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申請
① 辦學許可證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辦學許可證申請需要申辦報告;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等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三條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三)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1)許可申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不予批准,並書面說明理由:
(一)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或者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轉為民辦學校的;
(二)向學生、學生家長籌集資金舉辦民辦學校或者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舉辦民辦學校的;
(三)不具備相應的辦學條件、未達到相應的設置標準的;
(四)學校章程不符合本條例規定要求,經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人員構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學校校長、教師、財會人員不具備法定資格,經告知仍不改正的。
第十七條 對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審批機關應當頒發辦學許可證,並將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及其章程向社會公告。
民辦學校的辦學許可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式樣,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印製。
②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哪些方式提出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③ 行政許可申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條件為:
包括口頭申請和要式申請:
首先,申請人提出申請,必須有真實、明確的意思表示,不得含糊其辭,使行政機關難以判斷。
其次,對於法律、法規規定有申請期限的許可,申請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一般情況下,法律、法規對於申請人提出許可申請沒有期限限制,申請人可以隨時提出申請。如申請人開辦一個餐廳,進行企業登記,只要申請人具備了法律、法規規定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條件和要求,就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的申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基於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原因,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不得逾期提出申請。例如,需要對產品、物品和設備等進行檢測、檢驗、檢疫的,往往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送檢;行政許可需要採取招標、拍賣方式的,投標人應當在招標人規定的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
行政許可申請的內容
包括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准予其從事某種特定活動的意思表示,還包括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的申請人是否符合行政許可的條件和標準的有關信息。如果申請書所要包含的事項較多,申請人撰寫申請書時,可能會丟項、漏項,既浪費申請人的時間,也不利於提高行政效率。申請書採用格式文本,可以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根據本法的規定,如果申請書需要採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機關負有提供的義務,行政機關不能要求申請人自行設計格式文本。行政機關提供的格式文本中所列出的要求申請人填寫的項目,應當是行政機關批准行政許可所必須了解的事項,申請書格式文本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否則可能構成對申請人隱私權的侵犯。此外,根據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格式文本不得收取費用。
申請方式
申請人除以傳統方式向行政機關遞交申請書以外,還可以利用現代的通訊手段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具備接收條件的行政機關,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通過上述方式提出申請,主要適用於只需要申請人提交有關書面材料,不用提交實物、樣品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作出這一規定,目的在於鼓勵行政機關和申請人利用現代科技,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體現了行政許可的便民原則。以上述方式提交的申請具有與普通申請書相同的效力。鑒於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在一些地方還是新鮮事物,在具體操作程序上還有待完善,因此行政許可法只作了倡導性的規定。
④ 進出口許可證的如何申請
【進出口備案】進出口許可證申請流程
一、首先需向客戶確認信息:
1、 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掃描件。
2、 法人身份證明掃描件,並提供學歷及電話號碼。
3、 報關業務負責人信息(清晰的身份證明掃描件,學歷,擔任公司職務,手機號碼)(可以是公司法人或經理等)。
4、 財務負責人 (清晰的身份證明掃描件,學歷,擔任公司職務,手機號碼)。
5、 報關聯系人 (清晰的身份證明掃描件,學歷,擔任公司職務,手機號碼)。
6、 公司英文名稱(如公章上或銀行信息中有,請保持一致),公司注冊地址的英文翻譯,公司電話,傳真號,以及公司郵箱(或報關業務負責人郵箱)、郵編。
備註:辦理電子口岸時需要法人身份證明原件,並需要委派一名操作員(可為報關聯系人。操作員要求職位穩定,在職時間長較好,如此可避免人員頻繁更換),辦理時需操作員帶好身份證明原件到場,辦好後,有資料需操作員自行去海關處領取。
二、設立流程
1、外經委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7個工作日
2、海關辦理《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書》 5個工作日
3、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自理報驗單位登記備案》 1個工作日
4、外匯管理局辦理《進出口企業名錄卡》 1個工作日
5、海關辦理海關電子口岸登記(法人卡、操作員卡) 9個工作日
三、各局審批所需資料
(一) 外經委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上海市外經委統一辦理)
1、 在上海貿發網(http://www.maofa.sh.cn/)上在線填寫《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填完後提交,並列印出來簽字、蓋章。
2、 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1份。
4、 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一份。
5、 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一份。
6、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獨自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
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備註: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需驗證原件。《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簽字部分有公司負責人(法人或公司經理)簽字即可,需蓋公章。
(二) 海關辦理《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
(各區海關注冊處)68894611(備案登記電話)閔行海關 64121418-4611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份。
2、 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復印件(正面) 1份。
3、 企業章程復印件1份。
4、 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1份。
5、 銀行開戶證明復印件1份。
6、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1份。
7、 《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各1份。
8、 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9、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0、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表。
11、報關單位報關專用章備案表 50*36mm橢圓章(公司名稱+報關專用章)。
12、外商投資企業需批准證書副本2復印件1份。
13、其他與注冊登記有關的文件材料。
備註: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須驗證原件。
(三)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自理檢疫登記備案》
(浦東檢驗局)
1、 受理申請地點:浦東新區民生路1208號224室或1125室。
2、 申請與受理程序。
首先登陸www.eciq.cn填寫申請,同時網上列印《自理報檢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網上填報申請書有效期為45天。
(1)《自理報檢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1份(蓋公章,法人簽字)。
(2)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加蓋企業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
(4)有關進出口經營權的證明文件(批准證書副本2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1份(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
備註: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需驗證原件。
(四)外匯管理局辦理進出口企業名錄卡
1、申請書(有固定格式)。
2、批准證書副本2復印件1份。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1份。
5、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1份。
備註:1、原件加復印件(蓋公章),最好帶上公章,有表格需要當場蓋章。
2、(三)、(四)可同時辦理。
(五) 海關電子口岸:制卡中心
⑤ 如何申請刻章許可證
受理單位 公安局
許可依據 《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許可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受理。
申請材料 (一)細填寫特種營業登記表兩份,附申請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相片三張,並覓具可靠非同業鋪保兩家。
(二)將填妥之申請登記表,連同相片、略圖、名冊等送公安局,經核准發給許可證。
許可程序 該許可事項由公安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員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後由經辦人員負責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整理並提出初審意見後,提交審批股領導或分管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審批通過後由受理人員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證或復文。
法定時限 10個工作日
許可時限 如無特殊原因,公安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或批復。
⑥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什麼方式提出
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可以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⑦ 行政許可申請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申請書需要採用格式文本的,應當由行政機關提供。
行政許可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委託代理權是行政相對人在行政程序中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代理人主要是以行政相對人的名義代替其參加行政程序。可以擔任代理人的主要有律師、社會團體或者公民。
通常情況下,申請的形式包括口頭申請與書面申請兩種。
1、口頭申請。是指行政許可申請人通過語言直接向行政主體提出其擬從事某種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事項的活動。這種方式簡單易行,可以不受申請人知識水平等限制,但卻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持,不利於行政機關日後對行政許可的審查,所以,《行政許可法》沒有直接規定相對人可以這種方式提出申請。
2、書面形式。這是一種在行政許可申請中常見的方式。它比較規范,確定性強,行政許可申請多採用這種方式提出。但由於書面申請的便民性較差,而且申請人的知識水平又不平衡,所以《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行政機關有向申請人提供格式文本的義務。
而且《行政許可法》基於便民原則考慮,改變了傳統的做法,不一定要求申請人親自將申請材料送到行政機關的辦公場所,行政許可申請可以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請人委託代理人提出。
(7)許可申請擴展閱讀:
行政許可作用:
1、行政許可是國家對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有力手段,有助於從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過渡到間接許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許可有利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廣大消費者及公民的權益
3、行政許可有利於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
4、行政許可有利於控制進出口貿易,保護和發展民族經濟
5、行政許可有利於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環境保護,促進人與環境的和諧、健康、協調發展。
⑧ 行政許可申請的申請人提出申請
只有要式申請:
首先,申請人提出申請,必須有真實、明確的意思表示,不得含糊其辭,使行政機關難以判斷。
其次,對於法律、法規規定有申請期限的許可,申請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一般情況下,法律、法規對於申請人提出許可申請沒有期限限制,申請人可以隨時提出申請。如申請人開辦一個餐廳,進行企業登記,只要申請人具備了法律、法規規定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條件和要求,就可以向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的申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基於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原因,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不得逾期提出申請。例如,需要對產品、物品和設備等進行檢測、檢驗、檢疫的,往往要求申請人在一定的期限內送檢;行政許可需要採取招標、拍賣方式的,投標人應當在招標人規定的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
行政許可申請的內容
包括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准予其從事某種特定活動的意思表示,還包括行政機關要求申請人提供的申請人是否符合行政許可的條件和標準的有關信息。如果申請書所要包含的事項較多,申請人撰寫申請書時,可能會丟項、漏項,既浪費申請人的時間,也不利於提高行政效率。申請書採用格式文本,可以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根據本法的規定,如果申請書需要採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機關負有提供的義務,行政機關不能要求申請人自行設計格式文本。行政機關提供的格式文本中所列出的要求申請人填寫的項目,應當是行政機關批准行政許可所必須了解的事項,申請書格式文本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否則可能構成對申請人隱私權的侵犯。此外,根據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格式文本不得收取費用。
申請方式
申請人除以傳統方式向行政機關遞交申請書以外,還可以利用現代的通訊手段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具備接收條件的行政機關,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通過上述方式提出申請,主要適用於只需要申請人提交有關書面材料,不用提交實物、樣品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作出這一規定,目的在於鼓勵行政機關和申請人利用現代科技,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體現了行政許可的便民原則。以上述方式提交的申請具有與普通申請書相同的效力。鑒於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在一些地方還是新鮮事物,在具體操作程序上還有待完善,因此行政許可法只作了倡導性的規定。
⑨ 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怎麼寫
食品經營將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和單位食堂三大主題業態,以及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銷售、熱食制售、冷食制售、自製飲品等十個經營項目進行分類許可。此外,新版食品經營許可證還將自動售貨設備和網上銷售食品統一納入許可范圍。食品經營者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時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