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新三板
1. 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在外地注冊一個子公司,總公司占股51%,請問注冊公
1.確定好襲公司名稱,發代理公司查詢是否能使用注冊。公司名稱:
a.深圳市+字型大小+行業+有限公司。
b.字型大小+(深圳)+行業+有限公司。
c.字型大小+行業+(深圳)+有限公司
2.把法人、股東(監事)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發代理公司(可以直接發身份證正面拍照圖或者復印件),備註:必須提供兩人以上身份證信息,沒有股東需提供法人和監事兩個人的。
3.股東比例(個人獨資不需要)。
4.深圳注冊地址(必須是真實有效地址,沒有地址的話我們公司是可以提供商務秘書地址的,地址:深圳市XX區XX街道XXXX)
5.經營范圍:公司經營什麼業務、項目等(這個代理公司會幫忙規劃)。例如:經營范圍:電子產品及配件銷售;服裝鞋帽、服飾;從事電子商務;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6.注冊資金(一元起)可以認繳或實繳。例:100萬
7.提供個人U盾(一般四大銀行和平安銀行、郵政銀行),法人、股東(監事),用於簽名。如果是在深圳的話我們可幫到您
2. 新三板掛牌公司股資募集會交給代理機構嗎還是有合作的券商,那些號稱能購買新三板股權的代理公司可靠嗎
如果是正規的私募機構就可靠,怕的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首先一個專業的PE機構他要是讓你去投資新三板的股權(就是擬上市的標的原始股)有倆中選擇一種是券商作為做市商給募集的(這類標的往往規模一般在一個億以上而且自己是輔導券商因為自己輔導對項目的把控程度更高)第二種是私募機構 像九鼎 天星 中投聚富這類的私募機構,看投資機構一般以有限合夥形式存在的要慎重,要是券商託管協議的一般沒有太大問題。一般以陽光私募契約型基金存在的也可放心購買。只要別直接去企業增資入股都比較可靠吧,因為直接購買原始股權增資入股變更股東的投資標的大多不是很可靠,專業機構去參與的優質項目標的更多一些!就分析到這吧希望能幫到你!
3. 新三板代理392291432,股權是什麼東西
現在股權激勵對大家來說已經不陌生了,從各個媒體上都能看到,很多老闆也開始關注,不少企業實施了股權激勵以後效果也不錯。作為一個有效的激勵方法,股權激勵開始走進更多人的視野並逐漸引發大家的思考,本文著重從人性的角度,從員工和老闆這兩個不同的群體來分析,以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股權激勵。
寧為雞頭不為鳳尾
中國人大多有這樣一個心理:寧為雞頭不為鳳尾,所以員工是不願意一輩子給別人打工的,一旦有條件有機會,他一定會選擇為自己幹事情而拋棄老闆,那麼老闆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就是怎麼去激勵員工,既讓他為自己幹事情又不會拋棄老闆。通常,老闆會選擇給員工股份,事實證明這種做法是比較有效的。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比如企業去挖人,一般會說:你在這里干多長時間都還只是個員工,你來我這里,我給你股份。這樣就很容易把人挖過來,從這個角度看,給股份是很容易引起共鳴的。有一次我和一個老闆聊天,他說他有一個員工很有潛力,是個人才,想讓他去當項目經理,但是這個員工更喜歡那種不用操心的工作狀態,說什麼也不幹,直到老闆給他說:「那我給你10個點的股份吧。」結果這個員工就非常痛快地答應了。這個小故事說明,每個人都喜歡給自己干,做自己的事,操心也願意,不是給自己干,還是不操心的好。
管理群體的變化
時間進入2015年,我們面對的管理群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80後、90後逐漸成為工作的新生代甚至主力軍,這個群體更加自主,更加個性,更加張揚,更加不服從傳統的管理,更不願意遵守過去層級式、教條式的管理,這個群體要求更多的是自主,是自我經營。現在社會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70後既願意上班又願意加班,80後只願意上班不願意加班,90後既不願意上班也不願意加班。這是一個社會現象,我們不需要去討論這個現象的對與錯、利與弊,因為無論如何這個社會將會是80後、90後的天下。我們沒有辦法來迴避這個群體,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根據這個群體的特性來考慮、設計我們的激勵模式,讓這群新生的力量發揮應有的作用。
關注未來的安全
對未來的安全的關注,也是中國人骨子裡普遍存在的特性之一,中國人不僅僅要求現在有豐厚的物質收入,更關注未來是不是有安全穩定的收益。雖然現在反腐敗打得官員官不聊生,公務員的收入也並不很高,但是報考公務員的人數並沒有下降,之所以會有這么多人熱衷於報考公務員,是因為他們看重的正是公務員未來的安全穩定。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有一種激勵方式能讓企業的員工對未來有一定的安全感,那麼這種激勵方式就會深受歡迎,具有絕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股權激勵就是這樣一種激勵方式。當一個員工對未來有了安全感,就不會錙銖必較,只顧眼前利益,而是會為了自己未來的安全主動去維護企業的安全和發展,所以給員工未來以安全感也是每一個老闆必須關注的事情。
尊重人力資本
歷史上晉商把股東分為兩類,一類是銀股股東,一類是身股股東。顧名思義,銀股股東就是貨幣資本的出資人,身股股東就是人力資本的出資人,有錢的人出錢占銀股,沒錢的人出人占身股,把人力資本和貨幣資本同等看待。現在幾百年過去了,我們沒有進步反倒退步了,我們只是把貨幣出資人當作股東,把人力資本的出資人僅僅當作一個打工的看待,從人性的角度上來說這是對人的不尊重,把錢看得比人更重,但是錢是死的,人是活的,人能成事也能壞事,我們現在給員工一定的股權包括股權激勵,其實是在拿人當人看,是把人的能力和貨幣當作同等資本去看待,這是回歸到人性的本質上,重新對人性的認識,是真正的以人為本。
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在一個企業里,老闆和員工一起努力,才能有預期的收益,老闆和員工之間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獨立存在,老闆搭建了平台給員工,員工的勞動成就了老闆的平台運轉,這樣的一種依存關系,利益應該如何分配才公平?老闆通常給員工分的僅僅是當年可分配的東西,主要是工資和獎金,而沒有分配的、結余的部分都是老闆的,包括未來投資的收益也都是老闆的,這些和員工是沒有關系的,未來溢價的部分也和員工沒有關系,多少年來,這種分配方式被廣泛認可,但是作為一個員工,把青春甚至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了企業,而未來沒有分配的和未來的溢價卻都和自己沒有關系,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所以給員工一個未來,把未來沒有分配的和未來的溢價分一部分給員工,才是公平的,才能維護好這種相互依存的關系,讓公司的平台運轉良性循環。
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
老闆分給員工股份的背後,更有意義的是可以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作為企業的代理人,經理人的使命註定了他不會過多考慮企業的長遠利益,但是如果給了經理人股份,那麼他和老闆就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可以分的不僅是短期利益,還有長期利益,這就可以很好的防止經理人的短期行為。如果不能把經理人變成自己人,那麼經理人可能就會利用自己和老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利益不對稱、資源不對稱等各種的不對稱,採取短期行為達成自己的短期利益,卻傷害了企業和老闆的長期利益,然後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個千瘡百孔的企業給老闆。而一旦經理人和老闆的利益是一致的,經理人就會以主人的心態安排企業的行為,避免短期行為,保證企業的良性運行,從而保護企業的資產,保護企業健康發展。
通常,員工和老闆這兩個不同的群體,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同,代表的利益不同,所以雖然同在一家企業,卻往往是對立的,各懷心思,而股權激勵可以改變這種對立的狀況,讓員工和老闆因為有了共同的利益而心向一處。這樣的結果緣自股權激勵符合了人性、尊重了人性,是必然的。
4. 上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是什麼意思
指公司股票開始在某些股票交易場所中接受交易。注意在我國,「掛牌」與「上市」各有嚴格的含義。
一般而言,掛牌指的是公司已經發行的股票在某交易場所可以交易,而上市則指的是公司需要在某交易場所中新增發行一批股票,這批新發行的股票與公司原來已發行的股票此後在該交易場所中可以交易(注意原來已發行的股票仍然有限售的規定)。
(4)代理新三板擴展閱讀
公開掛牌轉讓股權的法律風險
一、股權瑕疵的法律風險
股權是受讓方在股權轉讓中的的核心目的,為了確保受讓人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其自身的權益,則需要對該股權進行盡職調查,以確認以只有不存在任何的權利瑕疵。
股權瑕疵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股東未出資;
股東出資不足;
股東抽逃出資;
股權被設定了相關擔保;
股權為該股東與第三人共有;
股權被採取司法強制措施等情形,這些瑕疵都將影響轉讓股權的質量和價值,進而將會影響受讓方是否將繼續受讓該股權。
二、股權變更的法律風險
我國《公司法》第32條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即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並不必然導致受讓人成為為股東,即受讓人在簽訂了有效的股權轉讓協議後仍然不能馬上就享有股東的權利,而是在股東變更後開始享受股東權利
5. 新三板怎麼代理,新三板招商代理
你要做代理嗎?實力總承,項目多,條件豐厚
6. 新三板代理開戶需要什麼條件流程費用多少
兩年炒股經驗+500萬客戶資產
7. 新三板掛牌需要什麼流程請問有沒有好點的第三方代理機構,謝謝
(一)盡職調查階段 在此階段,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進駐擬掛牌企業,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後,討論、確定重大財務、法律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股份公司設立前的改制重組方案及股份公司設立方案,確定掛牌工作時間表。 主辦券商及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制度,對擬掛牌企業的財務狀況、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及合法合規事項進行詳細的盡職調查,並在盡職調查完成後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對下列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情況及持股數量;公司的獨立性;公司治理情況;公司規范經營情況;公司的法律風險;公司的財務風險;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
(二)改制重組階段 企業改制重組是掛牌上市的關鍵環節,改制重組是否規范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管理、財務、法律等諸多問題,需要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方能圓滿完成。公司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五個基本原則: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合理配置存量資源;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避免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的規范運作。
具體而言,此階段主要工作有:
1、進行股權融資, 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多數為規模較小,處於成長期的高科技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等債權融資方式,獲得企業發展亟需的資金往往較為困難,股權融資成為企業解決資金瓶頸、實現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不僅知名度和信譽得到提升,而且股權的流通性增強,這些都為企業在掛牌前引入戰略投資者創造了機遇,有利於解決困擾擬掛牌企業發展的資金問題。
2、通過股權結構調整、業務重組及組織架構整合,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規范關聯交易,解決同業競爭。
3、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並保證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形成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4、設立股份公司,擬掛牌企業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為了盡快實現掛牌上市,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時的經營業績連續計算問題成為關鍵,即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存續期滿兩年方可在新三板掛牌轉讓。折股依據是「賬面凈資產值」而非經評估後的凈資產,而且整體變更時不能增加股本和引入新股東,否則公司存續期間不能連續計算。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大致程序如下:(1)發起人簽署《發起人協議》,約定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方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項;(2)先後召開董事會會議及股東會會議,做出全體董事或股東一致同意按《發起人協議》的約定將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3)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評估及驗資;(4)召開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審議通過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的議案,審議通過《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選舉股份公司首屆董事會及首屆監事會的成員,審議通過關於授權股份公司董事會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有關事宜的決議;(5)辦理工商登記,領取股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涉及國有資產及外商投資的,須事先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三)推薦掛牌階段 各中介機構應當出具《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案材料,擬掛牌企業應當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試點資格確認函。
主辦券商內核機構召開內核會議,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核並形成內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證券業協會推薦公司掛牌,決定推薦的,出具推薦報告,並向證券業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協會收到備案文件後,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備案文件是否齊備;主辦券商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所推薦的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該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主辦券商對備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內核程序。協會對備案材料審查無異議,自受理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四)股份掛牌前准備階段 公司股份正式掛牌前,應當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記。投資者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應當託管在主辦券商處。初始登記的股份,託管在推薦主辦券商處。主辦券商應將其所託管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存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掛牌報價轉讓前,掛牌公司應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件(包括《公司章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試點資格確認函》),推薦主辦券商應在掛牌公司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同時披露推薦報告。
(五)股份上市交易
1、投資者范圍, 新三板市場的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和掛牌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具體包括:機構投資者(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2、交易方式, 新三板市場交易以「股」為單位,每筆委託股份數量應為3 萬股以上。不足3 萬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3、交易限制, 為了穩定市場,新三板規則對掛牌公司的股份轉讓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進行過轉讓的,該股份的管理適用前條的規定。
(2)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
(3)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份發生轉移的,後續持有人仍需遵守前述規定。
(4)掛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轉讓限制
8. 新三板是非上市公司作為股份轉讓嗎,就像那些代理啥的嗎
是的
在「新三板」上市需要哪些條件?
(1)公司注冊在參與試點的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內區;
(2)公司是科技型或創新容型中小企業;
(3)公司設立滿二年;
(4)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
(5)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6)其他條件:股東出資真實,近二年股權變動合法合規等。
在「新三板」上市有何好處?
(1)融資功能。通過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按照相關規則,公司可以定向增資形式融入資金;
(2)價值發現。通過「新三板」上市,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從而充分體現創業者團隊及個人的價值;
(3)宣傳功能。通過「新三板」上市,宣傳企業,讓社會了解企業,強化客戶和潛在客戶對企業的認識;
(4)培育功能。為公司上市做好准備,讓公司熟悉上市以後的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工作;
(5)信用疊加功能。公司掛牌後,將樹立公司在地方、業內的形象,提高公司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