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代理
1. 如何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找通过率高的中国驰名商标代理机构
一,驰名商标的条件
1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2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 3 )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 4 )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 5 )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 6 )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7 )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二。驰名商标的申请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 哪家公司可以代理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价格要合理一些的。
能够进行驰名商来标代理的话源,首先选择这家公司是不是具有商标代理资质;其次对该公司的业务素质进行评估;再次,对代理公司的商业信誉要格外注意;最后,该公司的驰名运作资源也是应该考虑的条件之一。
需要提示的是驰名商标的价格一般会根据你要认定的商标本身的条件来决定,并不具有唯一性。
至于那些公司具有相关的条件,还是要自己去接触,这里不便做推荐,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3. 驰名商标认证。
多问几家,有些是自己做驰名商标的,有些是二级代理,所以找肯定要找一级代理的,在自己那地方,多问几家吧,年限久点的,在这方面比较有经验的比较好
4. 驰名商标转让后还是驰名商标吗
不会受任何影响的,驰名商标转让以后在注册商标有效期还是驰名商标。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特殊证明材料: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5. 办理中国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作者:佚名 图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0 更新时间:2006-4-5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 基本法律程序
一、查询。(注:查询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主要是为了尽量降低注册的风险)
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三、商标局受理并审查。
四、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五、商标局注册公告并核发《商标注册证》。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识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6. 驰名商标认定哪家代理公司好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律依据(深圳市驰名商标注册申请条件-驰名商标认定代理公司哪家好)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2)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5)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以上就是办理中国驰名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深圳市驰名商标注册公司哪家好?可以自己考察一下哦~~~
温馨提示:办理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之一是要提供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