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
① 葯品經營許可證負責人變更營業執照還需要變更嗎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企業負責人需要帶上以下資料到當地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窗口申請辦理:
1、《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登記)事項變更申請表
1.1企業名稱、注冊地址、倉庫地址、許可證編號應與《葯品經營許可證》一致
2、《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事項,需提交上級法定代表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
4、變更企業名稱的,還需提交:
①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變更通知書或與原營業執照工商注冊號相同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② 有限(責任)公司還應提交公司章程(最新)、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涉及股權變更的應提供股權轉讓協議書;國有企業改制的,應提交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職能部門改制批復,資產評估報告及結果確認文件;
5、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還需提交:
① 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任職文件、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勞動合同;
② 有限(責任)公司還應提交公司章程(最新)、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涉及股權變更的,應提供相關文件;
③ 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情形的申明;
6、承諾書;
7、 申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書;
註:申請材料使用A4紙列印,製作封面和目錄,按以上順序排列,裝訂成冊,並加蓋企業公章。
② 葯品經營許可證法人變更都需要哪些資料
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回30日前,向原發答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變更許可事項。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變更或不予變更的決定。 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由原發證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葯品經營企業依法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後,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的有關變更手續。 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跨原管轄地遷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③ 填寫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地址的申請說明要注意什麼
是變更注冊地址還是倉庫地址?
擬變更倉庫地址,需提供地理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擬變更注冊(經營)地址,需提供地理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平面布置圖需註明詳細地址、面積、各部門位置)
沒提到要寫申請說明啊,好像只有涉及到遷址才需要相當地葯監部門填報申請,那個你們公司出個遷址申請向當地葯監申請並蓋章簽字,然後在寫個報告找擬遷往的葯監局在申請簽字蓋章,然後把這兩個材料交到省局,經省局同意才能遷址。
你真的要寫什麼申請的話我寫個樣本你看能用不:
**************公司名字******************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公司名字)*****是一家**(幾幾年)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經營的批發企業,於****幾幾年****公司開始實施企業改制,****幾幾年月*****為了營造新的業務環境(或****理由),即決定把(****倉庫或注冊地址***) 遷往******地方。目前我公司對新的地址已經嚴格按葯品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規劃妥善,特向貴局提出申請,請予以受理。
*********公司名稱*****************
*******日期************(公章)
④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企業負責人需提供什麼證件
以成都市金牛區為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一份,須有「本企業對所提交材料的實質內容真實性負責」的內容。
2、《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3、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審查表一式二份。
4、申請變更企業名稱,須提交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准予注銷通知書」或者「准予名稱變更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5、申請變更注冊(倉庫)地址,須提交注冊、庫房地址租賃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地理位置方點陣圖,經營場所、倉庫平面布局示意圖兩份;實際地址未變而改變街名門牌號,需提交當地派出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6、申請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須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個人履歷、身份證、學歷及執業葯師注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7、申請變更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涉及到資產變動的,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對資產處置決議兩份;企業並購、轉讓資產的需提交雙方的協議、合同等材料兩份;對原企業為全民(國有)或集體所有制改制的,需提交企業改制方案批復、國有資產管理局資產確認書或國有資產處置通知書、職工安置意見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8、變更經營類別和范圍的,涉及增加 「第二類精神葯品」的,需提交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情況說明以及第二類精神葯品管理人員名單和經營管理制度、安全設施明細。
(4)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擴展閱讀
《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四章 《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與換發
第十三條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
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的變更。
登記事項變更是指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
第十四條 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變更許可事項。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變更或不予變更的決定。
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由原發證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葯品經營企業依法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後,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的有關變更手續。
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跨原管轄地遷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五條 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必須出具上級法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
第十六條 企業因違法經營已被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或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尚未履行處罰的,發證機關應暫停受理其《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登記事項的,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後,應由原發證機關在《葯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上記錄變更的內容和時間,並按變更後的內容重新核發《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收回原《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變更後的《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參考資料來源: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政府-《葯品經營許可證》( 零售)變更
⑤ 變更法人是需要變更(營業執照)先,還是先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上的法人先我們是私企,經營葯品。急急急
先變更營業執照 然後葯品經營許可證
還要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銀行開戶許可證和機構信用代碼證
我們公司之前剛變更過法人
希望能幫到你
⑥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程序 審批依據:
1、《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2、《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安徽省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申報條件:
取得《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
申報材料: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 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的變更。登記事項變更是指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 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許可事項,應按照以下規定提交變更申請材料(提供材料為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1、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有關變更內容的證明材料:
(1)變更注冊地址
a.擬變更的經營場所等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b.擬變更的經營場所功能布局平面圖(標明詳細地址、部門名稱、面積)。
(2)變更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
a.主管部門的任命或聘任通知,無主管部門的應提交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聘任通知;
b.擬變更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簡歷(附件2)、學歷、職稱證明、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c.擬變更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沒有《葯品管理法》第76條規定情形的自我保證申明(附件3,4)。
(3)變更經營范圍
a.與擬增加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人員、驗收養護人員職稱或學歷證明復印件; b.與擬增加經營范圍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 c.倉庫平面布局圖(標明詳細地址,倉庫名稱,總建築面積,常溫庫、陰涼庫、冷庫面積,待驗區、合格區、發貨區、退貨區、不合格區、經營中葯飲片的零貨稱取專庫(區)或分裝室及其面積,驗收養護室及其面積,設施設備名稱、位置。下同)。
(4)變更倉庫地址或增加倉庫
a.擬變更或增加倉庫後的倉庫平面布局圖;
b.與擬變更或增加倉庫相適應的驗收、養護人員職稱或學歷證明復印件;
c.擬變更或增加倉庫的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減少倉庫
a.減少倉庫原因的情況說明; b.原倉庫布局平面圖、減少後的倉庫布局平面圖;
3、擬變更企業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該企業無本《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情形的證明;
4、《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以及正本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的,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變更企業名稱應提交以下資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2、擬變更企業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該企業無本《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情形的證明;
3、實施改制、兼並、重組的國有法人批發企業還應提交當地政府或政府體制改革部門批准企業實施改制、重組、兼並的批復; 辦理程序: 企業申請→縣局形式審查→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市局葯品市場監督科審查並提出意見→局領導審批→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辦理時限: 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10個工作日;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增減倉庫、經營范圍15個工作日 。
附件: 1、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2、企業負責人員和質量管理人員情況表 3、法定(企業)代表人自我保證聲明 4、質量負責人自我保證聲明
⑦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經營方式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報告》(以正式文件申報,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須出具上級法人企業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報告)、《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營業執照》及《GSP認證證書》(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供已通過GSP認證檢查並經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簽署意見的《GSP認證申請書》)有效復印件,並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經營方式變更的: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按照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2、增加經營范圍:根據與新增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開辦企業驗收標準的要求,提交相關人員材料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3、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圖、倉庫內部結構和外部全景彩色實景圖、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 .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2 份;
註:申請人辦理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如需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請在本行政許可事項下一同登陸辦理,相同申報材料可提交一份。
標准:
1 .核對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是否出具上級法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
2 .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企業公章。使用 A4 紙列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3 .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加蓋企業公章。
崗位責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受理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註明已具備和需要補正的內容。受理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的,應當填寫《接受材料憑證》交與申請人,並填寫《行政許可移送表》當日將申請材料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審查申請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於3日內將《補正材料通知書》、《行政許可移送表》和申請材料返至受理人員,並與受理人員雙方簽字;受理人員在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的次日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並在《行政許可移送表》上記錄告知時間、告知方式。
4、經補正資料後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經補正資料後仍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寫《不受理通知書》並載明其理由,將《不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退回申請人。
5、對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或該申請事項不需行政許可的,不予受理,填寫《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所屬審查機關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6、《受理通知書》、《接受材料憑證》、《不予受理通知書》應當加蓋省局受理專用章,註明日期。
7、對已受理的申請,應及時將《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⑧ 《葯品經營許可證》中的許可事項變更包括( )。
【答案】A、B、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要點是"許可事項的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的變更。登記事項變更是指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所以,五個選項均為正確答案。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E。
⑨ 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現場驗收後多長時間發證
第四章《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與換發
第十三條《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
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的變更。
登記事項變更是指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
第十四條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變更許可事項。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變更或不予變更的決定。
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由原發證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變更手續。
葯品經營企業依法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後,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的有關變更手續。
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跨原管轄地遷移,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五條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必須出具上級法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
第十六條企業因違法經營已被(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機構)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或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尚未履行處罰的,發證機關應暫停受理其《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
第十七條葯品經營企業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登記事項的,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原發證機關應當自收到企業變更申請和變更申請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葯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後,應由原發證機關在《葯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上記錄變更的內容和時間,並按變更後的內容重新核發《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收回原《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變更後的《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第十九條《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葯品的,持證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葯品經營許可證》。原發證機關按本辦法規定的申辦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收回原證,換發新證。不符合條件的,可限期3個月進行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注銷原《葯品經營許可證》。
⑩ 您好葯品經營許可證經者法定代表人發生改變可以變更嗎
可以變更的,兩人帶上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同時去政務大廳窗口辦理,就可以申請變更的,每個地方要求不一樣,具體去政務大廳問清楚再辦理,很快就可以變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