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代理
『壹』 c#中何為代理類和代理類的作用
你說的是delegate吧,我是這么理解的,就把他看做是函數指針,很簡單的,就是指向一個函數,通過他可以將函數作為參數傳給函數,去msdn上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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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什麼是自己代理(詳細)
自己代理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訂立合同。雙方代理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一人同時擔任雙方的代理人訂立合同。在此情況下,代理人同時為合同關系中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或同時為合同關系中的雙方代理人,交易雙方的交易行為實際上只由一個人實施。前者如A委託B購買生產急需的某種原料,恰好B有該原料欲出售。於是B就以A的名義與自己訂立一份買賣合同,將自己的原料賣給A。後者如A委託B銷售純凈水,C同時亦委託B購買純凈水。於是,B分別以A和C的名義訂立一份純凈水買賣合同。現行合同法對上述合同未作規定,1981年制定的經濟合同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簽訂的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該法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制定的,明顯帶有國家公權干預私權的性質。1993年修定該法時,仍保留了該條款。因原經濟合同法對該制度的規定過於原則,未留有任何彈性。所以長期以來,人們一直將該類合同當作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的行為,對合同的效力持否定態度。
1995年1月,由梁慧星先生整理完成的合同法學者建議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試擬稿)》第三十七條規定:「代理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無效。但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商業習慣的,或者經過雙方當事人許可或追認的,不在此限。」第三十八條規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訂立的合同,無效。但合同純使被代理人一方獲得利益的,不在此限。」⑴該條文被規定在第三章合同效力的無效合同一節中。由此可看出,學者們對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效力原則上也是持否定態度的,但同時又作了例外規定。這無異是在原經濟合同法基礎上的重大進步,使該項制度趨於完善,與大陸法系國家的對該制度的規定有異曲同工之妙。如《德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代理人無特別許可,不得以本人名義與自己為法律行為,亦不得為第三人之代理與本人為法律行為;但法律行為系屬專以債務為目的者,不在此限。」《日本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何人,不得就同一法律行為,為其相對人之代理人或為雙方當事人之代理人;但債務之履行不在此限。」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系屬專履行債務者,不在此限。」上述立法例雖是對法律行為的規定,合同是法律行為的下位階概念,其上位階概念所適用的原則,當然適用於下位階概念。由此可知,多數國家及地區的法律對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效力均予以否認,但同時又都作了彈性規定。
1997年5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印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徵求意見稿)》將該條冊除,認為「雙方代理與自己代理,原則上不是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在民法通則中也有規定。」⑵後合同法徵求意見稿雖經數次修改,直至1999年3月15日合同法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該條亦未被採納。原經濟合同法對禁止自己合同與雙方代理合同雖過於原則,欠缺必要之彈性,但其畢竟涉及了代理中的此一重要制度。起草合同法試擬稿的專家們采百家之長,又有所創新,對該項制度的設置更為完善,然合同法連該制度的原則都未保留。
立法者以該制度原則上不是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在民法通則中也有規定為由而未保留,將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合同暴露在合同法之外,此在體繫上形成明顯的缺陷。民法通則在第四章代理一節中用八個條文對代理作了較為祥盡的規定,但對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合同沒有規定。合同法對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代理、代理權終止後代理、表見代理等制度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這些制度屬民法總則規定的內容,且現行的民法通則中已有具體的規定。依筆者推斷,合同法未採納該制度屬立法者「有時為慎重起見,對於一時還看不準的問題,暫時擱置起來」的情況,⑶此在學理上謂之明顯漏洞中的授權型漏洞。
「所謂授權型漏洞,是指立法者或准立法者,關於某種事件任解釋者進行價值判斷,而不設任何規定的情形。」⑷代理是民法的一項重要制度,民法設立該制度的價值在於"克服民事主體在知識、認識水平、時間、空間等方面的局限性,使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得以實現。"⑸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合同之所以被認定為無效,其法理在於:合同仍雙方法律行為,當事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自己代理或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是代理人的單方行為,很難避免發生代理人為自己利益而犧牲被代理人利益,或損害一方或雙方利益的情況。所以,其原則上被各國法所禁止。既然代理制度專為維護被代理人利益而設,生活中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所訂立的合同未必都對被代理人一方或雙方不利益。上例如A委託B購買的原料的質量、價格等均優於他人的產品,且路途較近,為A節省了時間和運輸費用。B為A銷售純凈水,解決了A產品積壓的困難,B為C購買純凈水為C解決了飲水之困難。又如,A委託B為其向C主張債權,因C無償債能力,B與C是好友,B即用自己的款以C的名義向A還款。該類合同若均歸於無效,不但不能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反而會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且與設立代理制度的意旨不符。
現行法律未對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合同的效力作出規定,實踐中對此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有違代理的本質特徵和誠實信用原則,應為無效。一種觀點認為,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若事後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認,其法律後果歸屬於被代理人,應為有效。
筆者認為,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應屬效力待定合同。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訂立的合同在表象上具有濫用代理權的特徵。在前者,實際上是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訂立的合同,形成了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合同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該合同關系未涉及第三人,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應享有撤銷權,如果自己代理訂立的合同未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被代理人也未主張撤銷,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合同自始發生效力。在後者,由於合同關系沒有第三者加入進來,合同由代理人一人包辦,一個人同時代表雙方利益,難免顧此失彼,難以達到利益上的平衡。但這種"一手托兩家"為雙方代理訂立合同的行為,有時也能「一碗水端平」,同時能滿足兩個被代理人的利益。若兩個被代理人皆大歡喜,均不主張撤銷,此合同亦應自始發生效力。
此類合同之所以為效力待定合同的理由還在於:雖有違代理的本質特徵和誠實信用原則,但其後果有利於被代理人時,符合立法者設立代理制度的宗旨,且該合同無關社會公共利益。將該類合同的效力留待被代理人去決定,被代理人如欲使合同生效,即予以同意;如欲使合同無效,即予以拒絕或撤銷,而不應由法律去強行規定這類合同的效力。建議將來修改合同法時在第四十九條後增加兩條,即第五十條:「自己代理訂立合同,為代理人自己與被代理人訂立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不發生效力。」第五十一條:「雙方代理訂立合同,未經雙方人被代理人追認,不發生效力。一方被代理人可以催告對方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追認,對方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在合同法未作修改前,實踐中處理這類案件,可類推適用合同法第四十八條關於無權代理訂立合同的規定。
『叄』 網路高手請進! 何為代理伺服器! 大蝦!!!幫幫忙
代理伺服器英文全稱是Proxy Server,其功能就是代理網路用戶去取得網路信息。形象的說:它是網路信息的中轉站。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使用網路瀏覽器直接去連接其他 Internet站點取得網路信息時,須送出Request信號來得到回答,然後對方再把信息以bit方式傳送回來。代理伺服器是介於瀏覽器和Web伺服器之間的一台伺服器,有了它之後,瀏覽器不是直接到Web伺服器去取回網頁而是向代理伺服器發出請求,Request信號會先送到代理伺服器,由代理伺服器來取回你所需要的信息並傳送給你的瀏覽器。而且,大部分代理伺服器都具有緩沖的功能,就好像一個大的緩沖池,它有很大的存儲空間,它不斷將新取得數據儲存到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如果你的瀏覽器所請求的數據就在它本機的存儲器上而且是最新的,那麼它就不重新從Web伺服器取數據,而直接將存儲器上的數據傳送給用戶的瀏覽器。一般用戶的可用帶寬都較小,但是通過帶寬較大的代理伺服器與目標主機相連能大大提高瀏覽速度和效率。更重要的是它所提供的安全功能。通過代理伺服器訪問目標主機,可以將用戶本身的IP地址隱藏起來,目標主機能看到的只是代理伺服器的IP地址而已。很多網路黑客就是通過這種辦法隱藏自己的真實IP,從而逃過監視。
常用代理的類型可以按所採用協議類型分為http代理、socks4代理和socks5代理。不論採用哪種代理,都需要知道代理伺服器的一些基本信息:
① 代理伺服器的IP地址
② 代理服務所在的埠
③ 這個代理服務是否需要用戶認證?如果需要,您要向提供代理的網路管理員申請一個用戶和口令。
什麼是HTTP代理? 什麼是socks代理?
什麼是HTTP代理:www對於每一個上網的人都再熟悉不
『肆』 何為免費在線代理
在線代理
在線代理英文全稱是(Web ProxyServer),又稱在線代理。代理伺服器其功能就是代理網路用戶去取專得網路信息。形象的說:它屬是網路信息的中轉站。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使用網路瀏覽器直接去連接其他Internet站點取得網路信息時,須送出Request信號來得到回答,然後對方再把信息以bit方式傳送回來。
代理伺服器是介於瀏覽器和Web伺服器之間的一台伺服器,有了它之後,瀏覽器不是直接到Web伺服器去取回網頁而是向代理伺服器發出請求,Request信號會先送到代理伺服器,由代理伺服器來取回瀏覽器所需要的信息並傳送給你的瀏覽器。而且,大部分代理伺服器都具有緩沖的功能,就好像一個大的Cache,它有很大的存儲空間,它不斷將新取得數據儲存到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如果瀏覽器所請求的數據在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已經存在而且是最新的,那麼它就不重新從Web伺服器取數據,而直接將存儲器上的數據傳送給用戶的瀏覽器,這樣就能顯著提高瀏覽速度和效率。
『伍』 什麼是代理行為
(1)代理的含義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發生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是在委託人授權的前提下,以委託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委託事務完成後,根據合同中有償或無償的約定,而決定是否向代理人支付報酬。例如,某甲接受某乙的委託,以某乙的名義與某丙簽訂合同,而在某乙和某丙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可見,代理活動涉及三方主體,包含著三部分內容。一是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產生代理的基礎法律關系,如委託合同;二是代理人與第三人所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稱為代理行為;三是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承受代理行為產生的法律後果,即基於代理行為而產生、變更或消滅的某種法律關系。(2)代理的特徵
①代理人代理的必須是民事行為。事務性行為的代理,如替別人抄寫作業,不屬於民事代理行為。再比如,民事訴訟中的代理,因為其不依附於委託人,也不必以委託人的名義進行,因而也不屬於民事代理行為。
②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獨立作出決策。代理制度的重要特點,在於代理人在代理關系中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代理人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代理權范圍,但代理權范圍只是確定了代理人活動的基本界限,在這一界限范圍之內,代理人必須根據維護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必須根據自己的判斷作出獨立的決定。例如,某乙受某甲的委託,代理某甲購買西紅柿。在購買的過程中,某乙必須自己決定向誰購買、購買何種具體的西紅柿、以何種具體的價格和條件購買等。因此,代理人在代理關系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為自己的行為向被代理人承擔責任。如果代理人因為疏忽大意而使其代理活動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損失,代理人必須向被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法律活動。代理人與第三人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其目的並非是為了代理人自己確定民事權利義務,而是基於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或依照法律規定,代替被代理人參加民事活動,其活動產生的全部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
代理的這一特徵,是代理與「行紀」的重要區別。在行紀行為中,行紀人受委託人的委託,用委託人的費用,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購買、銷售及其他商業活動,因其活動系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故相對於第三人而言,其活動的後果只能直接由行紀人自己承受,然後再依委託合同的規定轉移給委託人。
④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是被代理人通過代理人為自己開展活動,因而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所發生的行為,與被代理人自己所產生的行為一樣,其法律效果應全部由被代理人承受。即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民事權利歸被代理人享有,所產生的民事義務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對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首先由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對不利後果或損害的造成,代理人有過錯的,被代理人有權追究代理人的民事責任。
凡依法律規定,或依法律行為的性質或當事人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記、設立遺囑、具有人身性質的債務的履行等。
『陸』 何為授權代理
就是你代理的產品給予你授權,你賣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他會全面替你解決
『柒』 何為代理IP
使用代理IP就是讓你上QQ和網頁瀏覽時不用當心自己的IP會被別人知道或被黑客攻擊。
如何設內置IE(瀏覽器容)代理IP呢?
1:進Internet選項也就是IE的屬性
2:我們點一下連接——設置——代理伺服器。
如何設置QQ代理IP呢?
我們都知道。要攻擊一台電腦。首先要知道IP。那我們一般網友都是用了顯IP版的QQ,那我們一上QQ這IP別人就知道了。這是很危險的。不過你放心。你只要用了QQ代理。就可以隱藏我們真正的IP。下面我就大概的說一下QQ代理的使用方法。
1:進入QQ的網路設置——在代理設置里填好你找到可用的代理和埠號,用戶名和密碼空著就可以了。
2你要代理馬上生效。那你下線。在上線就可以了。
(提醒:如果你點擊測試時它說代理正常。可你上線時。總是上不去。
那就是用這個代理的人太多了。建議你換一個代理。)
『捌』 網路高手請進! 何為代理伺服器! 大蝦!!!幫幫忙
問題沒說的太清楚 估計是心急吧
你說的問題就是雙線切換的問題吧 好象不是什麼代理
你可以去網上找找相關軟體 好久不去網吧也沒研究過他們是怎麼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