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收貨人
❶ 收貨人,發貨人,通知人
notify party:被通知的人,不是通知人。就是說貨物到後要告訴誰,一般是收貨人,也可內以是其它容人,比如報關公司,中間商什麼的。一般為收貨人的代理方,收貨人的清關代理等。
shipper:也不一定都是賣方,而是托運人;貨主,承運人
consignee:收貨人,最終的買家。
❷ 快遞已簽收簽收人是代理是什麼意思
快遞已簽收簽收人是代理指的是快遞已經被快遞代理點簽收。根據規定,快件轉到轄區代理點後,都是由代理點先跟客戶聯系後再網上簽收。該快件雖然顯示已簽收,但顯示的簽收人是代理點,並不是客戶本人,快件到達後,還有個客戶簽字,如果收件人驗貨後不滿意,仍然可以退回。
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可與收件人(寄件人)溝通允許後,採用代收方式,快遞服務人員也應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責任。
(2)代理收貨人擴展閱讀: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於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於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❸ 分提單上的收貨人可以是國外代理嗎
行內6年回復僅供參考
可以是可以那就代表貨物的貨權就全權是國外代理了
因為主單上的收內貨人本身就容是國外代理分擔現在也是代理那麼這個貨就和你沒什麼關系了
注意風險防控主要是,如果那個貨代本身就是和你們關系不一般除外。總之注意風險
❹ 貨主(托運人)、貨運代理、承運人、收貨人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貨主賣東西給收貨人,收貨人作為委託人委託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送,貨運代理把委託者委託的貨物,通過指定的運輸途徑,從一地運往另一地,貨運代理是為運輸公司(海、陸、空)代理收運貨物、攬貨,從而在完成貨主與客商之間的貿易中起到重要的連接作用的公司。
而其中貨物的直接運輸人就是承運人,貨主最後是直接把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其中的交貨任務。簡單的說,貨主是賣方;收貨人是買方;貨運代理人是幫助買賣雙方進行租船、通關、提貨的;承運人是幫助在中間運輸的公司。
(4)代理收貨人擴展閱讀:
托運人的注意事項:
1、托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件數、貨物價值、重量及收貨人的詳細地址和電話,並出具托運貨物的合法手續。
2、所託運貨物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在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對貨物內在數量、質量等的損減均不負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聲明。國家法律法規禁運的物品概不受理。
3、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上全額保險,如有貨物損壞丟失,按照有關保險公司規定的損壞的程度確定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保險金額。沒按規定上全額保險的,貨物丟失按最高每件運費的5倍賠償損失。
4、貨到指定地點後,由收貨人當場清點驗收,如收貨人當場對本批貨物沒有提出異議.可視為貨物安全到達。
5、托運人和收貨人如有查詢、索賠或其他事宜,應在本單開出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過期概不受理。
6、接到取貨通知後,必須在3天之內取貨。過期後每天按運費2%加收保管費,2個月以後仍不取貨,按無主處理。
❺ 收貨人和通知人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1、收貨人:指有權提取貨物的人。
2、通知人:英文NOTIFY PARTY,海關數據中顯示的通知人,可以是貿易商也是代理商。
二、特點不同
1、收貨人:運單上所指的收貨人情況上較為復雜。這一點與發貨人的情況有些相似。有時,由於進口管制的原因,最終的收貨人(如代理商)並不體現在運單上。運單上的收貨人往往是進口商,而在「通知人-NotifyParty」上顯示的可能才是真實的收貨人。另外,在復雜的貨運情況下,主運單和分運單上所示的收貨人的意義有所不同。分運單上的收貨人往往才是真正的收貨人,而主運單上的收貨人則往往是貨代。
2、通知人:通知人英文NOTIFY PARTY,海關數據中顯示的通知人,可以是貿易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有時數據中采購商會寫TO ORDER,這說是這批貨通知人還沒有確定要發給誰。如果通知人是中間商,中間商在貨物到港後會在提單背書上寫TO ORDER XXX公司。
(5)代理收貨人擴展閱讀:
收貨人類型提單的收貨人通常有三種填寫類型:
1、To order / To order of shipper / To shipper』s order (指示提單),是為了便於開證人轉讓提單,在貨未到目的地前將貨物轉賣或者控制貨物防止無單放貨;
2、To order of xxx Bank,銀行為收貨人。這種情況下,是該銀行給開證人融資,銀行擔心錢貨兩空,所以,特此規定銀行為收貨人,就是為了控制貨權。正常情況下,開證行不願捲入買賣雙方的貿易當中,除非不得已,所以,提單以開證行為收貨人的比例只佔很小一部分。
3、ABC COMPANY(收貨人)(記名提單),在某些國家根據當地的法律,收貨人不需要提交正本提單,甚至副本,只要能夠證明自己就是收貨人的情況下,就可以提貨。所以,除非買賣雙方很了解的情況下,賣方是很少接受這種提單。
❻ 提單收貨人和通知人都是代理貨代公司,有風險嗎
貨代提單嗎?貨代提單收貨人和通知人都是貨代很正常。
你說的風險是指什麼?收款風險和這個沒關系。如果是你自己安排的貨代,放貨的風險應該也沒問題。
❼ 承運人、托運人、委託人、收貨人、代理人之間的區別
簡單的理解,復
貨主一般是托運人制,即提單上的"shipper",委託他人(一般是承運人,承擔運輸使命的人)運輸貨物的人,這里的托運人和委託人是同一實體;
收貨人,理解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即提單上的"consignee",既是提單的買家,也可以理解為貨物的買家。
至於代理人,他可以是貨主、或者運輸工具擁有者(可以為承運人、船東)、或者收貨人的委託人,或者其代表。
通俗地說:
對於任何一筆買賣,貨主(托運人)與承運人簽定運輸合同,貨主(托運人)與收貨人簽定實物的買賣合同;而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實際業務中,可有可無,依據具體的實例,根據字面意思就能分辨出來,且很多情況下,代理人和委託人可以用於稱謂同一實體,因為它們的內涵差不多。
❽ 提單中的目的港代理和收貨人有區別啊
恩,收貨人是真實的收貨人,目的港代理算是幫收貨人安排貨物進口相關事宜的角色.
❾ 關於船舶所有人,承運人,托運人,代理,收貨人,發貨人等等都是么意思他們都指的是誰
搜一下:關於船舶所有人,承運人,托運人,代理,收貨人,發貨人等等都是么意思?他們都指的是誰?
❿ 作為收貨人的代理人應當找誰提貨
收貨人的代理人,你應該從收貨人那裡得到快遞物流單號和收件單號和收件碼,就可以上取件點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