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机构许可
⑴ 民办教育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许可证
教育机构应该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去申请办理许可证,当地教育部门有一个专门的一个民办教育股
⑵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许可
一)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
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9条)
(3)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0条)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自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实施条例》第4条。
(2)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4条)
·筹设批准书;
·筹设情况报告;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人员名单;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5条)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力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箕他决策机构组人员名单;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自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实施条例》第4条。
3、申请途径及方式:申办民办初中、高中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申
办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其他文化教育机构向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申请。
(二)受理
l、范围:申请举办初、高中、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组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2、要求:申请事项符合许可范围和权限;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受理: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申请报告和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查
1、条件:申请事项已经受理。
2、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学校设置标准(准入条件),认真审查已受理申请人的全部申办材料,并组织相关科室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察看、评议,提出审查意见。将评议结果报局许可事项负责人。审请筹设的,报许可事项负责人审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中小学的,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并报局党委会审定。申请正式设立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报许可事项负责人审定。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或二个月半月内。
(四)审定
1、条件: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且受理人、审查人签署意见。
2、审定人:
(1)设立民办中小学由局党委会审定
(2)其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分管的局领导审定
(五)告知和公告
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的决定结果: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制作文件。对同意筹设的,发书面筹设批准书;对同意正式设立的,发同意设立批准书和“办学许可证”。
·审定、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不收费。
⑶ 民办培训机构教育许可证申请条件,到哪里办理
培训机构申请办民办培训学许可证,小猪企业申请办学的具体可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2种。
培训机构一般申请非营利性: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部门审核批复。
非营利的需要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教育部行政部门审核批复。
其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公安消防、环评等其它部门。
培训机构申请办民办培训学许可证可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2种。
小猪企业服务需要申办报告、举办人信息、资产证明、办学章程、师资资格证明等,到教育局及民政部办理。
⑷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政府哪些单位的批文注册流程及费用
现依《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你的问题解答于下:
一、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公办、民办都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其他
1,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设立民办学校,一般先经提出筹设申请获得《筹设批准书》后,才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一)提出筹设申请,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 筹设批准书;
2, 筹设情况报告;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筹设申请程序与正式设立申请程序同时进行,提交的材料要包括筹设申请的材料和正式设立申请的材料。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三、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四、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
⑸ 开办教育机构需要什么校长资质或者证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培训机构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按照性质不同,办学资质也有不同要求:
营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先去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⑹ 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手续和资质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开办营利性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的办学资质内是《办学许可证》和容《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
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
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办完两证才算拥有办学资质,后续还需要确认办学指标、场地、备案、……。
在这之后,才能够正式开办培训业务,如果教育机构也需要进行线上教学的话,目前的流程比较简单,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学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书的微信教学平台,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的方式,可以优化招生教学的成本,帮助机构完成更多。
⑺ 民办教育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许可证
民办教育机构必须在当地的教育系统注册办理相关的手续,才会获得办学许可证
⑻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什么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县级教科局。
四、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8)民办教育机构许可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去哪办
根据2017年10月出台的最新相关规定,依据所申请办学的具体内容盈利性来区分,可分为2种:
盈利性的,办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
非盈利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
1、市教育局颁发的:
非盈利性的——文化课教育辅导机构:
幼儿园
民办小学、民办中学
基础课程课外辅导培训机构
音乐、美术相关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
学历提升类培训机构
2、市人社局颁发的:
盈利性的——职业技术资格培训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资格、会计从业、建造师等)
职业技术培训(厨师、理发师、营养师、家政服务、电气焊等)
参考资料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⑼ 民办教育机构资质需要什么手续以及证件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民办学校的设立一般经由以下程序:提交筹设申请材料——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接受专家组评估考察——审批机关研究审批——民政登记。
举办人(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申请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后,举办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审批机关在审查举办人(单位)提供的申办材料并认为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要求后,组织专家组对该筹办中的学校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撰写考察评估报告并送交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召开会议,研究是否同意设置;获得审批后,举办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9)民办教育机构许可扩展阅读
办学条件:
学历教育机构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学历教育机构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见附件二中《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