡稱TS認證。希望可以幫到你。
『捌』 壓力管道的生產資質的辦理需要哪些條件
製造許可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第七條 製造單位應當具有法定資格,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門合法注冊。
同一製造單位在同一城市(指設區的市,下同)有多處產品製造地址時,可以提出一份申請;同一製造單位的多處產品製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時,應當分別提出申請。
第八條 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相應標准製造產品。如果採用企業標准或者國外標准,標準的安全技術要求應當經相應的技術機構(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或者型式試驗機構)審查通過。 製造單位應當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有關壓力管道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首次取證和增項(升級)的製造單位,應當通過試制的產品證明其具備製造符合要求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的能力。對於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的產品,應當經型式試驗合格。
第九條 製造單位應當具備製造符合要求的壓力管道元件產品的能力,其人員、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等資源條件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有適應製造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檢驗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許可製造產品製造需要的生產條件,包括廠房場地、原材料和產品存放保管場地、製造管理的辦公條件、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等;
(三)有適應產品製造需要,並且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的檢測手段,包括檢測儀器、理化檢驗設備、無損檢測設備、計量器具,有與產品出廠檢驗項目相適應的試驗條件;
(四)具備產品的主要生產工序和完成最終檢驗工作的能力。具體資源條件見附件C。
第十條 製造單位分包或者采購的原料、零部件以及壓力管道元件、生產工序或者檢測工作,其工作質量及產品質量仍由製造單位對用戶負責。
製造單位采購的原料、零部件及壓力管道元件屬於本規則管轄范圍的,其製造單位應當具有壓力管道元件製造資格;無損檢測的分包機構,應當具有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無損檢測機構資格或者是取得承壓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的製造單位,並且有相應的無損檢測能力。
第十一條 製造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製造質量管理體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與許可產品製造相關的質量管理體系,並且形成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第十二條 獲得製造許可證的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壓力管道元件製造監督檢驗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檢驗機構)申請產品製造過程的監督檢驗。
『玖』 壓力管道製造許可證從哪裡可以查
您好,您可以在當時購買的時候,讓那個廠家出示壓力管道製造許可證,然後在從網上查一下這個公司就可以。
『拾』 壓力管道和壓力管道元件許可證的區別
壓力管道應該是屬於特種設備的,一般是在燃氣或輸送危險的管道,需要有專門的部門監管內生產的,就是產品容上有「TS」標識的那種,你如果只是提供了法蘭管件沒有管材的話提供壓力管道元件生產許可證應該就可以的吧,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