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名錄
『壹』 哪些單位屬於必辦排污許可證
酒店需要辦理的。一般在酒店成立之前會要做一個環評報告表,按照環評報告表中對環境影響的評價及環保局的批復,應該上環保處理設施。酒店的處理設施一般應該上食堂的油煙凈化器,如果污水接入市政管網後沒有進入污水處理廠,就要上污水處理設施。上完環保處理設施,應該辦理試生產許可,然後申請環保驗收監測。驗收監測通過後,辦理行政驗收手續。行政驗收手續完成後才可以辦理排污許可證。報告表和試生產在環保局建設項目科(股)辦理,環保驗收監測在環保監測站辦理,行政驗收和排污許可在污控科(股)辦理。排放口規范化在環保監察部門辦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貳』 《排污許可證》許可類別
審批依據來
(一)《中華人源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第十條;
(三)《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3月國家環保局發布]。
許可類別的話的類別決定著你們公司污水排放等級,也就是污水中監控物質的控制范圍,你們公司應該有環境批復吧,環境批復上有相應的要求的,你可以看看。
『叄』 全國排污許可證如何查詢
查詢全國排污許可證可以通過下載網路手機APP,在APP中搜索全國排污許可證查詢,下滑找到「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一鍵查詢,點擊進入後輸入所需要查詢的單位名稱即可查詢。具體步驟如下:
1、點擊手機中的網路APP。
注意事項:
1、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2、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許可權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排污許可證有啥區別
凡是對環境有不良影響的各種規劃、開發、建設項目、排污設施或經營活動,其建設者或經營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頒發許可證後才能從事該項活動,這就是許可證制度。在環境管理中使用的許可證種類繁多,使用最廣泛的是排污許可證。
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就行了。
『伍』 排污許可證包括什麼內容
許可證主要內容包括基本信息、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三方面。
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證書編號、二維碼以及排污單位的主要生產裝置、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與確定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信息等。
二、許可事項主要包括,(一)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二)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三)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
三、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一)自行監測方案、台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二)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報告等的信息公開要求;(三)企業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上述事項中,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是企業持證排污必須嚴格遵守的。確有必要改變的,應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基本信息中有關規模、地點及採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如果發生重大變動,應當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相關規定履行法律義務。參考來源:http://www.lawtime.cn/hefei。
『陸』 新出台的排污許可名錄涵蓋了哪些行業
據報道,近日環保部印發《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規定內今年率先對火電、鋼鐵等15個行業核容發排污許可證,覆蓋占污染物排放量80%的行業。
據悉《排污許可名錄》中實施年限是對納入《排污許可名錄》的排污單位持證排污的最後時限,在國家規定最後的關門時間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將按無證排污進行處罰。
希望環境能夠早日的好起來!
『柒』 排污許可證按照2019版名錄需要登記管理,如何填報
填企業基本信息和基本排污信息
『捌』 排污許可證編號怎樣編排
排污許可證編號為12位,其中前6位為行政區域代碼,7-8位是行業代碼,9-12是環保部門自編碼
『玖』 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含在排污許可證內
生活污水排放含在排污許可證內。
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條(適用范圍)
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一)向環境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二) 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者;
(三)在工業生產中因使用固定的設備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
(四)產生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危險廢物的。依法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除外。
向海洋傾倒廢物、種植業、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排放污染物以及機動車、鐵路機車、船舶、航空器等移動源排放污染物,不適用本條例。
(9)排污許可名錄擴展閱讀:
《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八條(新項目排污申請條件)
新建項目的排污者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或者重新審核同意;
(二)有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設施或措施;
(三)有維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的管理制度和技術能力;設施委託運行的,運行單位應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
(四)有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和設施、裝備;
(五)排放污染物滿足環保行政主管部門驗收的要求;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新建項目的排污者申領排污許可證,應當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並提交工商營業執照以及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