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有責任,我理解的法定代理人就是他的律師,怎麼會是共同被告呢?
⑵ 未成年人 需要起訴其法定代理人嗎
民訴中16歲靠自己收入的未成年人,可以以自己名義簽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可以。委託代理是一種合同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合同一方主體不適格。
刑事案件必須得有法定代理人委託。
⑶ 開庭前未成年人指定了法定代理人之後未成年人可以不用去嗎
如果這里提到的未成年人屬於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為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同時,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規定,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第十三條規定,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條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⑷ 司法工作人員能不能作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規定的,不是個人選擇的。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內代理無訴容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
2、有訴訟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可以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關系密切的其他家屬、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
3、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員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
4、法定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權的取得是基於法律所規定的監護關系。如果司法工作人員就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當然可以。如果不是,那自然就不是法定代理人。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通過委託,成為代理人,即委託代理人。
⑸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就是監護人嗎
《民法來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依照法律程序確定的。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四條「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的規定,可見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就是法定的監護人。
⑹ 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到場權有何區別
法定代理人,「意定代理人」的對稱,依照法律規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它主要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法定代理關系是由法律基於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的血緣關系、婚姻關系、組織關系、信任關系等而規定的。此外,中國的勞動法規規定,工會可以代理其會員簽訂集體勞務合同,參加有關勞動爭議訴訟,即工會可以成為其會員的法定代理人。當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民事行為能力,或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親屬關系,監護關系等已經不存在時,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即告終止。
法定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行政訴訟活動。
法定代理人是全權代理人,其法律地位相當於當事人,其代理許可權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權利。但應注意:法定代理人不是當事人,不是訴訟主體。實體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是當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並且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之監護人若喪失了監護權其法定代理人的資格同時喪失。
另外,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根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請求,書面簽署委託代理協議,作為委託代理人,以完成被代理人不方便或者無法做的事。
⑺ 原告是未成年人,應該以未成年人的名義委託訴訟代理人,還是法定代理人的名義委託訴訟代理人
為法定代理人的名義委託訴訟代理人。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回、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為訴訟。當事人的近親屬、律師、社會團體和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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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民事訴訟的相關要求規定:
1、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有權申請迴避,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經人民法院許可,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的庭審材料,請求自費復制本案的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但是,涉及國家機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材料除外。
2、代理訴訟的律師,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但是對涉及國家機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材料,必須對當事人和其他人保密。經人民法院許可,其他訴訟代理人可以查閱本案庭審材料,但是涉及國家機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材料除外。
⑻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權放棄未成年人的遺產繼承權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專第八條明確規定屬,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行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
⑼ 給未成年人寫的訴狀,未成年人和法定代理人都要簽字嗎
給未成年人寫的訴狀,未成年人可以簽字,也可以不簽字,但法定代理內人必須要簽容字。
在具體的訴狀書寫格式上,在最後的具狀人下面,應該另外增加一項法定代理人的內容。
具體的具狀人可以由未成年人本人簽名,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簽,或者直接使用列印的方式都是可以的;但在法定代理人後面,應該由法定代理人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