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額度授權
合同委託授權管理制度的範例如下所示: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對外合同簽訂的授權委託程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相關管理規定,特製定以下規定。
1、適用范圍和目標范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合同的授權行為。
2、適用原則
2.1公司對外合同(包括協議、契約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簽訂,未經授權委託,任何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簽訂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而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但事後公司予以追認的除外。
2.3受委託人在授權范圍和期限內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權許可權從事經營活動,委託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託他人辦理授權委託業務。
3、合同授權委託的類別
3.1公司合同授權委託分定期委託和專項委託。定期委託是在一定期限內按照許可權或者業務授權委託代理人,主要是針對公司正常業務內的;專項委託是法定代表人根據特定時期、特別事項的需要進行授權委託代理人。
4、合同授權委託辦理程序
4.1定期授權辦理程序
4.1.1定期委託,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情況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簽發授權委託書。
4.1.2每年12月31日前,合同管理小組負責人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情況擬訂授權委託書草案,經法定代表人審核,承辦人根據法定代表人的審核審核意見修改後,交付法定代表人簽字。
4.1.3法定代表人簽署後並加蓋公司公章,復印件交付受委託人並由受委託人在定期授權委託書簽收單上簽字,原件由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歸檔留存。
4.1.4定期授權委託的期限原則上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對定期授權期限變更的,合同管理小組負責人根據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權委託書草案並辦理相關授權。
4.2專項委託,由特定合同承辦人員在審簽合同時,提出授權委託申請,由總經辦辦理授權委託手續。
4.3需要交付授權委託書原件的,需由經辦人向合同管理小組提出申請。
4.3.1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名稱、需要授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授權期限、用途等,申請應由部門領導合同管理小組負責人簽字。
4.3.2合同管理小組負責人根據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辦理授權手續;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情況並要求經辦人補充。
4.3.3合同管理小組負責人根據申請書內容請示法定代表人並辦理相關的授權委託手續。
4.3.4授權委託書一式兩份,一份留合同管理小組備查,另一份交被委託人作為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5、授權委託書的管理
5.1公司業務人員承擔辦理授權委託的具體工作。授權委託書由合同管理小組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印製。
5.2授權委託書內容應明確、格式規范,並載明受委託人姓名、授權范圍、代理許可權和有效期限。
5.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簽發。
5.4各部門應指定專人建立相關台賬並負責授權委託書的登記和存檔
工作,每年年底由合同管理小組對各業務部門授權委託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5授權委託事項發生變更時,承辦部門應按申報授權委託程序向合同管理小組提出辦理變更手續。
5.6委託代理人離職時,應上交合同授權委託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6、違反授權委託的責任
6.1委託代理人在超出授權范圍或委託許可權終止後,仍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
6.2因承辦部門管理不善,導致代理人未嚴格依照本規定行使職權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7、附則
7.1本規定由公司合同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7.2本規定自X年X月X日執行。
2. 合同法中規定授權的事情
從日常操作上來看,關鍵是要看公司對業務員的授權,如果業務員有權獨立與客戶簽署合同,那麼公司在合同上蓋章,予以認可,可以構成表見代理。如果合同本身已有蓋章,但簽署合同的人公司並未正式授權,此屬於越權,但並不對抗善意第三人(即客戶),因為你的合同有章,公章有法律效力。
具體從下面分析:
在合同書上簽字的人,必須具備簽署合同的資格,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簽署比較穩妥。中國新公司法對法定代表人的規定有了修改,以前法定代表人只能是公司的董事長(公司規模小的是執行董事),而根據新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因此,往往對方的名片印著董事長的頭銜,但並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簽訂合同時,最好出示雙方營業執照,因為法定代表人是誰可以從營業執照上看出。
一個公司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有時候法定代表人工作繁忙,無法事事兼顧,分身乏術,在這樣的情況下,往往會委託或者授權其他的人來簽合同。這個時候,一個辦法是,要求被授權的人在簽合同時,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並不能做得如此細致。因此,出現的情況是,一個部門經理,或者一位所謂的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了。如果合同書上蓋上了公章,那麼即使這樣的情況也不會有很大的風險。如果合同書上沒有蓋上公章,那麼,這樣的合同效力,就是有問題的了。
在合同書上簽字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也沒有正式的授權委託書,或者即使有授權委託書,但簽這份合同超過了授權委託書上列明的許可權,或者授權委託書過期了,並且在合同書上也沒有加蓋公司公章。對於這樣的合同書的效力,中國法律對這個問題,規定了表見代理制度,可以補救。
具體的規定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以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根據這個規定可以知道,在上面的情況下,判斷合同書是不是有效,最關鍵的問題是,是不是有理由相信在合同書上簽字的人有代理權。
一般而言,在上面的情況下,可以認為在合同書上簽字的人,所簽署的合同構成表見代理,是有效的。
3. 關於合同授權事宜的問題
做成授權委託書的法定條件:寫明授權的具體事項、授權的期限、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內公司公章。
如果硬要總容經理來授權的話,則先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長授權給總經理,該授權必須寫明總經理有轉授權給員工的權利。
其實,既然董事長都要簽給總經理的授權委託書的話,還不如直接填寫授權給員工的授權委託書。因為上述的總經理的授權委託書是不能單獨使用,必須和董事長的授權委託書一並使用。所以總經理每授權一次,董事長也得跟著授權一起——麻煩。
4. 像農業銀行小額貸款,他說要授權金,是不是真的呀合同上是寫了的,然後授權金是什麼東西
授權金是你可以貸款的額度,你的授權金是多少你能貸到的錢就是多少。
5. 授信額度合同 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淺顯地說下
授信額度合同一般指的是授信主合同,該合同規定的是額度的金額、有效期限以及利率等方面回;圍繞答該合同可能有擔保合同、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等共同構成雙方債權債務體系。作用就是主合同羅,約定了所有的授信條件和因素,其他圍繞該合同展開的授信活動都不能違背主合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