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代理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㈡ 房地产销售总代理是什么
是指对开发商开发出来的楼盘进行全盘指标销售的公司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㈢ 房地产代理销售需要什么资质
应该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3)房地产销售代理扩展阅读: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㈣ 房地产销售代理&保证金
代理销售有多种方式,独家代理的风险比较大,多数地产公司需要收取保证金,这个金额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比如销售周期,比如销售进度等等。如果是多家代理,就类似是给推荐客户,到场后由项目签字确定,待成交首付款到后给中介公司佣金,这种方式就不需要什么保证金了
㈤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啊
房地产代理公司属于中介机构。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专业为房地产公司(开发商)提供房地产专业的楼盘策划和销售代理的服务机构,业务集中在产品定位、到案场包装、物料设计、媒体计划、广告推广、房地产销售代理、回拢资金等。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分工的日益细化,房地产代理公司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房地产行业中,专业的代理公司更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和合作。
(5)房地产销售代理扩展阅读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范围比较广泛,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是三种比较重要的形式。
(1)房地产咨询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从事房地产咨询活动的组织,即为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咨询的内容主要有:
①房地产信息咨询
包括提供各地的地价、房价、房地产租赁价格以及它们的动态走势,待出让地块和待出卖、出租、交换、抵押房地产情况,以及投资招商、购房、换房等信息的咨询。
②房地产法律、业务咨询
对于房地产法规、政策问题以及办理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业务手续等问题的咨询。
③代理
代理研制房地产方面的可行性报告、投资开发方案、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方面的业务。
(2)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是指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格的经营活动。房地产评估机构,即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活动的机构。
(3)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机构,即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务,主要功能在于为房地产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地产代理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地产中介
㈥ 房地产代理商和自建自销的房地产开发商,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代理商一般是以代理该批项目为主要商品,与一般仲介代理个零散个别商品房不同,但是工作内容近似.都是帮助房地产销售,只是对象不同,一个是开发商,一个是个人.一般而言代理商会比仲介公司在项目产品上投入更多更专业一点.
代理过程中开发商都会因销售完成后,支付一笔代理费用给代理公司作为酬金,此费用最后当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是代理过程因为有代理商的运作,会比自建自销的开发商在操作上更专业.对消费者而言更是专业的购房顾问.
自建自销一般来说,好处是能为消费者节省约1%的代理费用(还须看开发商是否愿意降低售价,有的开发商虽自建自销但也不一定会将费用回馈给消费者),但是因为自建自销的一些广告代理业务不够专业,往往销售速度不够快,专业度不够,也会还会产生更大的成本.消费者也不一定能占到好处.
总而言之,无论是代理销售还是自建自售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消费者不一定都能知道,找专业代理公司也好,标榜自建自销也罢,消费者唯有多做功课,努力分析,比较才能不吃亏.
至於工作方面; 代理公司就是专业的代理房产销售的公司,自建自销就是开发商自己建立的营销团队进行销售,二者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只是一个是甲方一个是乙方的角色罢了.
自建自销的房地产开发商,书面意思就能看出是自己建自己销售,而代理商,只是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这一环节,跟前者比起来,类似于其中一个部门而已,如果你要是想进入房地产销售这一行,可以给你诚恳的建议。
代理商,是最能锻炼人的地方,要求严格,规矩多,如果你什么都不懂,进去之后在出来,会是一个很优秀的地产销售人员。就是要多吃苦,多下功夫。
开发商,相比较而言,就自由的多,同样能学到东西,但是压力方面就小点,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不怕吃苦,刚开始进入这一行,先去代理公司,如果不想过多的磨炼自己,去开发商最好,相对轻松。
㈦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如何才可以接到自己的房地产代理项目
销售代来理公司人员的构成、操盘自手的能力、公司曾经代理过的项目成绩如何,这些是很关键的,
在这些的基础上,你要了解开发商需要你解决问题,你是否有能力达到开发商预想的目标,
同时,你还要了解你的竞争对手是什么样的公司,有何优劣势,还有和开发商谈判时保持自信心是至关重要的,很多时候,开发商都是有问题才来找代理公司的,在很多问题上都是不知所措,此时,代理公司在专业基础上体现出来的自信无疑是开发商最想看到的。关于销售保证金,应该看情况来定,原则上不予采纳,因为对于一个项目来说,代理公司的保证金对于项目成败无任何意义,但对于代理公司来说却是很大的资金压力,与开发公司谈判时,应表明此态度。
㈧ 什么是房地产销售代理
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的代理佣金一般为所售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和基本价格的差额。基本价格就是合同规定的每套房子按什么价格买,你超过这个价格了,超过的部分就是报酬。
在销售期间,代理公司主要要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等等。而且这些费用也一般是由代理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