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
Ⅰ 壓縮空氣氣瓶有效期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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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定期檢驗證書有效期為幾年?
氣瓶定期檢驗證書有效期為幾年?
王飛倩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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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天倫 2018-03-12430
有效期為四年。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規定如下:(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1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1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5年檢驗1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l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1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檢驗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排放瓶內剩餘氣體 待檢氣瓶確定後,應採用與氣體性質相適應的方法,將瓶內剩餘氣體排放干凈。 對於盛裝無毒非可燃性氣體的氣瓶,可採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對於有毒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應對瓶內剩餘氣體進行回收。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閥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檢氣瓶所屬單位,分別碼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閥,必須在瓶閥裝卸機上進行,嚴禁使用管鏈鉗等易於損傷瓶閥的工具拆卸瓶閥。 (3)清理與洗刷氣瓶內外表面為了在檢驗過程中取得准確的評定結果,避免內外表面存在的某種缺陷被雜物覆蓋造成漏檢差錯,在氣瓶檢驗前必須對其內外表面進行清理與洗刷。
清理與洗刷的方法分為清水沖刷、蒸汽吹掃、溶劑洗刷和機械處理等四種,根據氣瓶盛裝氣體的性質和雜物的類別選用一種或幾種並用。 (4)原始標志登記 氣瓶原始標記登記是氣瓶定期檢驗的基礎工作,必須做到:查看仔細,登記認真,字跡清晰,計算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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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有效期為四年。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規定如下:(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1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1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20年的,每5年檢驗1次;超過20年的,每2年檢驗l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1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檢驗前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排放瓶內剩餘氣體 待檢氣瓶確定後,應採用與氣體性質相適應的方法,將瓶內剩餘氣體排放干凈。 對於盛裝無毒非可燃性氣體的氣瓶,可採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對於有毒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應對瓶內剩餘氣體進行回收。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閥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檢氣瓶所屬單位,分別碼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閥,必須在瓶閥裝卸機上進行,嚴禁使用管鏈鉗等易於損傷瓶閥的工具拆卸瓶閥。 (3)清理與洗刷氣瓶內外表面為了在檢驗過程中取得准確的評定結果,避免內外表面存在的某種缺陷被雜物覆蓋造成漏檢差錯,在氣瓶檢驗前必須對其內外表面進行清理與洗刷。 清理與洗刷的方法分為清水沖刷、蒸汽吹掃、溶劑洗刷和機械處理等四種,根據氣瓶盛裝氣體的性質和雜物的類別選用一種或幾種並用。 (4)原始標志登記 氣瓶原始標記登記是氣瓶定期檢驗的基礎工作,必須做到:查看仔細,登記認真,字跡清晰,計算準確。
Ⅱ 液化氣裝灌後有有效期嗎
選購液化氣罐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六點:一是購買已取得充裝許可證的氣站的瓶裝氣;二專是氣瓶應在檢驗有屬效期內;三是瓶體上噴塗有氣瓶充裝單位名稱、編號、打沖的充裝站鋼印標志及瓶重。一般液化石油氣鋼瓶的使用年限是15年,過15年能用都得報廢,每4年檢一回,最後一次是3年,檢查後需換閥重新噴漆做嚴密性試驗;四是氣瓶上有警示標簽和合格證;五是瓶體干凈清潔;六是氣瓶重量一般與其標識重量相差不應超過0.5kg,目前民用液化石油氣瓶為YSP—5型號,充氣重量平均值為(14.5±0.5)kg,單瓶的最少不應少於14kg。七是不得充裝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的氣瓶(非自有產權氣瓶).
Ⅲ 判斷題:氣瓶充裝有效期至
單項選擇 1、下列選項中,又被稱作國家公務員禮儀的是 C 。 A 商務禮儀專屬 B 國際禮儀 C 政務禮儀 D 服務禮儀 2、穿西裝時,應穿 B 。 A 旅遊鞋 B 皮鞋 C 布鞋 D 涼鞋 3、穿西服套裙時,應 D 。 A 穿短襪 B 穿彩色絲襪 C 光腿 D 穿肉色長統絲襪 4、...7515
Ⅳ 現在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限是多少
三年,提前6個月申請更換
Ⅳ 氣瓶充裝許可證,好辦嗎,需要什麼手續,謝謝
辦理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是比較麻煩的,所需材料有:
1、已簽署受理意見的《氣瓶充裝許可證申請書》一份。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政府規劃、土地使用證明復印件
5、質量管理手冊一份
6、公安消防部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7、防雷檢測報告復印件
8、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復印件
9、壓力容器全面檢驗報告復印件
10、安全閥校檢報告復印件
11、壓力容器登記卡復印件
12、國家授權的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復印件(壓力表、氣體報警器、加氣機、溫度計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報告等)
13、合格的「可燃氣體報警器」鑒定證書
14、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需工程師職稱)、操作人員證書、職稱復印件(管理人員A3充裝管理證、操作人員P2氣瓶充裝證)
15、技術負責人的勞動部門規范的格式合同
Ⅵ 氣瓶充裝許可證換證程序及所需資料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充裝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4年。有效期滿30日前,持證單位應向原受理單位提出書面換證申請。受理單位應審查以下申請材料:
(一) 廣東省氣瓶充裝許可換證申請書;
(二)氣瓶充裝單位基本情況表;
(三)許可有效期間各年度的《廣東省氣瓶充裝單位年度監督檢查報告》。
第十六條受理單位在收到申請單位的換證申請後,對符合條件且年度監督檢查均合格的,予以換證;對存在安全隱患或有安全質量不良記錄的,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現場鑒定評審。
受理單位應在申請單位原《氣瓶充裝許可證》期滿前作出是否准予換證的決定。因申請單位原因未能及時完成換證審批的,原《氣瓶充裝許可證》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申請增加充裝許可項目的,按許可程序審批,符合條件的在原《氣瓶充裝許可證》上增項。
第十八條充裝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技術負責人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書面報發證單位備案;單位名稱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受理單位申請更換許可證;充裝場地變更的,應經重新許可後方可繼續從事氣瓶充裝工作。
(6)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擴展閱讀:
根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氣瓶充裝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申請氣瓶充裝許可的單位,應向所在地市質監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負責。
(一)廣東省氣瓶充裝許可申請書;
(二)氣瓶充裝單位基本情況表;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若申請單位為法人授權的組織)原件;
(四)申請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氣瓶充裝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建檔氣瓶電子檔案;
(六)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及相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工作記錄(內容見附件四),必要的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技術資料目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備證照復印件。
第六條市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氣體儲存能力<3000m3的,應按照有關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本辦法的要求予以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氣體儲存能力≥3000m3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並送達省局。
省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省質監局應按照有關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本辦法的要求予以審核,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受理單位決定受理的,應發出《氣瓶充裝許可受理決定書》;不予受理的,應發出《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七條申請單位應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約請一個有資質的鑒定評審機構進行鑒定評審。
Ⅶ 廣西《氣瓶充裝許可證》換證辦法
氣瓶充裝單位許可工作程序
【 字體:大 中 小 】
一、條件 氣瓶充裝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氣瓶充裝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與氣瓶充裝相適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房、器具、安全設施和一定的氣體儲存能力,並有能夠向用戶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足夠自有氣瓶; (三)有健全的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二、申請申請單位經所在地市(州、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並簽署意見後,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資料:(一)氣瓶充裝申請書;(二)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三)氣瓶充裝設備安裝驗收資料;(四)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三、受理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收到申請資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資料初步審查。對符合規定的,在申請書上簽署正式受理意見;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不受理的理由。四、審查申請單位被正式受理後,應當約請鑒定評審機構安排實地條件的鑒定評審。鑒定評審機構接到申請單位的鑒定評審的約請後,應當按照申請單位的要求,及時安排鑒定評審工作。並在完成鑒定評審工作結束後30日內,向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提交鑒定評審報告。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派人對鑒定評審工作進行監督,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或核查中,認為申請單位不符合條件的,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和鑒定評審機構,並說明理由;按照規定可以改進的,允許限期改進。五、頒發許可安全監察機構對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核,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項審批手續。對符合規定要求的頒發《氣瓶充裝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發出不許可通知書。對取得《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單位,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公告。六、換證(一)《氣瓶充裝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持證單位如需繼續持證,應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向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提出換證申請及相關材料。未提出換證申請,視為自動放棄。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在收到申請資料後,按上述受理、審查、頒發許可證程序進行。對符合規定要求的頒發《氣瓶充裝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發出不許可通知書,取消其資格許可。
Ⅷ 氣瓶充裝許可證過期4天,我們主動檢討並申報補辦,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第85條處罰合理嗎求救專家了!
你好,對你的處理是合理的,只是2萬到20萬這個度的問題,首先你是違規了。
你為啥不在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向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規則TSG R4002-2011
第十九條 《充裝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充裝單位到期需要繼續從事充裝工作時,應當在有效期滿6個月前向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
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
6.1.1 充裝許可
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的單位(以下簡稱充裝單位)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按照《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規則》(TSG R4002)要求,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質監部門)頒發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並且在有效期內按照許可的范圍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充裝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充裝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後的檢查、記錄制度的;
(二)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的。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可繼續探討
Ⅸ 我單位的氣瓶充裝許可證即將到期(儲槽分裝、空分制氧)需要什麼資料和程序
直接去市局申請。。市抄局會給你一份申請表。。。上面有所需要資料的目錄。。。
比較重要的有。。。質保手冊。。。應急救援預案。。。氣瓶檔案。。。人員檔案。。。消防驗收證明。。。環保驗收證明。。。電氣安全驗收。。。防雷防靜電 驗收。。。。勞動合同。。。員工社保發票
我們湖南是這么要求的
Ⅹ 請問氣瓶充裝許可證年檢前需要准備的資料主要有哪些
條件 氣瓶充裝單位應具備列條件: ()與氣瓶充裝相適應專業技術員技術工; (二)與氣瓶充裝相適應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廠房、器具、安全設施定氣體儲存能力並能夠向用戶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足夠自氣瓶; (三)健全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二、申請申請單位經所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並簽署意見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申請並提交申請資料:()氣瓶充裝申請書;(二)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三)氣瓶充裝設備安裝驗收資料;(四)申請單位質量手冊三、受理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收申請資料15工作內完資料初步審查符合規定申請書簽署式受理意見;符合規定應向申請單位說明受理理由四、審查申請單位式受理應約請鑒定評審機構安排實條件鑒定評審鑒定評審機構接申請單位鑒定評審約請應按照申請單位要求及安排鑒定評審工作並完鑒定評審工作結束30內向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提交鑒定評審報告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派鑒定評審工作進行監督必要進行實核查審核或核查認申請單位符合條件安全監察機構應書面告知申請單位鑒定評審機構並說明理由;按照規定改進允許限期改進五、頒發許安全監察機構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核應30工作內完各項審批手續符合規定要求頒發《氣瓶充裝許證》;符合規定要求應發許通知書取《氣瓶充裝許證》單位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公告六、換證()《氣瓶充裝許證》效期四持證單位需繼續持證應效期滿前6月向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提換證申請及相關材料未提換證申請視自放棄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收申請資料按述受理、審查、頒發許證程序進行符合規定要求頒發《氣瓶充裝許證》;符合規定要求應發許通知書取消其資格許(二)維修單位提換證申請應提供資料:1、換證申請書;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3、取證充裝氣瓶匯總表;4、申請單位質量手冊七、監督管理 安全監察機構發現持證單位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依撤銷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