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授權的
Ⅰ 中華香煙有授權新加坡產嗎
沒有,中華就上海廠的,別的都是假貨
Ⅱ 新加坡尼莫葯劑的授權書是什麼樣子的
沒有這個品牌,是國內貼牌的。小心
Ⅲ 在新加坡怎麼辦理委託授權
委託授權什麼事情?
一般上,在新加坡或奉行普通法系的國家,委託授權的英文叫做power of attorney,這個power of attorney都是必須找新加坡執業律師給辦的。
Ⅳ 新加坡「雙認證」是什麼
新加坡雙認證為新加坡使館認證,新加坡出具的文書在中國大陸使用,需要進行雙認證。
Ⅳ 新加坡有百度代理商嗎
目前網路在新來加坡地區授權代理商為:源中國搜索(亞洲)有限公司。我們建議您致電網路推廣售前咨詢專線400-806-0017或登錄http://e..com/proct/searchpro/khlc/?refer=555 通過官方渠道來了解詳情。
Ⅵ 本人目前手上已申請成功若干個專利,想在新加坡開個國際合資公司,新加坡那邊在專利權這方面有何要求
請問你是什麼時候申請的?如果想在某個國家得到保護,必須在那個國家申請專專利,從你在國內申請專屬利起,有12個月的優先權日期,這樣你自己算一下,如果還有未到期的,可以要求優先權,在那個國家申請,授權後,才能在那個國家得到保護。如果已經過了12個月,那麼若再有創新點,可以再申請,然後審批後就能得到保護了。
建議你到代理公司咨詢一下你現在的問題,一般情況下,代理公司咨詢都是不收費的。如果你住在大連,可以在網路里搜索「大連專利」,多問幾家。
還有,如果你的專利在新加坡授權了,是可以不轉讓的,專利權可以許可的,許可也有三種方式,要看你自己想選哪個了。
Ⅶ 請問去新加坡國立大學讀授權型研究生,回國後文憑國內認可嗎、含金量怎麼樣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條件: 咨詢留學定位系統
1、國內211/985大學,平均成版績80+分以權上;
2、英語要求:雅思6.5分 TOEFL80+ (具體申請條件分數以學校官網要求為准);
3、需持有相關專業的畢業證及學士學位。
註:專業不同要求各不相同。
推薦專業:金融學、傳媒學、生物醫葯、通信工程、微電子學、電子學、應用經濟學碩士、國際政治經濟學。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條件的情況就是這樣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Ⅷ 新加坡psb認證相當於中國的什麼機構
【摘要】新加坡工商局公布消費品——公告的列管貨物(CONTROLLEDGOODS),必須符合安全標准要求。新加坡保護消費人士(安全規格)注冊方案亦有此要求。
【關鍵詞】PSB;認證;新加坡;
新加坡工商局公布消費品——公告的列管貨物(CONTROLLEDGOODS),必須符合安全標准要求。新加坡保護消費人士(安全規格)注冊方案亦有此要求。
於列管電氣產品需強制申請PSB認證,產品進入新加坡之前,必須由在新加坡有稅籍之公司行號做為申請PSB之持證者(本公司提供新加坡商,可作為進行申請PSB認證時之持證者)。產品於取得PSB之後,方可進入新加坡銷售。
發證單位PSB()。a、證書持有者為新加坡當地之公司行號,無工廠檢查及年費。b、證書有效期限:三年。c、產品若有Plug,需提出SS246測試認證報告d、產品認證無「系列」申請(每張證書只能涵蓋單一型號)
1、新加坡電壓為AC230V/50Hz2、證書持有者需是當地注冊之代表公司
發證:安全標志需置於產品上
文件要求:安全性測試;
有效期在三年內的CB證書和測試報告(僅英文版)
由PSBCorporation或認可測試實驗室根據新加坡標准發出的所有報告
由新加坡實驗室立案體系承認的獨立實驗室發出之報告
2、附加文件
新加坡當地代表資料
新加坡安規申請授權信(新加坡當地代表公司信紙)
若CB證書持有人與新加坡當地代表公司不同,CB證書持有人須出示授權信
完整的電路/線路圖(含額定值),以及零件表(最好是A3尺寸)
英文使用手冊
原版卷標或清楚可見的彩色照
彩色外觀和內部照片
新加坡標准生產力與改革委員會(簡稱SpringSingapore)是被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制定的產品安全署,主管消費者保護(產品安全要求)登記方案(簡稱CPS方案)。2002年4月1日起,消費者保護法規第1991號,由消費者保護條規第2002號代替。新條規要求,產品安全的符合性應該基於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測試評估。目前有45大類產品屬於控制類強制認證產品。
Ⅸ 申請新加坡外觀專利設計授權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新加坡外觀專利設計授權的條件:外觀設計應具有新穎性,即該設計不得與在世界任何地方已注冊的設計相同,也不得在首次申請日期之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公開。
Ⅹ 新加坡的權力機構及其運作方式
新加坡是議會共和制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是國會,國家領導人是總理。新加坡的權力運行與監督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一、國會監督:
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以後,新加坡參照英國的威斯敏斯特體系逐步確立了議會內閣制的政體、建立了一院制的國會,而威斯敏斯特體系最具辨識度的特點就是議會主權原則——行政權由立法權產生並向立法權負責。因而新加坡國會對政府的監督是全面而細致的,其主要體現在立法監督、財政監督、人事監督三個大的方面。第一,立法監督。新加坡國會制度深受英國議會制度影響,國會既是立法機關,還是制憲機關,國會的立法權基本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通過立法對行政權進行全面控制;更為重要的是,新加坡國會通過了一系列較為嚴厲的法律,預防和懲罰政府官員貪腐,主要是1960年《防止貪污法》與1988年《沒收貪污所得利益法》,還包括《財產申報法》、《公務員法》、《刑法》等,這些法律對政府官員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力。第二,財政監督。《新加坡憲法》第五篇(相當於我國憲法中的章)專篇規定「財政條款」,授權國會對政府提出的財政預決算的批准權,這種體例在世界各國成文憲法中相當罕見,足可證明新加坡對於國會財政監督權之重視。第三,人事監督。新加坡憲法與法律授予了國會對政府及其官員詢問、質詢、彈劾與提出不信任票等諸多監督權力。比如《新加坡憲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總統應以加蓋國璽的文件宣告總理職位出缺:……(2)如果自由斟酌行事的總統查明總理已不再擁有議會議員多數的信任」。
二、法院監督
新加坡的司法系統由最高法院與下級法院組成,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與上訴法院組成,最高法院是新加坡民事、刑事案件的終審法院。客觀而言,新加坡法院對政府的監督不如國會這樣得力。作為前英殖民地與英聯邦成員國,一直以來,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深受普通法系影響,新加坡的法院一般只對行政行為是否超越法定職權、是否遵循法定程序進行監督,並不強調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全面監督,也即法院並不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過多的干預。但是,這一狀況近年來已經有所松動,法院開始通過一些判例凸顯其在監督行政權上的全面性。另外,法院對政府及官員的監督還體現在刑事訴訟中,法院通過適用《防止貪污法》、《沒收貪污所得利益法》與《刑法》等法律對貪腐官員科加重刑,在「新加坡模式」之下,這種直接針對官員的監督比法院通過行政訴訟來監督行政行為更為有效。
三、專門監督
除了國會與法院外,新加坡還有一個更為著名的專門監督機關——貪污調查局。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組建於1952年,當時新加坡尚未獨立,由此可見貪污調查局歷史之悠久。自組建以來,貪污調查局就在監督政府施政、整肅貪腐官員、重塑社會風氣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獲得了全社會的認同,廣為其他國家與地區借鑒。貪污調查局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一則因為其特殊的地位。貪污調查局盡管屬於行政機關,卻直接向總理負責,獨立於警察機構與檢察機構之外,以確保其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地位與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基本相同。二則因為其強大的職權。貪污調查局行使調查權無須檢察官的特別許可、行使搜查權基本不受限制、逮捕嫌疑人無須出示逮捕證,貪污調查局的這些特別權力根本不是一般的警察機構所能比擬的。歷史上,貪污調查局曾經多次揮動鐵拳砸向貪腐官員。1986年,新加坡建國功臣、國家發展部前部長鄭章遠亦在貪污調查局查獲的鐵證前畏罪自殺,引起巨大轟動。
四、黨的監督
人民行動黨作為長期以來新加坡唯一的執政黨,對政府的影響不言而喻。黨的監督也是新加坡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監督主要表現在黨對政府人事的監督與黨對政府政策的監督這兩個方面。第一,黨對政府人事的監督。由於人民行動黨一直在國會中占據絕大多數席位,組閣任務自然由人民行動黨完成,按照一般成例,人民行動黨的秘書長即是內閣總理,內閣部長往往也由人民行動黨內的精英擔任。第二,黨對政府政策的監督。政府政策往往先在黨內醞釀,然後由人民行動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再由內閣頒布施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人民行動黨的監督比其他外部監督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正如《新加坡第一》書中所說:「按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論,一個政府能在長期執政中自我更新,歷20年而不老化,而不形成尾大不掉的既得利益階層,應該是由於強有力的外在監督了。無疑地,新加坡是這條具有普遍解釋力的定律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