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證設備清單
㈠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㈡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中設備清單這么填寫
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經營的設備、工具清單
貨架 個
冷藏櫃 個
清潔容器 個
展示櫃 個
勺子 個
其他設備、工具 :
辦公設備、食品陳列、制售工具、
消毒設備、保溫冷藏、通風設備、
貯存防腐、防塵設備、消防設備、
防鼠防蟲、存放廢棄物。俱全 。
備註: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本單位的食品經營的經營設備及空間布局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的條件和要求,做到食品的容器、工具和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申請人:=====有限公司
申請法人簽字:
日期:
你自己把他整理對其了,我也剛領過食品流通許可證,就這樣寫的!
把它列印下來就好了。
呵呵,共產黨辦事走的形式比較多,這只是一種形式,好比,做什麼事都要文件證明一樣,其實不辦流通證,難道你賣假的?我想也不會,明白嗎?
㈢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東西
第一次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准備一下東西:
1、 申請報告;
2、 《XX市衛生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3、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4、 衛生管理組織(架構)名單;
5、 各類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產設備清單;
7、 建設項目四置圖、平面布局圖(空調系統生產車間、生產設備、給排水系統、衛生設施布局、通風排氣),要求提供藍圖或電腦列印圖(標明尺寸、面積和經營單位名稱)。(已在我所辦理建設項目衛生驗收合格的單位可免提供);
8、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申報時可不需要提供,但領證前必須提供)。
(3)食品流通許可證設備清單擴展閱讀:
換證、復核
1、 申請報告;
2、 《XX市衛生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3、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
4、 原衛生許可證副本原件,產品備案表原件;
5、 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復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復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冊。名冊內容包括: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健康證發放日期、證號、培訓證發放日期、體檢單位、培訓單位;
6、申報單位關於其生產場地、流程布局、產品配方、工藝及標簽、衛生設施、生產設備及檢驗室設施、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等方面中任何一項有變動的應遞交變動後的材料;
7 、 產品衛生檢驗報告書(一年內)。
㈣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流程
第一步:咨詢後領取並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准備相關材料;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且經營場所未作變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食品流通許可證設備清單擴展閱讀: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
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㈤ 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料
1.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材料首先就是視頻流通許可通知書,這是申請前必須有的一項。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未設立的母體企業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未設立的分支機構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隸屬企業營業執照 復印件。已設立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的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這部分材料與提交注冊科的材料一致。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與復印件負責人任命書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聘用意向書。負責人任命書是指上級單位任命文件或者股東會決議。原有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任命書。
注意:這里的負責人包括(1)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2)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3)分支機構的負責人(4)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5)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不需要提供品應合同或意向書。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申請人提交文書需表明設備名稱、設備型號及設備數量。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包括經營場所的空間平面圖、供貨、銷售流程文件食品貿易需在文件中體現經營模式和流程圖,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內容包括進貨檢驗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車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退市制度、食品檢查、存放、運輸制度等規模較小注冊資本500萬以下的可以將上述制度合並指定。
8.其他材料
企業的實際聯系地址、權股東的居住地、聯系電話、身份證復印件
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應有健康證明在新設申請時可不必提供但在變更時要提供日常監管中也要檢查。
㈥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食品流通許可證設備清單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㈦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提交什麼證件材料
所需資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提供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三、提供食品安全專版業技術權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提供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五、提供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
六、提供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操作流程文件
七、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提供經營場所的具體方點陣圖
九、提供原《衛生許可證》正、副本
十、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條件外,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乳製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有能力執行乳製品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經營場地要求。銷售、貯存乳製品的地點應當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等污染物較為集中的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米以外。
(三)經營設備設施要求。乳製品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所銷售乳製品的質量。乳製品對貯存、銷售有特別要求的,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貯存、銷售要求的設備設施。
(四)有完善的乳製品安全管理制度。乳製品經營者應當保證乳製品進貨、運輸、貯存、銷售、退市全過程符合有關乳製品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㈧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各區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區縣分局窗口領取或網上下載);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於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並,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8、上海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補充說明: (1)委託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託)人應當在指定委託書的「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處詳細註明。 (2)關於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並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㈨ 哪些經營范圍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對象
1、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水產品、鮮肉)。
2、食品交易有形市場。
3、其他。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1、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2、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館、飯店、食堂)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
3、農民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4、其他。
所需資料
1、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已取得主體資格的經營者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房產證和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負責人、經辦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需驗原件);
5、食品流通單位需配備持B類(食品流通)合格證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6、與食品經營有關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圖;
7、與食品經營有關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許經營項目流通許可承諾書。
正航軟體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可結合各種硬體設備介面(如RFID、手持PDA),實現食品從生產源頭到流通環節的全程可追蹤,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主要監管措施,其特性在於平台的穩定性及擴展性,可根據各種類食品特性,快速導入流程作業,實現生產商、消費者雙方受益。
㈩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需要哪些材料。
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手續: 根據《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二、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條件和手續: 根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 第九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件;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祝你早日辦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