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證申請
㈠ 怎樣辦生產許可證
項目名稱: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程序?法律依據:1、???? 國務院國發[1984]54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2、????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9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辦理時間:每星期周一、二、三全天和周二、四下午為辦理時間,申請取證企業可在工作時間內隨時向省許可證辦公室提交辦證申請。?辦理地點:省政府北門省機械供銷公司院內????????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1、?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2、 產品質量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以及企業明示的標准;3、 具有正確、完整的技術文件和工藝要求;4、? 具有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計量和檢驗手段;5、 具有保證正常生產和保證產品質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以及計量、檢測人員;6、具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7、?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相關要求。???????? 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1、 申請取證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范圍應覆蓋申請取證產品);3、? 申請取證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的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程序及期限(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第14號令的要求規定)1、申請取證企業應如實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的內容,填寫要求見《工業產品申請書填寫指南》;2、 省許可證辦公室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需進行現場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並發放《許可證受理通知書》;3、對已正式受理的企業申請,由審查部組織現場審查的,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將在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報出;由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現場審查的,由省許可證辦公室在受理申請之日2個月內派出審查組完成對企業的生產條件現場審查。現場審查合格後,由審查組對申請取證產品進行抽樣,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產品封樣後15日內將樣品送達相應的列入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指定范圍內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驗。4、 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檢測均合格後,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將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該產品國家審查部。5、國家審查部自收到報送材料在45日內完成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全國許可證辦公室收到材料後在1個月內完成審定,並由國家質檢總局總局頒發證書。???? 收費標准按照原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2002]19號文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收費標准為2200元,同一個企業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需加收審查費440元。公告費規定為每申證單元為400元。
㈡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基本條件:
1 有營業執照;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費用:
1、申請費:2200一個單元,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20%費用
2、檢驗費用:按國家各省標准執行
3、咨詢服務費用:20000元、咨詢公司收取(可以商量)
4、公告費:每個申證單元收取400元,公告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希望這些能幫上你 如果需要辦理和其他問題可以給我發郵件:[email protected] 。網路空間裡面有我的詳細聯系方式。
㈢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辦流程
山東濟寧中正弘毅企業顧問有限公司為你服務,不明白可咨詢我:辦理程序:1 申請和受理1.1.1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1.1.1《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1.1.1.2 營業執照復印件1.1.1.3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適用於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1.1.2 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1.2 企業實地核查1.3 產品抽樣與檢驗 1.4 審定與發證
㈣ 怎樣申請配製酒生產許可證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證總則》: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
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4)生產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證總則》: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食品生產工藝流程等要求,核查試制食品檢驗合格報告。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食品添加劑品種特點,核查試制食品添加劑檢驗合格報告、復配食品添加劑組成等。
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表,製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
申請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在產品注冊時經過現場核查的,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託下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生產場所的現場核查。
第二十一條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㈤ 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流程是什麼整個過程需要多久
生產許可證辦理的流程: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試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
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
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匯總、審定、發證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整個過程需要的時長
1、生產企業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材料,受理部門審查企業申請材料,五個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出具書面通知,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必備條件進行現場核查。生產條件現場審查。
2、核查組對現場核查合格企業進行現場抽樣,檢驗機構15日內完成發證檢驗(檢驗項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對核查組的審查報告進行審查,將符合發證條件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匯總上報。審定企業申請材料和審查結果,作出准予或不準予許可決定。
3、10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並送達申請人。
(5)生產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制度是指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的法律制度.我國實行該制度的產品主要是重要的工業產品,特別是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為了保證產品質量,維護國家、用戶和消費者利益的強制性措施。
㈥ 怎樣辦理生產許可證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6)生產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參考資料:生產許可證-網路
㈦ 怎麼樣才有資格辦理生產許可證要具備哪些條件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取證產品; 2、產品質量符合現行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以及企業明示的標准; 3、具有正確、完整的技術文件和工藝要求; 4、具有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計量和檢驗手段; 5、具有保證正常生產和保證產品質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以及計量、檢測人員; 6、具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 7、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相關要求。 (7)生產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一、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二、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三、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㈧ 哪些產品需要辦理產品生產許可證
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
(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8)生產許可證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第十條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根據工業產品的不同特性,制定並發布取得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需要對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作特殊規定的,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發布。
制定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應當徵求消費者協會和相關產品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十一條 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正在生產的產品被列入目錄的,應當在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的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收到企業的申請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以及其他任何單位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條件,限制企業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