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已授權
歌曲版權所有人/公司的授權
⑵ 怎麼看歌曲有沒有被授權
去goole查,有的就是授權的啦
谷歌上的歌曲都是授權的啦!!!
⑶ 歌曲填詞授權問題,高手進
其實根據中國的版權法,在原作者同意的基礎上,只要不涉及金錢利益,就不算侵權。
填詞翻唱屬於對別人作品進行二次創作,一般來說在網上的填詞翻唱,都是用於同好之間的交流,不屬於商業性質,但因為公開發表了,像發表到5SING、YYFC、貼吧、論壇之類,所以又變得不那麼純粹。
其實我覺得這種情況,與其說是授權,不如說是對原作者的尊重,因為作者有權知道自己的作品被怎樣轉載了,或者改編了。
翻唱圈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或者說,習慣?),就是圈內人自己原創的曲子,出於尊重都會去要授權,而且這類都相對比較容易找到創作者,不像LZ說的那些外國曲啊或者流傳已久的古曲。我發現很多放出伴奏的歌曲大多是已經開放填詞翻唱的,不開放授權的經常找不到伴奏。
可能我表述有點亂,舉個例子吧,如果你拿古風圈裡面墨村的《二十二橋楓別雨》這類的純樂,或者拿小詩《菁華浮夢》這類原創歌曲的伴奏去填詞翻唱,基本上是要去要授權的,但如果用的是賈鵬芳陳悅之類的名家、動漫的BGM之類的填,就不需要了。
⑷ 歌曲授權找誰要
歌曲授權找復歌曲作者制或者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非商業不需要授權使用。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為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九項 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4)歌曲已授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組織章程》相關規定:
第九條 協會對音樂著作權的管理,適用於下列情況:
1、使用音樂作品進行公開表演;
2、使用音樂作品進行公開廣播;
3、使用音樂作品製作、復制、發行錄音錄像製品;
4、使用音樂作品製作廣播電視節目;
5、以攝制電影或者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音樂作品固定在載體上;
6、以信息網路傳播的方式向公眾提供音樂作品;
7、其他適合集體管理的對音樂作品的使用。
⑸ 網路歌曲翻唱的授權應該和誰要
網翻圈主要是借別人的曲子,重新填詞重新演唱,所以去找詞作者和原唱要授權吧~開放授權的,就不用要了~^^(去詞作者和演唱者的葉子留言就行~)
⑹ 翻唱歌曲是否需要授權的問題
你說的這種重新填詞翻唱不管商用與否,都需要得到授權,因為著作權也包括修改權和保護版作品完整權,沒有授權的權填詞翻唱都是侵權的
如果你只是單純地翻唱一首歌並以娛樂性質發到網上是不需要授權的,但一旦作品涉及到任何有盈利性質的活動上,就算商用,也是得有授權才能演唱的
以上說的不一定都對,如有錯誤望指出
⑺ 歌曲無授權什麼意思
音樂作品的詞曲版權是受法律保護的,翻唱行為為表演音樂作品,應當取得版權人的授權。但汪峰作品的版權人加入了音樂著作權協會,協會的運作模式是著作權集體管理,也就是表演著作權協會會員的作品,只要按其規定付費即可。相關的依據如下:
1、歌曲的詞曲版權人與音樂著作權協會所簽訂的協議,裡面有授權的相關條款。
2、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章程和其他法律文件,對於使用詞曲版權的條件和付費有規定。
3、國務院頒布的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式
⑻ 改編歌曲需要授權嗎就是改編了以後會發布的那種。
改編歌曲需要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二條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三十七條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演出,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8)歌曲已授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規定: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⑼ 歌曲版權買斷和授權形式是怎麼區別 比如說我在一個網站登錄了自己的歌曲,一個公司通過買斷購買我歌曲,
買斷,產權是他的,你自己再唱都要向他買版權
授權,你以後合同期滿後隨時可以終止讓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