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加盟合同
產品定價標准,你的許可權,代理區域,調換貨比例等等都是比較重要的信息。
⑵ 簽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加盟之前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的內容,不妥之處有權利要求修改的。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⑶ 代理合作協議
代理商合作協議範本
甲方:
住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方將代理費_______元劃入乙方賬戶;乙方應提供准確有效的銀行賬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_______%受益歸乙方,其餘_______%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日前結算一次,_______個月為一結賬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賬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銷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換貨與退貨
1、若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後在本協議約定的檢驗期內發現屬於以下情形並按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甲方將給予換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
(1)在收到產品時發現收到的產品品名、規格、型號、品牌與訂購的產品不同的。
(2)在收到產品時發現產品的保質期已經不滿____個月的。
(3)在收到產品時發現產品的包裝已經破損,或已經臟污確實無法銷售的。
(4)產品經驗收發現存在質量問題並被認定為不合格品的。
2、若經過換貨的產品被發現仍然存在前條約定的情形的,乙方可以要求退貨,甲方應當予以退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
3、除本條約定外,乙方提出的其它任保換貨或退貨請求,只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才可以換貨或退貨。
七、訂貨和供貨
乙方向甲方訂貨時,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訂貨要求,載明訂貨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款及總金額。
八、產品的運輸及風險轉移
1、乙方應當自行負責產品的運輸,但可以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托運手續。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托運手續的,或果運費為托運前支付的,乙方應事先將運費付至甲方指定帳戶;若運費為到付的,乙方應自行向承運人支付運費。
3、不論乙方自行運輸或委託甲方進行運輸,所訂購的授權產品的運輸的目的地僅限於授權區域內。
4、乙方自行辦理托運的,授權產品的風險自甲方將產品交付給乙方時轉移給;乙方委託甲方辦理托運的,授權產品的風險自甲方將產品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起轉移。
九、產品檢驗及檢驗期
1、乙方應於收到產品時檢驗產品的外包裝是否破損,數量是否與訂貨數量一致,如果沒有疑義,應在甲方和/或運輸單位提供的提運單上簽字確認;如果有疑義的應當在前述提運單上進行批註並立即通知甲方。
2、若乙方收貨時發現產品數量與訂購數量不同的,如果產品數量不足的,甲方應當立即補發並自行承擔運費;若產品數量超過約定數量的,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收。如果乙方決定接收產品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____日內將相應貨款付至甲方指定賬戶;若乙方決定拒收的,應在當收到產品當日立即通知甲方,並妥善保管,由甲方在___日辦理退運事宜,但乙方應當給予協助,所產生的保管費用、運輸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於收到產品後應及時對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內部小包裝進行檢驗。如果有疑義的應當在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後應及時進行調查,如確有問題的,按本協議關於退換貨的規定辦理。
4、乙方應妥善保管收到的授權產品以保證經驗收的授權產品質量不會發生變異。
十、價款與結算
1甲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經銷價格表》所列的價格向乙方供貨,雙方的價款按該表計算。鑒於目前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較大,甲方有權依據原材料價格的波動對該附件一中列明的價格進行調整,但應於調整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2支付方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將款項付至甲方指定帳戶。
十一、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1)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3)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5)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1)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3)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2)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十二、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及附件另有約定外,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及附件中規定的義務及其承諾、陳述或保證的,不論協議是否被終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保證金的____%。
2、如果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損害的,除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不論協議是否被終止,乙方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技術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台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十四、爭議解決和管轄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⑷ 連鎖店加盟合同怎麼寫
特許經營加盟協議書(範本) 加字第 號 甲方〈特許方〉:nnnn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n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經營加盟協議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地域、期限使用「n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nn」商標及所代理和「nnn」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nnnnn 」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於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的「nnn」字型大小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需在 省 市 縣(區)按甲方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自理;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人民幣 元。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n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費人民幣 元,區域廣告費人民幣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稱使用費人民幣 元,並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2、3項合計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 日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 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所擁有的「nn」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需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訂貨計劃書,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貨款、運費、保險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不符,可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為出廠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由甲方提供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nnn」商標及其代理和「nnn」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逾期交納保證或名稱使用費等費用,則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 五、協議期限,繼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繼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繼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nnn」商標標識、圖案、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