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辦理條件
A.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
1.已經辦理該建設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回許可證。
3.施工答場地已經具備施工條件、需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履行相關的招投標備案手續或直接發包批准手續;合同已備案;已辦理施工意外傷害保險手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手續;需要實行履約擔保的已辦理履約擔保手續。
5.已具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通過審查,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及重大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也已通過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按規定辦理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手續。
7.按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提供建設資金審計意見書或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按規定提供第三方資金擔保或銀行資金保函。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攜帶上述資料到工程管理主管部門辦理。
B. 誰知道烏魯木齊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辦理條件: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等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行為,在工程開工前,相關資料及施工現場應符合要求
申請材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4、質量、安全報監登記書
5、中標通知書
6、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原件)
7、施工組織設計
8、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9、監理規劃
10、監理單位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2、國家規定的相關規費繳納依據
13、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規劃審批的總平面圖
16、建設單位項目資金證明、甲乙雙方工資支付擔保保函或保證金繳納證明
17、勞務分包合同(原件)、勞務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18、牆改登記手續
申報要求中,對可提交復印件的材料,建設單位須在復印件加註「此件復印內容與原件內容核對無誤」字樣,加蓋單位印章,並提供原件復核。
以上申請材料僅作為參考,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標准不一樣,申請材料也略有不同,施工許可證應當由甲方辦理。
按本地房地產管理來看,房屋報建的時候,以開發的形式就必須組織驗收並取得驗收備案書後,才能辦理房產證;其他形式的建築可以用施工許可證和房屋鑒定報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等去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C. 長沙辦理建築工程許可證有什麼步驟
申請建築工程許可證的條件如下:
一、《建築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根據《建築法》,建設部於1999年10月15日頒布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01年7月4日修訂),明確規定必須具備下述條件,才可以領取施工許可證:
1、已經辦理了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現場已經具備基本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無效;
5、已經具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經按照規定通過了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D.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步驟是什麼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申請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築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文件)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7)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8)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10)法人委託書;
(11)分類填報的《北京市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築節能設計審查用)。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掘路、佔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佔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託書。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
(3)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復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法人委託書。
(二)注意事項: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標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
(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范圍內和代征地范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置、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
(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
(5)無違法開工行為。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重新申領許可證、變更許可證和遺失補證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符合《北京市建築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
申請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5)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2、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建設單位與原施工單位共同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退出施工現場的聲明;
(7)變更後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變更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監理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合同解除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備案表。
2、設計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解除協議;
(5)已變更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
(6)變更為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工程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已變更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築規模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4)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6)需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的,應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單;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資金證明,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50%;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二)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檢查標准、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同新發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標准。不需進行現場踏勘的,書面寫明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和踏勘記錄表轉初審人員。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來源於網路
E. 北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怎麼辦
辦理步驟如下:
建設單位網上注冊
上傳資料:
需要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
基本信息
工程名稱:
性質:
結構類型:
單體規模:
單體高度:
地上規模:
地下規模:
建設地點:
建築節能設計標號
地上層數:
地下層數:
房屋套數:
人防面積:
綠色建築:是?否?
裝配式建築:是?否?
工程信息:
工程名稱
結構類型
裝修區域面積
地上規模
地下規模
建設地點
中標通知書登記編號
規劃許可證號
合同價格
合同工期
土地批准文號或房產證號
土地批准審批單位
工程投資性質
裝修類別
建設單位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建設單位性質
建設單位類型
建設單位聯系人
單位法人
單位項目負責人
建設單位經辦人
施工單位基本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名稱
是否外地企業
法人代表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項目負責人安全考核合格證書編號
安全許可證號
安全許可證有效期
設計單位基本信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設計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設計單位名稱
資質等級
設計單位資質證書編號
施工圖審查單位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電話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聯系方法
上述信息填報好後系統自動生成如下表格: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我發給您掃描件您蓋章簽字掃描再發回來)
3、建築施工企業確認文件(施工合同協議書,應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非招標招標項目提供《直接辦理施工許可證承諾書》)
4、建設項目法人承諾書
5、房屋權屬文件,租賃房屋的還需要提交租賃協議、產權人同意裝修文件,現狀改建項目及其他應辦規劃手續的工程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和附件
6、裝修情況說明
7、現場照片
以上為全部過程如不明白可點頭像或聯絡依散留吧衣散吧而其其散。可指點迷津或親自幫助辦好
F. 廣州市辦理施工許可證需哪些資料
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和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第八條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91號)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3、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二、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5、招標(定標)備案書(附中標/定標通知書); 6、建設單位開戶銀行依法出具的資金證明(工期一年內為投資額的50%,工期一年以上為投資額的30%); 7、已備案的施工(監理)合同; 8、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安全報監表; 9、施工組織設計; 10、有拆遷的,提供拆遷許可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後,對於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五、開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時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建設單位既不按時開工,又不申請延期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六、對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於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並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G. 杭州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1.已經辦理該建設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設工程回,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答場地已經具備施工條件、需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履行相關的招投標備案手續或直接發包批准手續;合同已備案;已辦理施工意外傷害保險手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手續;需要實行履約擔保的已辦理履約擔保手續。
5.已具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通過審查,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及重大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也已通過審查。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按規定辦理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手續。
7.按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提供建設資金審計意見書或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按規定提供第三方資金擔保或銀行資金保函。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H.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I. 成都施工許可證代辦取得條件有哪些
成都施工許可證代辦取得條件有哪些?企業要想參與道路施工方面的建設,必須取得施工許可證,小編為你們解析一下:
根據2018年9月28日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施工單位應當申請施工許可證,並具備下列條件和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1.如果依法辦理用地使用批准程序,已經辦理了建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
2.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用於建設城市、城鎮規劃區。
3.施工現場基本符合施工條件,房屋需要徵用,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建築公司已經確定,未按規定招標的項目,未公開招標的項目不得公開招標,或者項目被分包,項目承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企業,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有符合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批。
6.有具體措施確保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根據施工項目的特點,制定了相應質量的、安全技術措施,建立項目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專業素質較強的專業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程序。
7.已經落實了建設資金,施工單位應當提供建設資金落實的承諾書。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