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終止
① 委託代理出現哪種情形,委託代理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對委託代理終止的情形是如何規定的?專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屬代理事務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出現任何一種上述情形的,委託代理終止。
委託代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② 委託代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委託代抄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襲理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③ 委託代理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④ 《民法通則》規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民抄法通則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 代理人死亡;
(四)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 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⑤ 法律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委託代理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⑥ 委託代理關系因哪些原因而終止
委託代理關系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項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6)委託代理終止擴展閱讀:
委託代理關系是指市場交易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處於信息劣勢的委託方與處於信息優勢的代理方,相互博弈達成的合同法律關系。
委託代理關系賴以形成的基本條件為:
1.市場交易中,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獨立的行為主體,他們在一定約束條件下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
2.市場交易的參與者均面臨不確定性風險,而他們掌握的信息處於非對稱狀態。
在委託代理關系中存在兩種不同的選擇行為:
一是委託方選擇代理方,並按一定方式付酬,但不能直接觀察到代理方的行為,又需按一定合同向代理方支付與其行為結果相聯系的報酬。
二是代理方選擇自己的行動,它既會影響自己的收益亦會影響委託方的收益,但他選擇行動產生的結果是隨機的,不受他完全控制。
委託代理關系有5種模式:
(1)委託方與代理方均為單一的個人,如病人為委託人,醫生為代理人;
(2)委託方只有一個,而代理方不止一個,如中央政府為委託人,若幹家壟斷企業為代理人;
(3)委託方不止一個,而代理方只有一個,如眾多計算機用戶為委託人,某個網路接入服務商為代理人;
(4)委託方與代理方,均有多個,如眾多投保人為委託方,多家保險公司為代理方;
(5)單個的或多個復合的委託方與代理方,可替換位置互為委託、代理的關系,如出版商與作者之間互為委託、代理的關系。
不管何種模式,代理方掌握委託方不了解的信息,包括市場信息、私人信息等,雙方在討價還價中達成彼此能接受的合同,並在合同約束下行動,展開博奔,取得對策均衡。
形成均衡需具備兩個條件:
(1)參與約束。代理方履行合同後所獲收益不能低於某個預定收益額,委託方給予代理方的收益水平,不能低於同等條件下其他委託人所能給的收益水收益水平,個能做於問等條件下其他委託人所能給的收益水平。
(2)激勵相容。代理方按合同進行活動以其效益最大化為原則,並保證委託方預期收益也能最大化。這兩個條件也是委託方設計激勵機制的原則。
⑦ 委託代理終止的原因
根據民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關系終止:(1)代理期間專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屬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⑧ 民法學中委託代理終止情形有哪些
您好,抄《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三襲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⑨ 委託代理終止的條件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其後繼效力可根據代理協議和代理事項性質~
民通第六專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委託代理終止:
(一)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 代理人死亡;
(四)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 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在以下情況下代理繼續有效:
1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 被代理人的繼承人均予承認的
3 被代理人與代理人約定到代理事項完成時,代理權終止的
4 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進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後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