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業務許可證辦理
㈠ 第三方支付牌照在哪裡申請
說到合規牌照,來類型源有很多,例如:有專門的針對外匯、數字貨幣、證券、期貨 、支付等。每個類型都有相應較多牌照選擇,甚至有些牌照的監管都是多元化監管,既監管外匯同時也監管數字貨幣。面對這么多類型和種類的監管牌照,如何選擇合適自己的牌照就很重了。
以支付牌照為列給大家推薦幾款:
經濟型:美國MSB牌照、愛沙尼亞MRT牌照、加拿大MSB牌照這幾款牌照大多是數字貨幣或外匯交易所或平台申請為主,但其實三款牌照都是有支付許可權的,其實愛沙尼亞加上實際經營也不算很低了。
豪橫型:新加坡MAS牌照、立陶宛EMI牌照、哈薩克FSP牌照、英國FCA支付型牌照,這三款牌照含金量認可度都很高,同時成本也不低。牌照含金量不僅僅用費用高低來衡量,每款牌照具體是否適合你就要結合你自身的情況來了。
合規工作當下依然是重中之重。
㈡ 怎麼申請三方支付牌照
《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回有限責任公司答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其他還有些條件,詳細的可以去查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請採納。
㈢ 支付業務許可證為什麼不新辦了
也就是第三方支付牌照,由央行發證,可經營業務有: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所以沒有一定實力的公司就不用想申請了
㈣ 支付業務許可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材料-天磊咨詢
支付寶業務推廣許可證並不需要特殊辦理手續,只需要上傳個人證件提交個人申請等待審核就可以。
㈤ 外資支付機構如何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在7號令公布以後,石家莊、西安、成都等地先後公布《支付業務許可證》核發服務指南,適用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申請材料的初審。由此,《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發放正式重啟。目前,各家機構都在積極准備材料,等待央行具體規范的出台。
在材料准備方面,主要包含13大項: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章程、驗資證明、審計報告、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高管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申請資料真實性聲明、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且上述材料中所需申請文件和資料均以中文書寫為准,並應當提供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數據光碟),一式三份。
其中,在准備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時,應格外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對象應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含)以上),而非個人,因此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截至申請日,連續2年為金融機構或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因此需提交信息處理支持服務合同+合作證明。
3. 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因此需提交:近兩年及近一期的審計報告。
4. 無犯罪記錄證明,即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因此需提交無犯罪記錄承諾函和企業徵信報告。
對高管的有關材料要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職位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風控合規負責人,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的人。
2. 數量要求:至少5名
3. 學歷或技術職稱要求,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經濟、金融、計算機、電子通信、信息安全等專業的中級技術職稱,因此需提交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明
4. 工作年限(二選一)
(1)從事支付結算業務或金融信息處理業務2年以上;
(2)或從事會計、經濟、金融、計算機、電子通信、信息安全工作3年以上。
因此,需提交個人履歷。
5.無犯罪記錄證明,即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因此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或無犯罪記錄承諾函和個人徵信報告。
申辦流程為:
最後,對於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難點重點,應關注以下幾點:
1.主要出資人
要求:連續2年為金融機構或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
2. 支付業務設施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應當在境內擁有安全、規范、能夠獨立完成支付業務處理的業務系統和災備系統
3. 外資機構在境外從事支付業務的證明材料
北京聚金匯寶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的支付咨詢服務公司,公司服務內容包括支付牌照申請、支付業務增項、支付機構評級、支付機構續展、支付機構合規、跨境支付牌照申請、基金支付牌照申請、企業徵信牌照申請及支付機構股權並購等。截至目前,已為業界40多家機構提供了專業咨詢服務。憑借豐富的咨詢服務經驗,我司提供外資機構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全套解決方案,可幫助客戶快速合規地取得相關資質。
㈥ 什麼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並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非金融行業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方支付平台要遵守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方支付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巨額的資金沉澱,關於第三方支付巨額沉澱資金的很多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空白和不適應。正是因為存在著空白和不適應,第三方支付平台運作也不盡規范,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進行了整治規范。
1、2013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3】第6號令,為規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支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現予發布實施。
2、2014年11月12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違規整改相關要求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意圖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直連情況,要求將繞過銀聯的業務逐步遷移至銀聯平台。此次銀聯整頓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直連行動,大概涉及30家銀聯會員,但不涉及線上支付,更不涉及支付寶。
3、2015年7月31日晚間,央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網路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規,其中包括對網路支付進行限額。
4、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發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與對銀行的要求類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5、2017年1月份,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6、2017年12月央行下發《關於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281號文)(下稱《通知》)以來,整頓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政策形成一輪密集發布的勢頭,並在2018年上半年陸續得到實踐。
7、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8】114號),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6)支付業務許可證辦理擴展閱讀:
第三方支付風險
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第三方支付從事的業務介於網路運營和金融服務之間,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確。雖然多數第三方支付試圖確立自己是為用戶提供網路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從所有這些第三方支付實際業務運行來看,支付中介服務實質上類似於結算業務。此外,在為買方和賣方提供第三方擔保的同時平台上積聚了大量在途資金,表現出類似銀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是銀行的專有業務。第三方支付平台經營的業務已突破了現有的一些特許經營的限制,究竟應當如何定位,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
2.在途資金和虛擬賬戶資金沉澱的風險,在支付過程中,無論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還是內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種資金吸存行為,當吸收的資金達到相當的規模以後,就產生了資金安全問題和支付風險問題。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澱下來的在途資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一般商家的資金會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這部分在途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有:第一,在途資金的不斷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風險指數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為網上交易雙方提供擔保,那麼誰來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資金沉澱,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
(2)在內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目前虛擬貨幣尚未納入央行的監管范圍,且游離於銀行系統之外,難以跟蹤平台內部的資金流向,它將對現實社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還不明確。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發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當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和使用虛擬貨幣後,一旦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對接出現問題時,將是一個巨大的災難。沒有人願意為這種風險買單,也買不起。
3.《反洗錢法》帶來的洗錢風險央行在發布的《反洗錢報告》中稱,網上銀行在銀行業務中占據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過電話、計算機網路進行,銀行和客戶很少見面,這給銀行了解客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成為洗錢風險的易發、高發領域。
㈦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請需要哪些條件和資料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八條:《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第十一條: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
(十二)申請資料真實性聲明。
(7)支付業務許可證辦理擴展閱讀:
央行相關負責人指出,央行有關《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的要求明確,存在以下兩類情形的支付機構,將會面臨支付業務類型或覆蓋范圍被調整、甚至不予續展的問題。
一類是合規意識弱、風控能力差,存在佔用、挪用、借用客戶備付金行為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另一類是公司經營管理不善,或支付業務發展理念不清晰,導致核準的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未實質開展過,或已連續停止2年以上。
㈧ 如何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牌照
中國人民銀行《第三方支付牌照》
申領程序
申請人條件:
。。。。。。。。。。
第八條《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第九條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本辦法所稱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包括申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支付業務,或客戶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辦理支付業務的情形。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整申請人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十條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應提交的資料:
第十一條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
(十二)申請資料真實性聲明。
第十二條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後按規定公告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注冊資本及股權結構;
(二)主要出資人的名單、持股比例及其財務狀況;
(三)擬申請的支付業務;
(四)申請人的營業場所;
(五)支付業務設施的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第十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法受理符合要求的各項申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的,依法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擬於《支付業務許可證》期滿後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准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
㈨ 怎樣查詢支付公司是否獲得支付牌照
直接通過中國人民來銀行官方查詢源:網頁鏈接
已獲許可機構(支付機構)截止201818.10月。共238條牌照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9)支付業務許可證辦理擴展閱讀
背景
人民銀行通過《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綜合評判非銀行支付機構許可存續期間的整體經營穩健性和合規性,以及支付業務的運營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客戶權益保障能力、發展可持續性等情況,充分考慮行業發展現狀和監管政策導向,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
如支付機構在許可持續期間一直未展業,或支付業務大幅萎縮甚至已停止一段時期,或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其存續經營能力、合規經營意識、風控水平等均需引起重點關注。
人民銀行將以續展工作為契機,對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審慎作出續展決定,推進市場清理整頓,凈化行業發展環境。
參考資料
網路-支付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已獲許可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