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牌照代理
⑴ 上海买了新汽车什么公司可以代理上外地牌照啊
上外地牌照你最担心的就是:牌照的真假 会不会是套牌 以后的验车等问题。所以说您最好找一家正规的上牌公司。我当初买车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问题。最后是一个同事介绍我去一个叫“申福上牌网”的公司。挺正规的。而且人车不用去。
⑵ 外地牌照,上海那有代办过户
有代办过户的,
⑶ 上海买车上外地牌照 4s店有代办不
一般你在上海买车,一般的4S店都会有这个服务,都会帮你代办好临近城市的车牌,你只管放心买好了,实在不放心可以把这一款加进你买车合同里
⑷ 办理外地汽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在汽车原籍所在地车管所提取该车档案,将档案提交给你想入户所在地的车管所。如该车不是盗抢车辆和原所有手续和费用交清的情况,车管所以于办理。费用太概就是选号费:100元左右,检测费:250元左右。其他杂费:60元左右,总费用不会超过1000元,要跑两地办理。
⑸ 上外地牌照需要本人去吗
你可以请人代理,也可以委托汽车销售商去上牌,但在登记单上你先要签名。新车要开过去上牌的。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⑹ 办理外地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外地牌照需要的手续材料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外地牌照代理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下列事项,并将相应事项签注在《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应栏目内:
第九点 制造厂名称、车辆品牌、车辆型号:国产机动车按照国家公布的车型技术参数录入;国家不公布车型技术参数的机动车,按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录入;进口机动车按照《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名称、车辆品牌表》(另行发布)录入;
第十三点 获得方式:根据获得方式录入“购买”、“调解”、“裁定”、“判决”、“仲裁裁决”、“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境外自带”等;
第十七点 注册登记日期: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日期录入;没收的走私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出厂年份录入年,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月、日录入月、日。
⑺ 北京有代办外地牌照的吗
以自2011年1月9日申请许可证必须符合北京的限行
至2011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限行情况如下:3和8 3,4和9,5和0,1和6,2和7。
此外,由于2011年1月1日,即使持证人到北京,非北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00至9:00,17:00至20:00两个时段禁止在五环路(含环)道路范围内。
⑻ 如何办理本省外地牌照转接到当地牌照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到1号楼21 - 24号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25号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44 –46号窗口付牌证费后到20号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1号楼16 - 18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6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四、收费标准: (一)牌照费:汽车100元/副;摩托车70元/副;挂车50元/块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二)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