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可以將
㈠ 我現在已經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那我可以將商標授權給他人使用嗎
不可以的,接下來要等初步審定,通過初步審定後就是3個月的公告專期;公告期結束無屬異議,就可以下證了,所以要等商標公告發布才算注冊成功,才可以授權。
商標流程是這樣的:商標查詢——准備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並提交——商標形式審查——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商標公告——頒發商標證書
㈡ 身處一家公司,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授權給另外的公司嗎
專利權是屬於復你個人制的吧?
你是其該公司以前申請的專利,無關現在公司的商業秘密了,是可以授權給別的公司的
當然你最好也和現在的公司溝通下,
法律上是許可,但是你還想在該公司混的話,就只有兩個選擇:
一是嚴格保密
二是溝通好
㈢ 徵信授權書是否可以將銀行部門名稱作為被授權抬頭
被列為授權抬頭的必段是獨立主體(如營業執照或金融許可證)。像某某支行就是獨立主體版,可權以作為抬頭;像某行授信管理部、辦公室只是銀行內設部門,並非獨立機構,不能被列為抬頭。但某些名稱像部門的也有可能是獨立主體,如大客戶部什麼的。
㈣ 怎樣才能實現有效的授權
」相信很多人都會產生這樣一種想法:不幹涉或許能夠做到,但是完全忘掉似乎有些困難。
把一件工作授權給下屬的時候,作為上司的你,很自然的會要求你的下屬隨時向你匯報工作的進展,要求他在發現異常或者問題的時候及時與你進行溝通,有些時候甚至會主動的詢問工作開展的情況,以便於在事情的進展出現意外或者偏離的時候,隨時做好進行干涉和介入。
你需要確保該項授權得到順利的進行和開展,作為授權人,這些是你應該做的,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特別是你不確定你的下屬會按照你所期望的方式去開展這項工作的時候,你會覺得放不下心來,畢竟,授權給下屬以後,他開始為這件事情的完成負責,而作為上司的你不僅僅要為這件事的結果負責,還要為被授權人的行為負責。授權或許可以讓你從這件事繁瑣而又具體的細節中掙脫出來,同時又讓你擔負起了更多的責任。
所以你覺得你必須謹慎對待這一次的授權,甚至比你自己來負責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還要投入更多的關注和精力!在這個過程中,你感受到的很可能不是輕松自在,反而會被種種的意外和問題折騰的頭痛不已,甚至有時候你會覺得,如果自己來做,反而會更輕松一些!
當這件工作毫無意外的順利完成以後,你會深深的長舒一口氣,把忐忑不安的心平靜下來,同時,被授權的下屬也會長舒一口氣,終於不用被領導緊緊地盯著了,對於他來講,感受到的並不是信任和支持,更多的是一種束手束腳的無奈……
我們知道,通過授權,不僅僅可以使得領導者從紛繁的事務中掙脫出來,然後可以將精力投入到一些主要的事務中去,同時還可以強化下屬的責任心和信任感,在處理事務中鍛煉和培養下屬的工作能力,這樣不僅僅有利於整個團隊工作的有效開展,還可以使得領導者自身在整個管理運作中具備更為宏觀的掌控能力和判斷能力。
1、基於能力的信任;
當你授權某人負責一項工作的時候,從內心中你相信這個人能夠勝任並且有能力出色的完成這件工作,因此,你願意把這項工作託付給他。
很多的時候,上司之所以去干涉下屬的工作,更多的是對下屬工作能力的不信任,他們擔心下屬不能很好的實現工作的目標。只有相信下屬的工作能力,對下屬能夠出色的完成授權的任務有信心,這樣才會真正放手讓下屬在工作中自由發揮。用好授權的第一步應該是建立「基於能力的信任」。
人與人之間產生信任的基礎,應該是能夠深入全面的了解對方。因此,有對下屬的工作能力,做事的態度,同事間的人間關系以及工作中所表現出的興趣、愛好、特長等等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認識,才能在進行工作授權時,能夠做出更加適合的選擇,讓專業的人處理專業的事情,讓有能力和進取精神的員工挑戰更具有難度的工作,工作任務與人的能力素質的相匹配,是更好的完成工作的任務,達成授權目的的前提。
了解你的下屬,你能夠把他們用的更好!
2、關注進度,避免干涉
有些時候,即使你有信心被授權的下屬能夠把工作做好,但是在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讓你在偶然關注的時候才發現,事情已經偏離了你預期的軌道,甚至出現了失控的風險。相信每一位領導者最郁悶,也最擔心的就是出現類似的情況,因此,對工作開展的關注則是授權後的必要環節。
授權失敗的最大的問題就是,領導很不適宜的介入到下屬的工作中,使的下屬在後繼的工作中喪失了自主權和能動性,從而導致領導不停地按照自己的思路推動工作開展的進度,甚至不得不親自來做。
關注而不是干涉,強調的是一種及時的跟進和督導,同時也是對工作進度的監控,從而確保下屬能夠有效的達成工作的目標。了解工作進度的時候,不能因為下屬沒有按照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而貿然的打斷和干涉員工的工作進度,而應當是將自己的疑慮和困惑向下屬說明,然後要下屬對此進行解釋。
通過溝通,你可以了解下屬的真實想法和做法,在進行信息反饋的時候,更容易讓下屬明白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同時也有助於你對下一步工作的開展和預期進行合理的判斷,對下屬工作能夠進行有效的指導。除此之外,這樣做會讓下屬感覺到他在這件工作的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性,從而使之會更願意投入其中以獲取成就感。
把握好不幹涉的原則,即使自己的方法和工作思路更好,也不要輕易的強制下屬按照自己的思路開展工作,而應當以建議的方式讓他認識和理解你的主張。
3、為目標的達成提供支持和幫助
保證授權的工作順利開展下去,對被授權人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指導是必須的,然而在很多的時候,我們發現領導者很願意為下屬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源和信息,而下屬並不情願主動的尋求支持和幫助,他們更願意通過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以至於在某些情況下,當他們把事情搞砸的時候,不是主動的尋求解決的辦法,而是拚命的掩飾自己的過失,以至於造成最終一發不可收拾。
因此,讓你的被授權人明白,作為託付給他這項工作的人,你需要對他的工作負責,無論任何的麻煩和問題,你都需要和他一起面對和解決的。你相信他有能力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然而在更多的時候,他人的支持和協助,能夠更有效地達成工作的預期。自然,賦予他工作任務的上司無疑是最能夠為他提供支持和幫助的人。
主動地為其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和資源,幫助他處理工作中一些不必要的小麻煩,雖然從你的角度來看,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是對於他來講,不僅僅可以獲取充分的支持和條件來開展他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讓他對你產生了信心,讓他真正的感覺到你不僅僅一直在支持他,而且能夠幫助他將工作完成的更好,那麼,我想他會更加主動的與你溝通,在你的支持和幫助下有效的達成工作目標。
4、願意接受一切可能的結果
領導者不能充分的對下屬授權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擔心最終的結果不能達成自己的預期。然而其實我們都明白任何事情都有意外發生,
不同的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肯定會有所不同的,即使下屬能夠領會上司的意圖,在很多的時候,下屬並不一定會按照上司所設想的方法和思路來開展工作,他們往往會根據自己的想法選擇工作的思路,這也是授權者最為感到不安的地方,他們並不能對工作進程進行實時監控,以至於很難判斷下屬的方法能否達成所期望的結果。
其實換一種思路,你之所以將某項工作授權給某人,是因為你相信他的能力足以將這份工作圓滿的完成,並能夠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狀況,即使一些麻煩他可能無法化解,但這個時候至少你還可以利用自己的資源和能力來幫他化解,如果這樣都不能夠保證最終的目標得以實現,那麼,即使你本人親自來處理這件事,同樣會遇到類似的麻煩,既然如此,出現以下意外或者偏離的結果,有什麼不能接受的呢?
或許,你會覺得如果自己親自來做,有很大可能會避免類似的麻煩出現,但是不可否認,任何事情都可能存在意外地發生,而授權後所有你意想不到的情況,都應當是自己處理事務中的意外。既然是意外,那麼完全可以讓自己用對待意外的態度來看待授權的工作。
很多的意外往往都並不是不可接受的,或許當某些事情的進展超出正常的想像,也就意味著其他地方會出現一些新的轉機,這些意外往往意味著創新的起點,用一種新奇的眼光去看待那些以外,而不是受限於任務的達成或者固有的思維,那麼我想不管是作為授權人的領導者,還是被授權的下屬,都能夠從中得到更多的啟發和幫助。
用一種開放和包容的心態來看待下屬再被授權後的工作進展,是確保授權得到充分應用的關鍵所在。
㈤ 授權是什麼意思
顧名思義,授權就是給它原先沒有的權利,自身的權利可以被它使用。可以讓它實行某種權利,這種權利是自身有的,分享了而已
㈥ 授權管理怎麼用
授權(Authorization)授權指主管將職權或職責授給某位部屬負擔,並責令其負責管理性或事務性工作。授權是一門管理的藝術,充分合理的授權能使管理者們不必親力親為,從而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企業發展上,以及如何引領下屬更好地運營企業。
㈦ 當我不方便處理郵件時,可以將自己的郵箱授權給他人處理嗎
不同的郵件系統,有不同的設置。我們公司的Richmail支持這個功能,可以設專置相應的操作屬許可權,讓他人協助處理郵件,也可以監控郵件處理的情況。現在很多郵箱都可以支持移動化辦公啊,出差的需求也可以滿足,不一定需要託管他人。
㈧ A有一個商標現在授權給我個人B,我在網路上有兩家店鋪分別是C和D,我可以將A授權給我的商標授權給C和D嗎
a在授權給b的時候c和d是存在於b的范圍內嗎?其次,a授權給b是的時候b是自然人還是個體?授予權力中包含哪些?
㈨ 拿到專利授權後可以將專利授權給別人嗎
可以將專利權抄完全轉讓給別人收轉讓費,也可以允許他人使用收許可使用費。後者專利權還是你的。就像一輛汽車,前者類似於過戶給別人了,後者類似於租用給別人使用。轉讓需要到專利局備案生效。許可可以備案也可以不備案。
㈩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是否可以將法定職權內實施的行政許可委託給其他行政機關實施
你好。
行政許可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版的權組織,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被授權的組織適用本法有關行政機關的規定。
行政許可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託機關應當將受委託行政機關和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行政機關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一般來說,授權行為因為產生了新的行政主體,或者對被授權行政主體的職權進行了擴充,所以被授權對象的選擇標准往往更為嚴格,具有管理公共事務只能得組織,這只是選擇授權對象的一個必要條件。
而委託行為因為不產生新的行政主體,轉移的也只是行政職權的使用權,所以選擇委託對象時來的比較寬松。如果委託對象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那當然沒問題,如果不是這種組織,也可以。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