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改革
『壹』 關於事業單位人事代理,與事業單位改革。
工業抄局是行政單位,你是工業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中小企業服務中小的,而不是工業局的。辦了人事代理,不能確定你是否有編制,全國各地,都不一樣的,有的地方是人事代理就是沒編制的,有的地方是不管有沒有編制都人事代理的。所以,你是否有編制,看一樣招錄時,你的職位的定義,是否進編,不然,就只能問你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到你縣所在地的編制辦查詢了
『貳』 交通局人事代理,有編制,以後機構改革危險嗎
人事代理還是沒有編制,有編制就不會人事代理
『叄』 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差別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總體來說這兩類(正式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事業單位正式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兩種還又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後面我還會提到)。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拓展資料:
人事代理是指依法經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機構,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接受單位或者個人的委託,依法代理有關人事管理、服務工作。從對人事代理的定義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實質上一個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雙方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機構和用人單位或者個人,當事人雙方並不存著行政隸屬關系而是平等的民事關系。
人事代理是我國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人事部較早於1995年開始推行,主要是為了降低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簡單說來就是將「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相分離,用人單位只管使用人,而將與人事相關的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委託給合法設立的人才中介機構處理。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業單位和沒有人事權的外資企業中推行,隨後慢慢的擴展到國有企業和其他單位。
『肆』 人事代理和編制 之間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總體來說三類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但三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1.公務員是行政編制,檔案在組織部存放;
2.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存放;
3.事業單位的新進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4.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進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4)人事代理改革擴展閱讀
人事代理的簽訂程序:
(1)委託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材料。 個人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根據各自情況的不同,須向當地人才流動機構分別提交下列有關證件:
①應聘到外地工作的,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聘用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證明信(證明其單位性質、主管部門、業務范圍)等。
②自費出國留學的人員,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原單位同意由人才流動機構保存人事關系的函件、出國的有關材料等。
③辭職、解聘人員尚未落實單位的,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及辭職、解聘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
(2)代理方對委託方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
(3)委託方與代理方簽訂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關方面索取人事檔案及行政、工資。組織關系等材料,並辦理有關手續。
(5)人事代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以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共同遵守。
參考資料:網路-人事代理,網路-事業編制
『伍』 什麼是人事代理制被單位解聘怎麼辦
一、什麼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在我國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和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規定,為其代辦的有關人事業務。簡單地說,就是把"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即單位管用人,而一些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計算工齡、評定職稱、社會保險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使之規范化、法制化。預示著人事代理將促進人才產業化,最終使人事管理變成一種公眾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內容有那些?
目前,全國各地人事代理發展迅速,代理內容不斷豐富,代理形式趨於多樣化,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圍繞人事檔案管理進行的低層次的人事代理,包括存放或轉遞人事關系、調整檔案工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辦理因私因公出國政審、出具各種人事證明等。
2、圍繞社會保障進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3、圍繞人力資源開發進行的深層次代理。包括:人才招聘、人才測評;人事診斷、人才考核和人才發展規劃。
4、圍繞信息咨詢進行的服務性代理。如發布人才供求信息、代發招聘廣告和公司形象設計、工薪制度咨詢、就業指導、職業咨詢等。
人事代理的對象、規模也不斷擴大。人事代理最初服務對象大都是三資企業、民辦科技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國有單位,現已發展到代理一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
在最近召開的全國部分大中城市人才中心主任會上,人事部副部長步正發在談到人事代理,講了三個方向:(1)主動開拓,變坐等上門為主動上門, 變我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為用戶需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變僅靠自身力量代理為藉助專家、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社會各類力量代理。(2)尋找好拓展代理的主渠道,要從實際出發,從代理的質量和效果出發。實力強的代理機構要面對各類企業、跨國公司、大型企業、事業單位,也可從新增人員的代理做起,逐步擴大人事代理的影響和示範效應。所有人事代理機構都要面向多種所有制經濟,面向流動人員,面向社會各界,擴大代理范圍,豐富代理內容,增強代理功能。(3)依靠提高專業化、法制化水平和服務質量,推進人事代理。要認真學習和掌握適合我國國情的人才測評、人才設計等現代人才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人事代理運作方式,滿腔熱情為用戶服務,同時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辦事,維護資產所有者在用人方面的權利和企業用人自主權。
三、人事代理的特點?
人事代理制度首先是個制度,它的特點是法制化、系統化、社會化和專業化。
法制化-就是人事代理單位和委託單位要有嚴格的合同約束,有明確的權利、責任、義務保證;開展人事代理業務要以人事法規政策為依據,符合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
系統化-就是人事代理業務擴展到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從宏觀的人事規劃到具體的人事管理業務。
社會化-就是人事代理的范圍和服務領域具有廣泛性和市場化的特點,國有企事業單位可以委託,其它多種經濟成分的用人單位也可以委託,單位可以委託,個人也可以委託; 既可以全權委託,也可以單項委託。
專業化-就是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具有較強的人事代理業務能力和相關專業技術設備、技術手段、提供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服務。
四、人事代理的意義?
1、是對人才社會化觀念的再認識,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馬克思主義的人才觀是人具有社會性,是全社會的財富,為國家和人民所用。而傳統的人事管理是人才單位所有,致使人才對單位產生依附關系,普遍對下崗、失業有恐懼感, 而真正能乾的人又不放不用。人事代理是對人才的社會化管理,把人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區別開來,使各類人才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的對單位的依附關系,保證人才有充分擇業的自由,又增加了他們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使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提高素質。
2、適應了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切入口。"小而全"、"大而全"、低水平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益、效率低下的問題不僅在經濟領域存在,在人事管理上依然存在。我國單位眾多,管理體制錯綜復雜,每個單位都設有人事機構,都在進行著同一方式的人事管理,造成資源浪費。而改革開放後出現了大批新型企業,原先的人事管理對這些單位管不了、管不好。而人事代理正是為了克服這些弊端,把社會大生產和專業化協作原則運用於人事管理。
另外隨著國家各項改革的深入, 國有企業開始轉換機制,每年將有300萬職工下崗,國家機關改革和人員分流也要在三年內完成,解決再就業問題已成為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關鍵。而現有企事業普遍存在的"人才流失"與"富裕人員流不動","該走的走不了、該進的進不來",已阻礙了企事業的發展。而實行人事代理制正是發揮市場對人力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的重要內容。
3、人事代理制是面向21世紀,適應知識經濟對人事管理高水平要求的重要內容。世紀之交的世界經濟發展日益重視科學技術,"知識經濟"已經到來。知識經濟定義為: 以智力資源的佔有、配置,以科學技術為主的知識的生產、分配和使用為最重要因素的經濟。即知識經濟同以往的農業、工業經濟不同在於不是以物力資源和體力資源為依託,而是以人的知識和智慧為依託。知識經濟給人事管理帶來的變化主要表觀在人才素質復合化、人才流動加速化、人才勞動分散化、組織結構虛擬化、人事協調復雜化。而人事代理正是適應這一趨勢,使企事業單位能從繁雜的人事工作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在選好人用好人上,而人事代理進行集約型管理,更有利於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同時也為用人單位節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如何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需准備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申請及單位簡介;
2、單位營業執照附本復印件;
3、人事代理需存檔的人員名單;
4、單位詳細地址、郵編、人事部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甲、乙雙方代表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生效。
『陸』 人事代理怎麼能轉成事業編制
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通過自然獲得編制。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6)人事代理改革擴展閱讀
事業編制崗位審核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人事部核准後實施。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報人事部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本地區人事廳(局)核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本地區人事廳(局)核准。
地(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報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縣(縣級市、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縣(縣級市、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地區或設區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縣(縣級市、區)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經主管部門、縣(縣級市、區)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後,報地區或設區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准。
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垂直管理的,其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報人事部備案後,由國務院直屬機構組織實施。
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屬機構,其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核准後,由該直屬機構組織實施。
『柒』 行政執法事業單位改革中,人事代理人員怎麼安置可否和直接調入的人員一樣安置嗎
你單位還改什麼了,還是事業單位。我老家這地方,城管局變成綜合執法局,原來的執法大隊都劃到區、縣了。我估計全國以後都這樣,綜合執法局變成行政機關,執法大隊地方上管理。還有一點,執法權可以授權的。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法規將某些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一般來說,行政權只能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行使,行政處罰法也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原則加以規定。但是,由於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仍趕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時,行政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也日益增強,單靠行政機關難以滿足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客觀上需要一些社會組織承擔某些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經過授權,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就取得了執法的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處罰權,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由於授權是將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該組織取得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因此,授權必須慎重。行政處罰法將授許可權定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層面,將規章排除在外,就是出於慎重的考慮的結果
『捌』 談談人事代理制度!!
一、什麼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在我國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和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規定,為其代辦的有關人事業務。簡單地說,就是把"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即單位管用人,而一些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計算工齡、評定職稱、社會保險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使之規范化、法制化。預示著人事代理將促進人才產業化,最終使人事管理變成一種公眾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內容有那些?
目前,全國各地人事代理發展迅速,代理內容不斷豐富,代理形式趨於多樣化,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圍繞人事檔案管理進行的低層次的人事代理,包括存放或轉遞人事關系、調整檔案工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辦理因私因公出國政審、出具各種人事證明等。
2、圍繞社會保障進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包括: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3、圍繞人力資源開發進行的深層次代理。包括:人才招聘、人才測評;人事診斷、人才考核和人才發展規劃。
4、圍繞信息咨詢進行的服務性代理。如發布人才供求信息、代發招聘廣告和公司形象設計、工薪制度咨詢、就業指導、職業咨詢等。
人事代理的對象、規模也不斷擴大。人事代理最初服務對象大都是三資企業、民辦科技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國有單位,現已發展到代理一部分國有企事業單位。
在最近召開的全國部分大中城市人才中心主任會上,人事部副部長步正發在談到人事代理,講了三個方向:(1)主動開拓,變坐等上門為主動上門, 變我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為用戶需要代理什麼就代理什麼,變僅靠自身力量代理為藉助專家、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社會各類力量代理。(2)尋找好拓展代理的主渠道,要從實際出發,從代理的質量和效果出發。實力強的代理機構要面對各類企業、跨國公司、大型企業、事業單位,也可從新增人員的代理做起,逐步擴大人事代理的影響和示範效應。所有人事代理機構都要面向多種所有制經濟,面向流動人員,面向社會各界,擴大代理范圍,豐富代理內容,增強代理功能。(3)依靠提高專業化、法制化水平和服務質量,推進人事代理。要認真學習和掌握適合我國國情的人才測評、人才設計等現代人才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人事代理運作方式,滿腔熱情為用戶服務,同時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辦事,維護資產所有者在用人方面的權利和企業用人自主權。
三、人事代理的特點?
人事代理制度首先是個制度,它的特點是法制化、系統化、社會化和專業化。
法制化-就是人事代理單位和委託單位要有嚴格的合同約束,有明確的權利、責任、義務保證;開展人事代理業務要以人事法規政策為依據,符合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
系統化-就是人事代理業務擴展到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從宏觀的人事規劃到具體的人事管理業務。
社會化-就是人事代理的范圍和服務領域具有廣泛性和市場化的特點,國有企事業單位可以委託,其它多種經濟成分的用人單位也可以委託,單位可以委託,個人也可以委託; 既可以全權委託,也可以單項委託。
專業化-就是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具有較強的人事代理業務能力和相關專業技術設備、技術手段、提供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服務。
四、人事代理的意義?
1、是對人才社會化觀念的再認識,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馬克思主義的人才觀是人具有社會性,是全社會的財富,為國家和人民所用。而傳統的人事管理是人才單位所有,致使人才對單位產生依附關系,普遍對下崗、失業有恐懼感, 而真正能乾的人又不放不用。人事代理是對人才的社會化管理,把人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區別開來,使各類人才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的對單位的依附關系,保證人才有充分擇業的自由,又增加了他們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使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提高素質。
2、適應了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切入口。"小而全"、"大而全"、低水平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益、效率低下的問題不僅在經濟領域存在,在人事管理上依然存在。我國單位眾多,管理體制錯綜復雜,每個單位都設有人事機構,都在進行著同一方式的人事管理,造成資源浪費。而改革開放後出現了大批新型企業,原先的人事管理對這些單位管不了、管不好。而人事代理正是為了克服這些弊端,把社會大生產和專業化協作原則運用於人事管理。
另外隨著國家各項改革的深入, 國有企業開始轉換機制,每年將有300萬職工下崗,國家機關改革和人員分流也要在三年內完成,解決再就業問題已成為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關鍵。而現有企事業普遍存在的"人才流失"與"富裕人員流不動","該走的走不了、該進的進不來",已阻礙了企事業的發展。而實行人事代理制正是發揮市場對人力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的重要內容。
3、人事代理制是面向21世紀,適應知識經濟對人事管理高水平要求的重要內容。世紀之交的世界經濟發展日益重視科學技術,"知識經濟"已經到來。知識經濟定義為: 以智力資源的佔有、配置,以科學技術為主的知識的生產、分配和使用為最重要因素的經濟。即知識經濟同以往的農業、工業經濟不同在於不是以物力資源和體力資源為依託,而是以人的知識和智慧為依託。知識經濟給人事管理帶來的變化主要表觀在人才素質復合化、人才流動加速化、人才勞動分散化、組織結構虛擬化、人事協調復雜化。而人事代理正是適應這一趨勢,使企事業單位能從繁雜的人事工作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在選好人用好人上,而人事代理進行集約型管理,更有利於人事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同時也為用人單位節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如何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需准備以下材料:
1、"人事代理"申請及單位簡介;
2、單位營業執照附本復印件;
3、人事代理需存檔的人員名單;
4、單位詳細地址、郵編、人事部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書》, 甲、乙雙方代表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生效。
『玖』 事業單位要改革那些事業單位人事代理的員工會怎麼樣會不會被裁下來
看關系硬不硬,凡是 沒有絕對。在我們這個小縣城有人話10萬買了個事業編。關鍵還是得通過考試轉正。或者好好乾,趕緊升到領導,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改革還有很多年呢。有時間干別的。
『拾』 急問國家人社部:事業單位改革中,行政單位的事業編制人員(人事代理的)怎麼改革
第一,行政機構不屬於事業單位范疇。
第二,具備事業編制的人員人事關系在單位,不需要辦理人事代理。
第三,一般來說,國家機關行政單位內事不應該有事業編制,除非下屬事業單位。地方情況就多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