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的
Ⅰ 哪些行業需要生產許可證
食品(米,面,油等)
葯品(中西葯都需要)
電器(壓力鍋,電熱毯等)
金融安全和通信安全產品(驗鈔機等)……
Ⅱ 哪些產品需要辦理產品生產許可證
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
(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2)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根據《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第十條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根據工業產品的不同特性,制定並發布取得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需要對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作特殊規定的,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發布。
制定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應當徵求消費者協會和相關產品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十一條 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正在生產的產品被列入目錄的,應當在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的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收到企業的申請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以及其他任何單位不得另行附加任何條件,限制企業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Ⅲ 生產經營許可證是如何辦理的
生產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按照具體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準備好申報材料。
2、向當地質監局遞交申請,省局在一定時間內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3、受理的向企業下達行政受理通知書,他們會提前一個星期這樣下達現場審查計劃表。
4、現場審查,審查合格抽樣。樣品檢測合格、現場審核整改通過,上報省局。
5、相關部門審定是否發證。
(3)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Ⅳ 生產洗滌用品要辦生產許可證嗎
需要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二條
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
(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第九條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第十條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根據工業產品的不同特性,制定並發布取得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需要對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作特殊規定的,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發布。
制定列入目錄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要求,應當徵求消費者協會和相關產品行業協會的意見。
第十一條
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正在生產的產品被列入目錄的,應當在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企業的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4)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但是,食品加工企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生產的,應當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換證申請。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對企業進行審查。
第二十六條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產品的有關標准、要求發生改變的,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重新組織核查和檢驗。
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重新組織核查和檢驗。
第二十七條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認為需要聽證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許可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作出的准予許可的決定應當向社會公布。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應當將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有關材料及時歸檔,公眾有權查閱。
Ⅳ 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區別
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之間存在區別。
區別如下:
1、證件申辦單位不一樣。
營業執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和管理。
生產許可證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和管理。
2、證件適用范圍不一樣。
營業執照是頒發給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的證書,以獲得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許可。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為具有某種產品生產條件的公司頒發的證書,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 生產許可證適用於企業認證,更新,搬遷和添加的生產許可證申請。
3、證件適用主體不一樣。
營業執照是公司法人資格證明,是公司日常業務活動的最基本證書。 營業執照包含公司的業務范圍。
許可證是基於《行政許可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審查准許從事特定活動的證書。
綜上,營業執照是許可證取得的前提條件,也是企業申請許可證不可缺少的資料之一,申請許可證事項,必須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常常有「憑有效資質經營」的說明。
因此,在日常經營活動與合同審查中,必須同時審查營業執照與相應的資質證書。許可證范圍很廣,主管部門也很多,如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
(5)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2018年9月28日,全國首批異地辦理的11張營業執照和1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誕生。
2019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發布《關於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的通告》顯示,申請人通過「e窗通」平台辦理業務,市場監管部門1天內予以核准並向企業頒發電子營業執照,其他事項24小時內並行辦理完成,企業2-3天即可具備經營條件。
Ⅵ 生產許可證如何合法的讓他人使用!
一、不可以讓其他生產者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號,這種行為屬於出借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是違法的。
根據《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不可以讓其他生產者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讓他人合法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的方式
雙方可以進行委託代加工的形式,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產提供單位自行采購原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
雙方簽署委託加工協議書,把相關的加工產品的品種、數量、報酬、管理等等在協議書上說明,雙方簽字蓋章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再到當地質監局進行合同備案,手續完成後對方就可以合法的使用另一方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了。
(6)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食品委託加工備案應提供以下材料:
1、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
2、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有效的,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的產品。營業執照上應分別加蓋企業公章);
3、公證的委託加工合同和公正書復印件。(公證可在任一方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4、被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5、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如產品標注委託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時提供);
對委託加工未納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管理食品的,僅提供1、2、3。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公正的委託加工合同和公正書需提供原件確認。
食品委託加工產品標注式樣應符合以下規定:
1、有證企業委託有證企業(有證是指食品生產許可證):
須標注委託方名稱、地址和許可證編號。可不標注被委託方的有關信息,由委託方承擔食品質量安全責任。
2、無證企業委託有證企業:
標注委託方名稱、地址以及被委託方的名稱、地址和生產許可證編號。
3、委託企業名稱和被委託企業名稱應為同一字型大小。
委託加工備案申請程序:
1、填寫《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
2、企業將申請材料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局對申請材料及委託加工備案合同初審;
3、企業持初審符合要求的委託加工備案合同到具有資格的公正部門公正;
4、企業將所需申請材料報市局;
5、市局自收到備案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
五、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生產許可證
網路-委託加工
Ⅶ 怎樣辦理生產許可證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7)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 (以下簡稱《申請書》)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申請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類別:填寫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名稱:填寫實施細則的產品名稱。
生產許可證 企業名稱:填寫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並加蓋公章。
生產許可證 聯系電話:填寫有效的企業聯系電話。
生產許可證 聯 系 人:填寫企業負責辦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人員姓名。
生地址:填寫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場地的詳細地址,要註明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鎮)、號(村)等。
年總產值、年銷售額、年繳稅金額、年利潤:填寫企業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情況,新投產、實際生產期未滿一年的企業,該四項指標可不填寫。
參考資料:生產許可證-網路
Ⅷ 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一、審核部門有所區別:
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部門:
1、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5、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6、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7、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生產許可證審批部門:
審批部門一般是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它其它主管工業的部門。
二、證件類型不同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8)生產許可的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Ⅸ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不需辦理生產許可證有正式公告嗎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不需辦理生產許可證公告如下:
《醫療器械專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局令第屬12號)
第六條 開辦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具備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並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日內,填寫《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登記表》(見本辦法附件1),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告知。
生產一類醫療器械需要向市葯監局進行生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