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經營許可證
Ⅰ 企業外出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1、到當地的國稅局申請;
2、需要提供外出經營活動的合同,公司的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3、填寫一份表格就可以申請了;
4、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環節的部門受理納稅人填寫的申請,經審核無誤後,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1)外地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企業外出經營許可證介紹: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單》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有效期滿,但經營活動尚未結束需繼續經營的,應回原主管稅務機關繳銷原證明,同時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出經營許可證
Ⅱ 外省辦公司辦經營許可證在本省使用有什麼不方便
公司注冊,一般都是某某地區什麼公司。比如龍成家福商場。只能在龍城。到了外地一般都要從新注冊。我知道的不多。
Ⅲ 什麼 樣的企業 需要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外出經營的,在一 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Ⅳ 建築行業,公司在深圳,工程在北京,沒有外出經營許可證,請問在哪裡交稅,
沒有外出經營許可證肯定要在異地繳稅。拿著完稅證明到深圳稅務局備案。
另:辦個版外出經營許可證很簡單,為權什麼不辦理?不辦理的話工程款撥付的時候會很麻煩,在沒有書面證明你已經完全把相關費用(例如民工結算等)結清的時候,銀行也會凍結你的財產。
工程項目只要不在公司所在地區縣以上級別區域內的,一般都是要在工程項目(包括勞務)所在地繳納稅款,並取得完稅證明,之後到公司所在地報知當地稅務部門。
Ⅳ 在外地經營的工程是否一定要開外地經營許可證
納稅人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經營的,應開具《外管證》;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開具《外管證》由省稅務機關自行確定。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辦理《外管證》時只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首頁復印件;從事建築安裝的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沒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場所設點從事經營活動的,就應當向該場所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分公司登記,領取分公司營業執照。
Ⅵ 我想辦理異地經營 怎麼辦啊
一、名稱核定:
1、總公司的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所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文件;
2、公司法人的資格證明文件:經過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工商局有專業的營業執照復印紙);
3、分公司負責人的照片、如非當地戶籍的也需暫住證、計生證等證明,而且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聯系電話;
5、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工作證明或身份證的復印件;
6、主要的經營范圍;
二、工商登記注冊:
1、申請報告:總公司董事長或者分公司負責人所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的申請書(需要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4、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需要滿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以及身份證明原件;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1、登記機關所發放的全套登記表格以及其他材料文件。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四、憑《營業執照》跟《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基本帳戶。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分公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以及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六、統計證。
七、社保賬戶。
Ⅶ 如何辦理外地經營許可證
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方法如下:
1、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經營以前,由指定辦稅人員或持有單位介紹信人員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經營項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請開具《外管證》。
2、《外管證》於當場受理,根據申請開具條件和提供的有關資料決定是否開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具的,須報經主管領導批准。
3、《外管證》由負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未在我局繳納的,不開具《外管證》。由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分支機構,《外管證》由總機構負責辦理。
4、開具《外管證》必須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有效期限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5、開具《外管證》後,應及時在《外管證》登記簿中分戶分項進行登記記錄,並由納稅人簽章。
(7)外地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核銷
1、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後或經營地稅務機關在有效期內已報驗核銷之日起十日內,持《外管證》回執聯到我局指定窗口辦理繳銷手續。
2、納稅人開具《外管證》的經營項目,應按規定及時反映財務狀況進行財務核算和繳納各稅(費),同時補繳在經營地未繳納的應繳稅款。對認定為審核開票納稅時申報方式的外來建安企業在辦理繳銷《外管證》手續時,同時按企業所得稅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
3、因各種原因未使用《外管證》的,應全部收齊開具的各聯後進行繳銷,作作廢處理。
4、納稅人在辦理繳銷手續後,應及時在《外管證》登記簿中按項進行登記記錄,並由納稅人簽章。
5、異地納稅或代扣稅後,在核銷時,應向稅務機關留存發票、稅票復印件及外管證。
Ⅷ 開了外出經營證在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哪些稅分別按多少比例來繳納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03】第7號令)第六章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第三十回二條納稅人答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第三十三條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在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主要繳納:
1,建築業:
營業稅(建築)3%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印花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0.03%
企業所得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從事工程的總機構直接控制的項目部,按經營收入的0.2%預分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
2,銷售貨物:
增值稅及附征的各項稅費
根據屬人原則,在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主要繳納(在經營地已繳納的予以扣除)
企業所得稅
印花稅(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0.03%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在
Ⅸ 需要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需要材料:合同原件、合同復印件(連同劃過的印花稅一同復印) 、在稅務大廳填的一張申請表、公章(申請表和合同復印件上要加蓋公章)、安裝類工程合同必須有中標通知書,如果沒有中標通知書要求業主方開出情況說明。(如果是購銷類合同不需要此項,但是我們基本開安裝類)。
Ⅹ 外地辦的食品營業執照能在異地用嗎
外地辦的食品營業執照是不能異地使用的,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六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許可權。
(10)外地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三)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