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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 2021-03-14 00:57:55

① 司法局发放律师资格证是否行政许可行为

司法局发放律师资格证是行政许可行为。
律师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权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或考核获得。2002年后,该证书由法律职业资格证代替。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即视为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律师资格等。但国家对律师实行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双证管理,若想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仍需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② 司法考试及格后,A证和B证,有什么区别

A证通用,B证只是政策规定的落后地区可以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考是一个功利性质的考试,只要求够360分即可。因此,这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使我们从中摸索出一些经验来。无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下都是通过司考必备的法宝。

教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非常权威的司考资料,它全面、广泛。缺点是知识点太分散、没有重点。如果基础比较差,建议从三大本看起,因为解释得比较详细,便于理解。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法考试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法考试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九八考资网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法条————对于诉讼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来讲,法条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很多题目的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法条找到依据。但是,法条不是万能的,有些科目的法条就不那么重要,比如国际法。另外,也有重点法条和非重点法条之分,但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对的,不能盲从。其实这样说,并不是要大家求全责备,而是想通过法条帮助理解、记忆。高阶教程中的相关法条部分,包括所有的部门法,各部门法中,对比较重要的法条都有明显标志并作一定讲解。

历年真题————真题的重要性,近几年被炒得很热。真题对考生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真题有重复率,虽然重题很少,但是能在几百道题里见到那么一两道,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总有捡到了宝贝一样的欣喜。这一高兴,考试的紧张情绪就得到了缓解,说不定会超常发挥呢。二是做真题能帮助我们摸清司考出题思路和考点。这就像是指路明灯一样,照亮漫漫司考复习路。所以,真题必须理解透彻,2—3遍是必须的,既可以按科目作,也可以按年份作;既可以在复习前做,也可以在复习一段时间后做。究竟如何,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法律出版社张能宝历年真题是最权威的。

九八考资的名师讲座————前几年很多考生都参加面授辅导班,不过随着司法考试地方分校的发展,师资明显不够,很多学校就找一下二线三线老师糊弄学生,考生也都聪明了,有钱就直接去北京参加面授保过班,时间银子不充足就参加网上授课,这样师资可以有保障。老师辅导作为辅助的学习方式来讲,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音频不仅可以网上听课,可以下载到mp3或者p4或者手机都可以听,对于学习时间不固定、不愿意到教室学习或者在路上浪费时间很多的人来说,最划算。听录音学习,总有个人在你耳边和你说话,也不会觉得一个人复习太孤单。【九八考资】校课程是口碑极好的选择,价格也算是实惠,我去年报名后,充分运用了他们的课程,对我的学习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可以说事半功倍。最后一个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

③ 司法考试

目前比较常用的复习资料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讲座系列教材

此类教材一般为各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或者司考辅导机构编写的“民间教材”,比如万国编写的系列讲座。此类教材的特点是重点突出、高度归纳,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可以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 我认为在复习的时候可以将其与司法部的辅导用书穿插起来使用,效果会好一些。

(3)法律汇编

各法律出版社每年都会出版一些司考用的法律、发规汇编,此外,还会有一些重点法条导读。对于重点法条,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据统计,虽然司考范围内的法条总共有一万多条,但每年实际考核的只有600条左右,而从2002年司法考试至今,考核过的法条不超过3000余条。对于其它的“休眠”法条,一方面是因为其重要性相对次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法条不具有可考性。这也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定律。

因此,对重点法条进行重点复习、全面掌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司法考试的主要得分点。对于其它法条,也要有所了解,能够结合运用。

(4)常规教材

所谓常规教材,指的是一些普通的教科书。之所以看这些书,主要是与命题人有关。比如,往年的司考刑法部分的命题人一般为张明楷和陈兴良,那么,很多考生就会去看他们编写的刑法学方面的教材。从中除了可以了解他们对于一些争议问题所持的观点,把握答题脉络,还可以对他们的出题思路进行大胆的预测。

不过,本人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复习并不适合于大部分考生。因为这种方式有助于考生深入掌握知识点,但难以面面俱到,难免顾此失彼,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对于那些基础掌握比较扎实,有充足时间复习的考生来说,可以适当顾及这类教材。

(5)历年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

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曾经有位考生仅通过看重点法条和做真题通过了司考,由此可见一斑。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

(6)流传于网络中的文字和音频资料

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也方便了我们的交流。目前,网上有不少专门针对司法考试的网站和论坛,很多考生都会将自己学习的体会和经验发表于此,此外,也会有很多复习的资料能从那里淘到。这些资料主要是考生自己整理和总结出来的要点、难点,以及大家从各个司考辅导班中整理出来的讲义和讲座的音频资料。应该说,这些资料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有时能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④ 律师转所,需要行政许可吗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律师源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⑤ 司法考试都涉及哪一些法律,具体到有法律条文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谢谢咯!

以下是司法考试所考科目,涉及到必考法律。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专社会主义法治理属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⑥ 司法部国家司考办公告:如何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法考领证流程,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申请人专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属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需要现场查验,查验完毕后当场退还;
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申领时还需要提交报名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学历证明原件)、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每年材料会有不同,请以当年申领地司法厅公告为准。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5、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司法部书面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免收工本费);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⑦ 司法考试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可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如下: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⑤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

⑧ 司法考试是不是一种行政许可

我国的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一项新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
(三)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因此,公民申请取得法
律职业资格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是公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前提条件之一。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并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是实施法律职业资
格许可的组成部分,但其本身并不是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种类。

⑨ 司法考试通过后需要去领取什么证书吗

通过司法考试后,耐心等待司法局的通知,通知会寄到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大概在一月份收到通知,考生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一般是要求30日内到当地司法局),去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长期有效。

申领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时间安排基本如下:

4月中下旬发布司法考试大纲;6月初发布报名信息;6月中旬开始进行网上预报名;9月的第三个周末进行客观题考试;通过后10月的第三个周末进行主观题考试。

11月中下旬开始查询成绩;12月初开始通过的考生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3月—4月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7月通过上一年度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9)司法考试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申领程序

1、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需要现场查验,查验完毕后当场退还,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 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复印件。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5、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司法部书面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免收工本费);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代领)

⑩ 行政法司法考试考哪几个法

你好,司法考试其实不难,只不过知识量多,需要你用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只要坚持住每天看书复习,多背多做真题肯定没问题的!
对于司考,有几点:
1、很多非法律专业的通过了司考,而恰恰是法律专业的人考很多次还不过,法本专业的并非比非法本有天然优势。
2、司法考试的题不是很难,只是考试的题很广,因此要全面复习。
3、司法考试考得很细,看书时要一字一句弄清搞懂,切忌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不然在考试时会发现,题目都看过,答案不知道是什么,等于白看。
4、关于课件,如果打算用课件复习的,最好报个网络班;如果自己找,是可以找到一大堆,但真正系统而的,那可能有点难道,而且这个时间成本太高了,特别到了后期,患得患失的,总觉得自己资料比别人少,浪费大部分时间在找资料上面,那就更得不偿失的。
5、另外一个,在学习过程中,最好能有前辈的帮忙,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前辈们讨点经验,有什么学术上的问题,也好请教。
6、关于资料,真题、重点讲座、法条、辅导课件,这几样是已必不可缺的了。
7、至于学习论论平台,推荐“法考联盟论坛”,那里有很往年高分通过司考的师兄在线给大家答疑,对于备考这点很重要。

哦,说得有点多了,最后祝你司考马到成功,思考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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