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采購商
1. 怎麼和采購商簽字訂合同
合同的條款並不要求當事人自行書寫,但必需要親自簽字或蓋章。簽字人應當是當事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的部門機構的負責人、中國人。對於後者,較為謹慎的方法是由簽字人交書面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范圍包括授權的時間范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將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確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內設機構則不盡然。 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簽,即在每一頁的空白處簽字。 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於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於長年保存。對於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復印件 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蓋章時要加蓋騎縫。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並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並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中國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蓋章和簽字的注意事項 投標文件封面或扉頁、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中國人簽字或蓋章;由委託中國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文件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2. 政府采購必須要「經銷商須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銷售授權書」合法嗎
不合規,依照財政部第87號令第十七條。
3. 政府采購投標中 供應商授權委託書中的委託人應該具備哪些能力及哪些證件
委託書一般是委託某人代表供應商去參與投標活動,只要證明被委託人的身份就可以了。
如果是按采購文件要求而出具的委託書,則按要求出具,達到要求的條件就可以。
4. 政府采購中同一個廠家可以授權給三家公司嗎
同一個生產廠家是可以同時授權給幾個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但是在評審時會把提供相同品牌同一型號產品的不同投標人視為一個投標人。
5. 百度愛采購具體跟哪些平台合作了
可以在網路愛采購官網的服務商查詢埠進行查詢
6. 政府貨物采購一定要投標人提供製造廠家授權書嗎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是必須要製造廠家的授權書的。
在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代理商需要製造商寫的設備授權書,並由製造商的法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方有效!
7. 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出現兩家公司投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無廠家授權方低價中標,符合招投標法規定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31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內以依照本法採用容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同時,根據單一來源程序:在一個項目開始前,應該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採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和依據,書面報政府采購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下達《政府采購計劃下達函》。
因此,實際中採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在進行申報的時候就已經是指明了明確供應商的,也就是說,在項目批復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時候,就已經是指明了哪一家公司才能參加投標,而其他公司無權進行投標。
所以,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根本就不可能出現2家公司來投標。而這種招標方式是談判小組與這個指定的公司進行談判來完成的,而不是通過2家公司的競爭來完成的。
8. 政府采購法允許同一廠家授權不同經銷商參加同一采購項目嗎
政府采購法沒有針對廠家對同一項目是否可以開多個授權的說明。所以版各地方會有一些針對政府權采購法未涉及的或在不違背大法(政府采購法)的前提下做出一些補充和解讀,具體要看是那個地方有沒有地方的法寫到這塊,像廣西是有明確要求一個廠家只能開一家授權,但沒有明確說到要對廠家做什麼樣的處罰(也有可能秋後算賬)。
9. 對代理商授權後,代理商憑次授權參加招標,中標後不從我公司采購,該如何處理
1、如果中標方沒有明確對你方進行承諾和雙方簽訂合同,則你方權利未受到保護,你方僅版僅是權單方面授予對方一定權利,對方並未承擔任何義務。如果對方進行承諾或有書面約定承擔一定的義務,你方應當據此向對方索賠。
2、此外,你方還應當向招標人提出,該中標人未按投標文件執行合同,從維護招標人利益的角度,進一步維護你方利益。
3、首先向招標代理機構發出聲明,如招標機構沒說法再向業主單位說明。
10.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製造廠家的授權書這一項必須有嗎
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是必須要製造廠家的授權書的。
在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代理商需要製造商寫的設備授權書,並由製造商的法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方有效!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第十七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0)授權采購商擴展閱讀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包括以下內容:
(一)采購標的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以及為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二)采購標的需執行的國家相關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或者其他標准、規范;
(三)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購標的的數量、采購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五)采購標的需滿足的服務標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購標的的驗收標准;
(七)采購標的的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