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辯護
『壹』 律師可以拒絕辯護和代理的特殊情況是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一百一十條
(一內)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容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託人在相當程度上沒有履行委託合同義務,並且已經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律師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將會給律師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或給律師造成難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難的;
(五)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緣由。
『貳』 辯護權和代理權的區別
辯護與代理的比較
(一)相同之處。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託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都與案件處理後果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二)區別
1、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2、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4、適用范圍不同。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5、權利內容不同。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6、許可權范圍不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7、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義,而刑事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義。
『叄』 辯護與代理有什麼不同
辯護是刑法上特有是概念,而代理只是訴訟法的一個概念,包括法定代理,委託代理
『肆』 簡述辯護與代理的區別
相同之處
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託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都與案件處理後果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區別
1、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2、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4、適用范圍不同。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5、權利內容不同。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6、許可權范圍不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7、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義,而刑事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義。
『伍』 簡述辯護與代理的區別
一、概念區別
刑事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針對控訴一方的指控而進行的論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減輕或免除罪責的反駁或辯解,以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
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法律後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二、服務對象區別
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訴案件的被告人。
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由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參與訴訟,在什麼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均需授權決定。
三、辯護人與代理人異同
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二者相同之處:
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託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都與案件處理後果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二者區別:
1、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2、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4、適用范圍不同。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5、權利內容不同。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6、許可權范圍不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7、活動名義不同。辯護人調查取證、提交辯護詞等活動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義,而刑事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義。
『陸』 辯護律師與代理律師的區別
在刑事訴訟中,為被告人提供辯護的律師為辯護人,也就是辯護律師,辯護律師的訴版訟地位是獨立的,其提出的權辯護意見,不受被告人意見所左右。
代理律師是民事訴訟中原被告,刑事訴訟中被害人的委託代理人,其訴訟地位不是獨立的,代理許可權受到委託人的限制。
『柒』 辯護人和代理人的區別
1、訴訟地位和任務不同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2、適用范圍不同
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於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於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3、權利內容和范圍不同
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許可權范圍。
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於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許可權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4、意思不同
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託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既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為代理人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為代理人時,其代理行為應符合法人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參考資科:
網路-辯護人
網路-代理人
『捌』 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有什麼區別
一、相同之處: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託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內,都與案件處理後果沒容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二、1. 對象不同:後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前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2.訴訟地位不同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
訴訟代理人: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方式不同,後者除了因為委託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託進入訴訟的
(8)代理辯護擴展閱讀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