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收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證要收回許可應如何補償
你要注抄意法律規定的用詞!
行政機關襲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被撤銷,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和補償是不一樣的!賠償是一種法律責任,以有錯誤為前提。補償只是對行政相對人的損失進行一些補償,沒有過錯。
法律的東西,區別經常在一個字上,小心啊
② 銀行辦開戶許可證收哪些費用
不要錢的,你把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貸碼證
開戶許可證(如果是開基本戶專,是可以不拿的屬)
法人代表身份證
章程
驗資報告
到想開戶網點就行了。
銀行開戶許可證定義;
4:
銀行開戶許可證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一種開設基本帳戶的憑證、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私營企業、法律服務所;
7。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可憑此證;
6、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辦理其它金融往來業務;
8;
5、事業單位(財務獨立核算)。存款帳戶分為基本存款帳戶、社會團體、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外地常設機構;
2、一般存款帳戶。
1。
銀行開戶許可證辦理條件: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不收費;
3、個體經營戶、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國家法律允許的宗教組織
③ 怎樣辦理廢油回收許可證
回收廢棄機油的證照——危險廢物品經營許可證,到當地環保局申請辦理。
一、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需要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以到您所在地的環保部門進行辦理。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防雨、防滲的運輸工具
2、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
3、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二、審批程序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直接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出申請。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固體處負責受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申請單位應將申請材料直接郵寄或以其他方式送達固體處。
三、時效
國家環保總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對申請單位的經營設施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批過程中依法需要聽證、監測、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辦法》所述的20個工作日內。
一、第十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
2、危險廢物經營方式
3、危險廢物類別
4、年經營規模
5、有效期限
6、發證日期和證書編號
二、申請危險品廢物經營許可證條件:
1、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3、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其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准和要求
5、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
④ 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年收購量在50噸以上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備與所經營的糧食規模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經營資金規模達到3萬元以上;
二是擁有或通過租借具有符合國家儲糧標准和技術規范條件的糧食倉儲設施,倉儲能力達到50噸以上;
三是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保管能力。擁有糧食檢驗儀器設備和開展檢驗工作的場地,設備包括定等、水分、雜質等常規指標的檢驗儀器,具有相應能力的檢驗人員和保管人員。對暫不具備檢驗能力的可以委託具有檢驗能力的機構進行檢驗。
(4)許可證收擴展閱讀: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僅限新設企業)復印件;
3、糧食經營資金籌措能力證明;
4、糧食倉儲設施能力證明;
5、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證明。
原來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經營者須同時提交上一年度糧食購銷情況年報表。
⑤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多少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七條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版頒發管理機權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⑥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幾日內審查完畢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版
⑦ 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收費標準是什麼
據相關規定,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相關費用公示如下:
一、收取餐飲服務許可現場審評費(換證時須重新審評),嚴格按照以下標准收費:小型企業及經營單位(40平米以下)每個50元,中型企業及經營單位(40-200平米)每個100元,大型企業及經營單位(200-400平米及以下)每個150元,特大型企業及經營單位(400平米以上)每個200元。
二、根據縣物價局培訓班收費標准核定表,收取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費200元/人(包含:場地租賃費,生活費,資料費,課時費)。在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過程中不搭車收取培訓費,培訓費只在我局下達培訓通知後,按實際到會人數現場收取。
三、在《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完成後,許可證在法規股免費列印,領取證件時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⑧ 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每年都收取費用嗎
營業執照和許可證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每年必須按時年報年檢。
⑨ 廢舊物資回收是否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需要。
廢舊物資回收屬於舊貨業(回收業),屬於特種行業,需要向所在地縣級公安(分)局內申請核發特種容行業許可證,並向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方准開業。
(9)許可證收擴展閱讀
申辦特種行業許可證基本材料:
1、申請單位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請示;
2、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復;
3、法人代表任命書;
4、使用場地證明,方點陣圖、平面圖;
5、安全管理制度;
6、省公安廳統一制發的《特種行業經營申請登表》;
7、公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
網路 特種行業
⑩ 國家對排污許可證辦理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不收費,國家沒有規定要收費。以寧津為例:
排污許可證辦理申報材料:
1、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2、排污許可證審批表
3、排污申報登記表
4、申報期三個月內的有效監測報告
辦理程序:縣環保局申報市環保局審批。
收費標准:不收費。
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核發機關根據排污單位申請材料和承諾,對滿足下列條件的排污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疑問的,可開展現場核查:
(一)不屬於國家或地方政府明確規定予以淘汰或取締的。
(二)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建設區域內。
(三)有符合國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能力。
(四)申請的排放濃度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相關標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要求。
(五)申請表中填寫的自行監測方案、執行報告上報頻次、信息公開方案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六)對新改擴建項目的排污單位,還應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的相關要求,如果是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替代削減獲得總量指標的,還應審核被替代削減的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變更情況。
(七)排污口設置符合國家或地方的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核發機關根據審核結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日,並將延長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單位。依法需要聽證、檢驗、檢測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規定的期限內。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
核發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須向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審核結果材料並申請獲取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碼。
核發機關應自作出許可決定起10日內,向排污單位發放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排污許可證,並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公告;
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核發機關應當出具不予許可書面決定書,書面告知排污單位不予許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請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公告。
(10)許可證收擴展閱讀
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排污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的規定,遵守下列要求:
(一)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等符合排污許可證的規定,不得私設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監管。
(二)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規定的最新環境保護要求等。
(三)按排污許可證規定的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和相關監測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並公開。
(四)按規范進行台賬記錄,主要內容包括生產信息、燃料、原輔材料使用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監測數據等。
(五)按排污許可證規定,定期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填報信息,編制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及時報送有核發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並公開,執行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生產信息、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按證排放情況等。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