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代理人
⑴ 保險代理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寫代理人就是,全權代理保險公司的各項事務,有代理人來完成
⑵ 專利代理人具體的工作范圍是
主要業務:
1、為申請專利提供咨詢。
2、 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以及辦理審批程序中的各種手續以及批准後的事務。
3、 代理專利申請的復審、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中的各項事務,或為上述程序提供咨詢。
4、辦理專利技術轉讓的有關事宜,或為其提供咨詢。
5、其他有關專利事務。
考試包括以下科目:
1、專利法律知識。
2、相關法律知識。
3、專利代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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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制度:
專利制度的核心是《專利法》。《專利法》的貫徹執行是國家法制建設的重要方面。專利代理人擔負著宣傳執行《專利法》的光榮任務。
在發生專利糾紛時,引起糾紛的侵權新聞大都涉及到復雜的技術問題。一般司法人員往往因此而感到棘手。在這種情況下,專利代理人就可以發揮既懂法律又懂技術的有利條件,協助司法人員弄清事實,使得專利糾紛得以正確解決。
專利代理人還可以幫助專利權人了解和掌握侵權行為的發生,利用全國的專利代理聯系網有效地進行監督,有益於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
⑶ 怎麼招工作代理人
⑷ 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區別:
一、工作性質的區別
1、代理人合同: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25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②、他們並不加入保險公司成為其成員而且獨立地完成自己的勞動或工作工作上沒有定量的目標和工作時限人員流動性和脫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為這家公司代理業務合同自然廢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離司。
2、勞動合同:關系中的勞動者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成為其雇員履行相應的合同規定的權力和義務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二、取得勞動報酬的方式區別
1、代理人合同:勞動報酬是按所收取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手續費傭金收入的高低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勞動成果保費數額就是說無論代理人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若是沒有保費進帳就得不到任何報酬。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標的是一定的勞動行為勞動者只需要按規定參加用人單位的集體勞動完成規定的工作量而不論單位的經營成果如何勞動者都應享受規定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三、傭金構成區別
1、代理人合同:保險個人代理人實行傭金制是國際通用的付酬方式首年傭金比例佔新單保費的20-40左右爾後逐年降低連續領取3-5年。這一比例遠遠高於公職人員或企業員工正常的勞動報酬。
2、勞動合同:一般公職人員或企業員工的工資構成中除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獎勵工資外尚有交通補貼、住房補貼、養老補貼等等他們除工資之外從勞動積累中還應提留公積金、福利基金等為將來退休養老籌集資金。
四、管理方式不同
1、代理人合同:保險公司強調加強對其個人代理人的管理例如實行早會制、夕會制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實行團隊編制等等但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學的、規范的管理模式。
2、勞動合同:單位盡管每個勞動者的職責可能不同但其工作時間、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都是相同的並且大多屬於集體勞動需要互相配合、協作其管理是按章有序的。
⑸ 專利代理人待遇如何
一、專業代理人在廣州的需求相當大,工作環境優越,在廣州專利代理人的待遇如下參考:
1、在廣州一個普通專利代理人平均年薪在10多萬元。
2、而做得好的員工,年薪可達20多萬元。
3、剛入門的新手,年薪也會在6萬-12萬元之間。
4、合夥人因為擁有公司股份,收入就更高。
(5)工作代理人擴展閱讀:
一、專利代理人職業介紹:
專利代理人是指專門為專利申請者辦理整個申請專利的手續,包括撰寫各類申請文件並向國家有關部門遞交申請,直至專利申請人拿到專利授權證書為止的專業人員。
①、提供專利事務方面的咨詢。
②、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或者復審的有關事務。
③、提出異議,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有關事務。
④、辦理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專利許可的有關事務。
⑤、接受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專利顧問。
⑥、辦理其他有關事務。
二、專利代理人崗位介紹:
與該職位的相關行業有:專利助理工程師、專利工程師、知識產權許可業務工程師、知識產權綜合業務工程師。
三、專利代理人任職條件:
①、相關專業背景,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通過全國專業代理人資格考試;熟悉專利法和有關法律知識。
③、從事過兩年以上的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④、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為人誠懇,有誠信,並且能夠積極進取,頭腦靈活,有創新精神。
四、專利代理人職業前景:
隨著我國企業和個人專利意識的提高,專利糾紛案的增加,專利代理人成為稀缺人才,從業前景很可觀。
⑹ 保險代理人的工作內容
保險代理人的工作內容
1、負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
2、向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3、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4、協助客戶挑選保險公司的優勢產品;
5、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投保手續(簽訂投保單、保單送達、保單保全、保費收取);
6、根據客戶的需要,為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7、定期回訪老客戶,維護潛在客戶;
8、被保險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
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還包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財產保險和個人所有的經營用運輸工具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等。
(6)工作代理人擴展閱讀:
保險代理人的作用:
第一,直接為各保險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險費,並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第二,保險代理人的展業活動滲透到各行各業,覆蓋了城市鄉村的各個角落,為社會各層次的保險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險服務,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傳和普及了保險知識,對提高和增強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
第四,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對領導有啟發,對員工有觸動。大家都從中深刻地認識到,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建立起適應市場需求的營銷機制。
另外,保險代理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它的發展能容納大批人員就業。日本從事保險代理的人,約占國民的1%,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不斷興旺發達,保險代理人的隊伍將日益擴大,從而在安置就業方面,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
⑺ 什麼是職務代理人
職務代理( agency in ty),即根據其所擔任的職務而產生的代理。
職務代理人,即為根據所擔任的職務而產生的代理人。
職務代理具有委託代理的本質特點,即都是被代理人單方授權行為的結果,盡管其授權形式各有特點,代理人都只能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等。因此,職務代理實質上是委託代理的特殊形式。
(7)工作代理人擴展閱讀:
職務代理確有不同於委託代理的某些特徵,如職務代理的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工作人員;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與其說是受民事法律關系的約束,不如說更多地受勞動法律關系或行政法律關系的約束,職務代理相對穩定,除非代理人職務變動,其代理權一般不能剝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